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工委,各系统党总支,各基层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大力推进“法治永和”建设,经研究,现就做好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原则上定在9月17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zd思想,增强法治观念,建设法治永和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zd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党纪国法深入每个党员干部心中。
2、举办一次知识测试。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求,自行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法治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与水平,推进平安永和、法治永和建设。
3、进行一次集中宣传。为迅速在我县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热潮,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使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4、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各帮扶单位要利用“永和扶贫日”,集中开展一次以“关心关爱驻村干部”为主题的慰问活动,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送去“三件套”(一本书、一个箱,一句话),“一本书”即《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一个箱”即一个小药箱或保健盒,“一句话”即关心慰问鼓劲的暖心话,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娘家人”的温暖。
四、有关要求
1、活动要做到坚持经常。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党日”“永和扶贫日”“党建共建日”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要求做到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2、活动要做到程序规范。主题党日实行报备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签署批复,并派员参加下级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前3日,要做好活动预告。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对照“主题党日”活动“5+x”要求,完成以下5个规定动作:①齐唱国歌;②重温入党誓词;③交纳当月党费;④学习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或领导讲话;⑤谈体会感言。同时各支部结合实际,完成好自选动作。
3、活动要做到“四全”措施。县委组织部月初对活动主题、内容和形式进行全面安排;每月17日乡镇党委、县直各工委、各系统党总支要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基层党支部书记全面组织活动开展;努力实现党员参与活动“全覆盖”。
4、活动要做到统筹兼顾。坚持主题党日活动和“永和扶贫日”、党建共建等活动有机融合,安排在同一日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对流动党员可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活动开展情况。根据主题和内容,党支部视情况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参加活动。
五、上报材料
1、报回活动照片(每个动作至少一张印证照片,必须附上缴纳党费的照片);
2、会议记录复印件;
3、活动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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