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而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全民特种设备安全素质,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件)的发生,根据省、台州质监局、xx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安排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份在全系统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同时开展。各分局(所)既要积极参加镇(街道)、管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又要紧密结合今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全民性活动。
1.开展营造氛围系列活动。从5月底开始,各分局(所)应在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悬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明显位置设置特种设备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在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上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在公交车和电梯内视频循环播放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视频;利用短信快速便捷的有利条件,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广大群众发送特种设备温馨提示和安全小知识等短信息。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市局参加由市安委办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设立现场咨询台。各分局(所)要积极参加镇(街道)、管委会组织的现场安全咨询活动。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图片展、分发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和回答群众关心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气瓶产权置换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特种设备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知识。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文化“七进”活动。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家庭、农村、机关、社区、学校、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结合企业、家庭、农村、机关、社区、学校、公共场所等不同基层单元的特种设备特点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为主的特种设备进企业活动;进社区、农村、机关、家庭、公共场所重点宣传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注意事项等,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安全意识;进校园注重宣传和孩子们生活紧密关联的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达到小手拉大手共同遵守安全常识的目的。
4.开展“电梯质量安全大家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围绕到20xx年,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组织电梯生产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和群众代表为电梯质量安全和《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建言献策活动,精选部分优秀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展示,努力营造电梯质量安全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5.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xx行”活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组织相关新闻媒体赴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以及特种设备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采访活动。挖掘特色亮点,宣传典型经验。对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曝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特种设备使用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开展“xx市场监管” 微信平台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广泛动员企业员工参与学习答题活动,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二)针对性活动。
1.开展特种设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安排一次分局(所)分管副局(所)长赴省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中心参加素质能力提升培训,邀请台州特检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赴基层分局(所)开展一次现场实务轮训带教活动,组织全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参加台州市质监局组织的基层特种设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培训班。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特种设备基础知识》进行宣贯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监察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2.开展“蓝剑3号”特种设备集中执法监察活动。各分局(所)要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三非两超”集中执法行动。依据《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执法力度;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判废、超期未检、标记不符合规定和非自有产权气瓶的稽查力度。
3.举办全面推行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活动启动仪式。邀请企业特种设备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通过面对面宣贯、宣读倡议书、现场观摩、小记者采访等多种方式,畅谈如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分类评价,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体会和建议,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水平,以达到树立标杆扩大影响,逐步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机制。
4.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和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对在xx市范围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包括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或维保点)开展维保质量抽查,重点抽查使用年限20xx年以上或安全投诉较多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场所的乘客电梯。对20xx年以上住宅小区和公共场所老旧电梯,全面启动安全评估,推动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
(三)加强性活动。
1.开展“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活动。邀请市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指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通过调研、视察、座谈、明查、暗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深入。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编制《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录》,制作成宣传册和展板,向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警示教育。召开事故案例分析讨论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各种形式,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引以为戒,积极做好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3.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市局将组织指导5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分局(所)要联合台州特检中心xx办事处和镇(街道)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的使用单位,开展应急专项预案演练。重点是电站锅炉、工业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区域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督促指导其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综合应急预案中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内容,适时开展演练,并做好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已经是第十七个年头,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各分局(所)、台州特检中心xx办事处、市特设协会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经费,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市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组长由童庆波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江卫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江福友、陈沧海、陈玲琦、张方荣、徐云富、洪志明、吕信策、徐春国担任,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特设科,具体负责活动策划和协调工作。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各分局(所)要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针对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特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要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引导全社会参与,力求使整个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既让群众喜闻乐见,又能贴近生产、生活实际,使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力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增加宣传报道频次和版面,扩大宣传面;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要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请各分局(所)将名单于xx月xx日前报送市局特设科,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各分局(所)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总结及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市局特设科。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本单位一周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市局特设科联系人:赵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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