为进一步推动我们审计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深入开展,本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树立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使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委办〔〕46号)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基本内容,以审计工作为中心,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二十字工作方针,以推进审计工作、提高职工素质、树立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良好形象为目标,为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富民兴、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网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规划目标
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力争在创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市文明单位;创建市文明单位标兵。
三、创建目标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局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规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局干部、职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高度重视对年青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审计业务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文化设施基本健全,职工精神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文明氛围浓厚。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和积极稳妥推进审计公告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局机关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工作落实。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及各项廉政制度,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全局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xx活动。
(五)环保工作良好。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环境绿化和办公楼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环境卫生管理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工作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审计工作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相适应,改革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能力,做到依法审计、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市政府宏观决策服务。努力使我局机关成为依法审计、勤政为民、廉洁高效、决策民主、办事公道,群众满意率高的政府机关部门。
四、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都应认定为创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不合格:
(一)领导班子不团结,对行政、业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或主要领导成员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二)未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工作作风差,服务质量明显下降,群众意见大,短期无法改变的;
(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人身伤亡的;
(四)单位治安状况混乱,违法犯罪率超标,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使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六)申报、复查时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骗取荣誉的;
(七)发生其他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对党政机关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创建实施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部分处室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将我局于成立的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调整如下:
1.市审计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2.市审计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局创建文明单位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加强监督检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严格按照《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和我局确定的创建目标组织实施,并以此为标准进行督促检查。
1.各责任处室要根据创建目标和《市审计局创建文明处室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每1—2个月对各处室进行一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认真记录报局创建文明单位办公室。
2.局创建办公室每半年对局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处室情况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提交局长办公会,同时在局域网上公布检查结果,以督促创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部门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结合年度目标考核,组织局创建办公室和各有关责任处室,按照创建目标和创建文明处室有关要求,对各处室创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评分标准确定各处室文明处室考评得分。
(三)评选文明处室。文明处室的评选结合年度目标考核进行,并按照《市审计局创建文明处室工作实施意见》的标准和要求,第一年评选文明处室占处室总数的30%,以后每年评选增加20%,文明处室所占比例最终控制在80%以内。局创建办公室根据各处室年度目标考核成绩、文明处室的考核得分、文明处室的申报材料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初步提出文明处室的建议名单(评选7个,其中业务处室5个、综合处室2个),提交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局域网上公示文明处室评比结果。详见《市审计局文明处室建设与管理方法》和《市审计局创建文明处室工作实施意见》。
(四)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创建活动,全局从上到下,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要共同努力,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务求实效。以创建工作促进班子建设、审计队伍建设、机关文明和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审计监督能力。因此,按照《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考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制定“市审计局创建文明单位分工责任表”,使我局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和部门,推动我局创建文明单位和各项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文明单位的申报验收。通过制定方案、思想发动、组织实施,在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程序和要求,于10月份向市直机关党工委申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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