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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五一”假期,加强景区疫情防控,实现景区安全有序开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根据鲁文旅资源〔20xx〕8号通知精神和xx月xx日市文旅局“五一假期a级景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a级景区有序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绩,巩固防控战果,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做到防控为先,坚持对景区实行限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实现假期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微山县“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
1、恢复开放的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密闭空间区域)暂不开放。
2、严禁在景区内或周边举办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3、控制瞬时流量,一旦出现游客瞬间最大承载量到达25%,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延缓入园,做好景区内客流和景区外围疏导,及时化解聚集风险。
4、各景区要做好游客流量监控,设立景区人员人数达到最大承载量25%报警机制,实时进行流量调控。
(二)全面实行旅游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
1、压实景区主体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门票分时段预约机制,各景区要对游客流量进行核查,并上报分时段预约建立实施情况。
2、指导景区建立分时段预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技术平台,通过景区官网、手机客户端、电话预约,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实现门票分时,分段预约。
3、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游客扎堆入园和聚集。对少量现场购票游客,逐步创新购票方式,推荐实行扫码购票、刷码入园,尽可能减少在购票口聚集、拥堵。
4、指导景区与携程、去哪儿,途牛等在线旅行企业(ota)对接,网上售卖门票要实现门票分时段预约使用的要求,确保每日各渠道售票总数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30%。有关限制条件在相关网站上明确告知消费者。
5、景区要设置、完善分时段门票预约系统和设施设备,多措并举,创新办法。
(三)增加人员配备,强化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
1、加强对高聚集风险景区的检查指导。
2、加强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旅游车船上下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特别是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切实避免拥堵,确保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3、假日期间景区全员上岗,在旅游景区关键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并进行再培训。
4、各景区要建立预备队、确保时刻准备,随时能投入一线。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应对预案
1、各景区要分别制定“五一”假期应对预案。
2、全面梳理上报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名单,逐一做好应对预案。
3、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的旅游景区要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4、各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齐配足测温枪、消毒水、防疫口罩,专用垃圾桶等防疫物资,加强环境消杀,落实实名登记和体温测量制度,加强巡查布防,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一旦发现疑似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所属乡镇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5、景区要严防严控、调度协调、防范风险、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实效
“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每天赴景区开展巡查,随时对旅游景区(设施)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未开展实名制登记、未实施入园必检,未落实入园佩戴口罩制度,未落实日常消毒,开放室内区域的景区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
景区要做好防疫、消防等安全警示的宣传,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安全文明旅游。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横幅、短信推送等多种渠道、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游客形成预约购票的自觉意识。
(三)及时发布景区游客接待量信息预警
要通过省市旅游网站、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景区实时接待数据及距离最大承载量30%的容量情况和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的相关信息。xx月xx日前向社会发布预约购票和最大承载量30%日接待限量的公示。要在景区出口等显著位置公告最大承载量30%的入园限定。
(四)加强防控措施确保景区有序开放
要广泛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管理和安全有序开放的措施和要求,特别对旅行社和旅游客运经营者通知到位,明确预约、限量开放的相关要求。对进出景区、码头的游客,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通行码查验,一律凭健康通行码出行,发现违反规定的持黄码、红码出行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指挥部,并做好人员隔离等防控。
(五)严格控制游客流量
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调度控制旅游集团、客渡公司的售票情况,微山湖旅游集团负责做好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和南阳古镇景区售票数量的调度和控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各景区如超过最大承载量30%,当日带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分流措施,引导游客向县内其他景区分流,同时利用省市旅游网站、景区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游客变更旅游目的地。
(六)加强景区室内场所和旅游码头的防控管理
各旅游景区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微山岛镇政府负责通知微子文化苑、大官村微山湖渔家民俗馆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山东微山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通知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微子林、微山湖湿地博物馆、胡记钱庄的室内场所暂停开放。各旅游景区、微山湖旅游集团轮渡公司和微山县客渡航运公司,要张贴健康山东服务号二维码,指导游客申领;要设置检测点、隔离室、湖北及入境来鲁游客登记服务处,并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物资保障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全面做好来往人员、车辆的排查管控。
为做好我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严格规范旅游景区管理,避免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作为旅游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目标任务
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传播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旅游景区持续稳定向好。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流量管理,坚持限量开放。严格落实《宿迁市旅游景区开放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完善预约制度,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鼓励采用无接触支付措施。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游客中心及官方网站等处公开发布,“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热门景区和部分实施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的景区,提早排查有安全隐患和客流拥堵的风险点,建立客流疏散引导机制,及时做好分流引导工作。
(二)严格入园管理,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配备专人专岗,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入园防控措施,对所有游客进行身份登记,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园。优化游览线路,避免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电子设备讲解。加强巡视巡查,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指导游客保持间距、做好安全防护,确保防控到位。
(三)加强卫生防疫,保障游客安全。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进行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景区餐厅要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置可疑人员临时隔离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实时客流量、灾害天气预警等信息;重点在游客中心、出入口、内部交通工具等处加强防疫宣传,张贴防控疫情提示海报,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五)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景区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森林防火、安全度汛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一律暂停使用,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对本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信息上报。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旅游景区应对上岗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景区工作人员具备相关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今年五一期间我区旅游防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推进我区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防控为先,实行实名预约;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三)工作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管理,确保相关防控措施到位,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止出现拥堵和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做到安全有序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防联控衔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防控职责。各类企业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区分级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全面梳理人员聚集风险隐患区域,提出风险提示并逐一指导做好应对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流程。
(三)严格核查行程卡。岛内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经营单位须印刷通讯行程卡葵花码和本场所葵花码的海报,用展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供通行人员扫码。游客必须佩戴口罩、凭绿色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扫本场所葵花码即可通行。特殊情况未能扫码的,按原渠道处理: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记录游客联络方式、始发地、14天内活动轨迹、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做好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各星级饭店要“量力而行”,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和接待能力一致;必要时应制定防控疫情时期特殊退改订及退费政策。星级饭店在场所大门外和大堂内的显眼位置张贴防控提示标语;入口处设体温监测岗(有条件的可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对旅客进行体温测量,“行程卡”无异常可入住;所有入住人员必须信息登记全覆盖,必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于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无码的,不得接受其登记入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区公安、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强化员工和企业内部管理。各企业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了解、掌握、记录员工旅居史,确认身体健康方可上岗。对所有员工每次上岗前开展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和能力。星级饭店要在场所内设立临时隔离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及时对客房、走廊、公共区域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布草严格按照布草标准清洗程序进行清洗。
(六)做好景区卫生。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限量有序开放;疫情期间,室外景区及景区内的室内场所按现时规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主观景台、休息区、旅游公厕、购物商店等公共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卫生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2次,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景区内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各场所用作消毒的酒精、消毒液的存量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若确有需要,应当将剩余的酒精、消毒液存储在独立的房间,并安装乙级防火门。
(七)加强景区游览管理。各景区要建立预约游览制度,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实现错峰游览,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一人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日接待客流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75%,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景区要根据场地情况,优化游览线路,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购票窗口、主观景台、缆车、休息餐饮区等重点区域配备专人进行疏导,加强秩序维护,防止拥堵,禁止举办人员聚集性的各类活动。规划临时参观游览流线,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实行单向通行、分批通行、限流通行,严防人员聚集,确保游客间距达到1米以上。游客进入景区前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登记;对于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旅客、行程卡异常旅客及14天内活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景区管理人员要劝阻入园,同时引导至景区临时应急隔离点,并向区旅游、卫健、公安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引导游客在购票和游览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八)做好旅行社防控。各旅行社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杀,准备充足防控物资,合理规划线路,加强行前排查,避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组团或者接团时,旅行社要核查游客的体温、“行程卡”、14天活动轨迹,以上均无异常方可允许游客参团。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时刻提醒游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常洗手、戴口罩、不扎堆、用公筷”。
(九)做好宣传引导。各企业单位在主入口显眼位置设立告示牌,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出入口、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景区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信息,引导游客市民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增强防护意识;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要时刻关注网民热点和诉求,及时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应对并化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舆情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旅游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起的重要任务,各企业单位组织最强工作力量,采取最有力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要求,确保我区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有序运行。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强化各项防控要求,优化管理措施,加大区域内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疏导,对游客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甚至恶意违反防控规定且不听劝阻、情节恶劣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值守及信息报送。各旅游企业单位要建立运行通报机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开放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各旅游企业单位必须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提前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专职责任人及防控专班人员,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上述行业场所发生疫情后要暂停营业,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五)强调问责追究机制。我局将针对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将由区防控办和上级文旅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置。
按照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精准落实大连、新疆乌鲁木齐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二)规范落实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返(来)通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措施及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三)继续做好北京返(来)通人员健康随访管理工作。
(四)落实好文广旅系统基层单位及监管场所扫码、登记、测温、个人防护(口罩)、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时间安排
20xx年xx月xx日至疫情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县域内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经营性健身场所、台球厅、各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活动(包括经营性歌厅、网吧等场所)场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二)县域内歌厅、电影院、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三)县域内全民健身中心、体育综合训练馆、门球馆、各行业协会、城区免费健身站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四)县域内各旅行社(含分社和营业网点)、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点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
责任人:
(五)各基层单位、社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活动(包括经营性歌厅、网吧等场所)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前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各牵头领导及责任人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预防、精准施策。
(二)精心组织安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各牵头领导及责任人要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在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及场所管理,保障行业经济发展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工作原则,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因地因时因势制宜,压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不断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内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文体旅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分时、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同一时段入园人数,调控进入景区游客数量;严格落实景区门票实名制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入园、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进入景区的硬性要求,明确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加强景区内场所管理,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控,重点防范景区游客中心、餐饮购物店、演出场所、室内场馆、密闭空间、交通工具等区域,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加强清洁消毒,采取人员分流疏散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严格落实景区室内演出、大型聚会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游客说服劝导工作,确保不出现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
2.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进入酒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进入酒店人员要落实好凡进入必体温监测、凡进入必扫场所码、凡进入必佩戴口罩、凡入住必实名登记信息等要求,特别对疫情发生地实施红、黄码管理的人员要重点检查“两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要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保持距离,非就餐必须佩戴口罩。勤清洁厕所,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同时,强化员工自我防护,全力做好酒店员工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管理;严格做好酒店通风、消毒、食品安全等必要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项管理规定,正规渠道进货并保存进货凭证,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常态化疫情防控。旅行社分社在参与组织省内旅时,要根据自身运营能力,从严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游客、导游、司机等人员的测温、验码、全行程佩戴口罩、乘车隔位坐、就餐隔位吃、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消毒、健康监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通过电子行程单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所有旅游团队信息,加强随团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建立本旅游团队健康管理台账,加强与游客目的地防疫部门的沟通,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临人员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加强数字影院、演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执行入场实名登记、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硬性防控要求。数字影院、演艺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专人全场巡查要求,督促观众、上网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及时排查隐患,补齐疫情防控漏洞和短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合理控制线下活动,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暂停或推迟各类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倡导群众文化活动线上开展、线上参与。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对于已审批且尚未举办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暂停或推迟举办;对尚未审批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近期暂停受理,坚决防止聚集性、输入性疫情发生。
5.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对游客中心、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接待设施、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坚决执行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测量体温和扫码进入等管控措施,对持有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游客方可进入参观游览。对配备住宿和餐饮服务的乡村旅游景区,严格做好客房内床上用品、洗漱用品、桌椅等公共用品的消毒,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要严格餐具消毒,就餐采取分流、分餐进食等措施,禁止聚集性用餐。
6.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坚持活动区域日消毒制度,对走廊、楼梯、门扶手等进行及时消毒通风,对公共健身场地、健身器材进行定期消毒,保持清新干净整洁的健身环境。测量体温并严格查验进馆(场)人员“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室内场馆实行限流错峰,馆内活动人员控制在16人以内,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活动期间仅限于日常健身,禁止进行身体接触性竞技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一办、两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按照快速反应、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管控有力、足额保障的要求,严格实行疫情防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巡查检查频次,督促文体旅各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角落,做到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单位,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模糊、麻痹松懈、擅离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各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和管控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指南要点;开展防疫演练,提升处置应对能力;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障责任,及时储备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防护服、手套、洗手液、手电筒等防护物资,切实保障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自身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疫苗接种。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凡节假日均要通过官方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疫苗接种政策,提高疫苗接种意愿,按照“无理由必接种”的原则,迅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动员家人及亲属“应接尽接”,坚决按时间节点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值班值守。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全面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按照“双报告”要求,各经营单位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上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是加强工作调度,提升服务能力。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到疫情防控和游客体验度双落实、双保障、双满意。按照促进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推动文体旅产品提质升级,丰富文化体育旅游产品供给,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和旅游景区智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文化体育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做到服务不打折、体验度不下降。
六是做好舆情管控,维护大局稳定。高度关注舆情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社会公信力。在宣传报道中要以正向的事实增强文体旅行业自信心,以正面的声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投诉纠纷,以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取向,壮大文体旅行业正能量。针对热点焦点问题,宣传工作要做到情感真挚、形象鲜活、思想深邃,宣传要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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