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文件精神。在20xx年中考、高考已经结束和秋季新生入学的“关键时期”,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止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原则和目的
围绕“刹歪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利用中考、高考录取升学的关键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教职工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行为。通过抓党员干部“关键少数”,严格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等人情歪风,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主要对象:全市各区县教科体局党员干部、各中小学全体教职工,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
(二)整治范围:专项整治上述对象是否存在违反“八条禁令”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为子女、亲属操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参与近亲属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
3.严禁学校教职工接受学生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4.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5.严禁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6.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
7.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礼品、微信红包,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8.严禁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
三、整治活动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由市教育局纪工委监察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配合。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明察暗访、集中督查、举报严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整治活动分学习宣传(xx月xx日至xx月xx日)、自查自纠(xx月xx日至xx月xx日)、深入督查(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面总结(xx月xx日至xx月xx日)四个阶段进行专项督查。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区县教科体局,局属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二)加强统筹协调。检查组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与沟通联系,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三)突出工作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四)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确定专人及时受理各种监督举报信息。
xx市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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