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与收藏。
(** 行政审批服务局) )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更新思想观念、克服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的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实施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查摆梳理问题,形成了集中整顿活动问题清单,并研究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
一、问题清单 (一)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固化、思想观念转变慢,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义认识不够深刻,担当改革重任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对标对表先进地区,推动改革的紧迫性还存在一定差距。“头雁”效应不强,境界标准不高,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思维不够新。
(二)“一次办成”改革力度不强。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利企便民服务措施不够精准,政策宣传不到位,企业和群众知晓度不高、
获得感不强。商事登记和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审批事项存在审批环节偏多、申请材料较多、办理时间长、重复提交材料的现象。市级行政审批系统平台与其他部门审批平台之间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不通畅,功能不完善、用户体验差。
(三)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审批服务大厅存在中介机构违规招揽业务、收取中介费用行为,影响大厅正常办事秩序。个别中介机构以代办业务为由,夸大办事难度,骗取办事群众钱财。
(四)大厅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市级审批服务大厅和区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功能不够健全。大厅管理不够规范到位,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咨询电话有时候存在占线、无法接通问题;
个别窗口存在排队现象,少数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办事效率较低。外部监督形式单一,社会参与度低,投诉举报渠道不够畅通。
(五)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不高。公共资源交易尚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需要到现场提交大量纸质投标(报价)文件,影响工作效率,增加企业成本;
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程度不高,交易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整改措施
对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全省营商环境情况评估反映出来的短板,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解放思想、提升境界,扎实开展集中整顿活动。
召开工作部署暨问题查摆会议,对照“凤岐”事例反映出来的“墙内开花墙外香”的问题,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查摆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改列出路线图、时间表,集中攻坚,确保整顿质量。首先查摆和整顿思想认识、思维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做法找差距,深入发掘勇气不足、精神不振方面的顽瘴固疾,切实更新思想观念,以壮士断腕的胆气和引领争先的豪气推进改革创新,深入落实“一次办成”改革各项任务,为实现济南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增添动力。
(二)深化“一次办成”改革。
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势,围绕简材料、减环节、压时限,进一步梳理事项,优化流程,提高“一次办成”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启用登记规范材料为契机,配合主管部门加快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动注册登记审批便利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释放市场活
力。二是进一步深化“拿地即开工”改革。按照国务院改革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扩大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三是结合事项划转,加快谋划便民利企改革措施。紧盯简化环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等关键节点,深入梳理审批服务链条,推出更多便民利企的改革措施。4 月底前制定开展便民利企改革措施清单,明确改革思路;
年底前基本实现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办事提供纸质材料减少 60%以上。
(三)强化中介服务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以济南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为依据,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强制性受理条件。二是破除中介服务垄断,铲除滋生土壤。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宽中介服务资格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准入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同等对待。三是积极引导中介服务上网交易。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省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实现委托人和中介机构在网上“中介超市”双向选择、双向评价,提升中介服务
质量。
(四)提升大厅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统一服务标准。制定市级和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通用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服务内容、人员管理、场所管理规范化程度,打造标准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会同大数据局及有关部门,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积极推进市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平台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拓展,4 月底前出台初步对接方案。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选聘社会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跟踪办事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评价。建立“好差评”制度,组织“我审批、你找茬,我服务、你监督”活动,走访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电话回访办事群众,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形成与公众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礼仪培训和跟进督导,引导工作人员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意识。四是打造“售后服务”品牌。与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达成战略合作,通过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事前咨询引导、事后评价反馈及全流程投诉受理服务。加强对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受理数据分析,研究规律性、系统性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提升。
(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作。
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干扰,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 月底完成需求方案设计,8 月底基本完成平台建设,10 月底正式投入使用。
(** 生态环境局) )
为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提供优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更新思想观念、克服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安排,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制定措施、立行立改,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公开如下:
一、查摆问题 (一)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勇于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环保工作累积下来的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有时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需要进一步坚定信念加大力度;
创新进取的精神状态不足。处理问题停留在老办法、老经验上,存在因循守旧思想;
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不够自觉。有时对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还不够透彻,工作思路不够宽、办法不
够多、方式不够活;
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服务意识僵化、固有思想框架束缚的情况。
(二)在简政放权、深化审批服务方面 简政放权还要持续推进,需要加大放权力度;
对生产工艺、污染排放复杂的项目审批时限较长,流程需进一步优化;
靠前服务指导力度不够,环评文件退回修改次数多、修改时间长;
对服务差、失信环评机构监管力度不够,部分环评文件编制时间长、质量差;
对外业务咨询服务有差距,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有欠缺。
(三)在依法行政、不搞“一刀切”方面 在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尚未完全杜绝;
蓝绿名单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动态修订;
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面对复杂情况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服务意识欠缺,处罚与教育结合不够,在督促企业树立并履行治污主体责任意识方面不足;
执法手段过于简单,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不够,未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精准执法、精细管理方面存在差距。
二、整改措施 (一)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一是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立足大局,科学决策、勇于决断、敢于担当。积极解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水、空气、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和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举措,对标先进城市先进经验,实施高
效精细化管理。三是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中,坚决克服守成求稳的惰性心理,开拓创新、雷厉风行、狠抓落实。四是提高服务意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加强与重点企业对接调研,主动送政策上门,“面对面”交流沟通,让企业清晰明了管理要求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二)在简政放权、深化审批服务方面 一是依法依规加大放权力度,已经修订出台《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新下放审批权限 48 类项。二是优化推行并联审批程序,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报告书 60 个工作日,报告表 30 个工作日)缩短三分之二。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实施“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审”,优先办理。对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项目,其总量指标落地辖区难以平衡的,由市级环保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环评批准前企业可开展地质勘探、场地平整、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限定审查和修改时限。受理环评报告书后,7 个工作日内召集专家和有关单位现场勘察、评审。技术审查时限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依法公示、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按要求整改等时间不计算在内)。对“拿地即开工”等申报阶段项目,提前与企业对接,一次性告知环评要求。在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提交前,通过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主动介入审查指导。四是每季度考核在济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环评文件质量,对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对内控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或因质量问题环评文件退回修改次数超
过 3 次(含)以上,或年度内被 2 个(含)以上区县通报(处罚),或严重失信的环评机构,将对其采取移出市政府中介机构服务超市、在规定期限内限制其在本市内开展环评业务的处罚。五是落实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对办事企业疑难问题组织答复和受理。细化完善“明白纸”,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对进驻服务大厅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同时,对“只跑一次”事项实行“窗口申报、按时办结、快递送达”,对即办事项实行“窗口申报、当场办结、立等取件”。
(三)在依法行政、不搞“一刀切”方面 一是在各类环保督察、检查和问题整改中,不搞“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整改”。二是正确处理好民生和发展的关系,完善“蓝绿名单”清单管理制度,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企业“可进可出”。三是采用专项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交叉执法、联动执法和第三方专家参与执法评估等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监察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按照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根据违法行为轻重不同分别给予处罚。更加注重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约谈等方式,督促排污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守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立足环境执法实际,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热点网格、济南环境等软件,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精准执法。完善“智慧环保”相关功能,加强各类环境
管理信息互联共享,加强网格化日常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水平。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存在的痛点、难点,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满意,争做服务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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