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提升依法治校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标准的通知》(粤法治组〔20xx〕4号)、xx省教育厅《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粤教策〔20xx〕3号)及《xx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的原则和要求,在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下同)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教,为提升我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教育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创建1所xx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和30所xx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往年xx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和20xx年28所xx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无需再申报,但要整理好档案材料备省、江门、xx检查)。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形成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良好格局。
三、工作标准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有效发挥依法治校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学校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依法治校工作经费,落实人力物力,为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条件保障。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要有规划方案、有年度计划、有具体措施、有年终总结,工作任务职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二)完善规章制度。增强依章程办学意识,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定期修订完善章程,并及时公布实施。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与公开机制,学校规范性文件发布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形成依法治校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注重教育教学效果,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制度,决策机制健全,决策机构明确,决策程序规范,形成分工合理、权责统一、高效廉洁,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校监督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实施效果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依法招生、规范编班、无违规操作行为。
(四)强化民主管理。健全学校各级组织机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推进学生自主管理。保障学生权利,学生代表列席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会议,学校制定与学生利益相关的管理制度应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五)维护师生权益。弘扬平等意识、公平意识,建立公平对待学生的保障机制,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教职工工作条件和待遇,充分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权力。建立健全师生与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和申诉处理机制,提高以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意识及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处分师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程序正当,依法保障师生陈述和申辩权利。积极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师生、家长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四、认定标准
中小学校经检查评价达到《xx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
分标准(中小学、中职学校)》(见附件1)70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推荐参加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达到90分及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综合学校层次、分布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申报xx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
一票否决事项:
(1)近三年发生过因学校责任造成的重大学生安全事故的;
(2)近三年教职工严重侵犯学生权益及严重违背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近三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本校履职期间有犯罪或者涉嫌犯罪(已立案调查)的;
(4)近三年民办学校年检“合格”等次以下的。
五、资料要求
申报学校按照《xx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的各项指标,准备近三年的相关档案材料(章程、管理制度等一些连贯性执行,无年度性的材料,不受近三年的限制)以备检查。同时,申报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的一式一份纸质稿):
1、学校自查报告;
2、按《xx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要求(见附件1),学校作自评得分及说明,《xx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自评(认定)得分及说明(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见附件2);
3、教育主管部门评分、推荐意见,专家组的签字确认;
4、依法治校达标学校申报表(见附件3);
5、依法治校初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六、申报认定程序
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采用学校申报、县级评估、市级抽查的形式进行认定。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每学期申报认定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申报。
中小学校对照《xx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中小学、中职学校)》自评达70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2、县级评估。
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将申报学校名单在xx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在上半年5月底或下半年11月底前组织4名或以上熟悉依法治校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到校进行实地评估。通过听取报告、查阅资料、校园巡查、师生访谈等形式对学校推进依法治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打分,确认学校是否达到认定标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完善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和考核考评制度,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内容。各地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加快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早部署,及早行动,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把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提高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确保抓出成效、早出成效。要加强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领会《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xx—2020)》《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及《xx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校观念。
(二)落实责任,以评促建。各学校要以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为抓手,严格标准,从严把握,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落实改进措施,使创建过程成为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过程,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持续深化,促进教育治理法治化,扎实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整合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配备法治教育老师、聘请兼职法治副校长,切实加强和改善师生的法治教育,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营造健康、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参与依法治校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充分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示范校典型经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全市依法治校工作整体水平。发挥法治督导员在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作用,推进示范校创建向纵深发展。
(五)动态管理,深化问责。依法治校创建活动采用动态管理,采取年度复查和每20xx年复评机制。完善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抽查的示范校及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评认的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和示范校,每年12月底由市教育局对其开展检查。市教育局根据检查情况,采用网络信息化为主的方式进行抽查核实。发现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达标学校或示范校,市教育局将进行通报并取消其所取得的称号。同时,对示范校,每20xx年将进行复评。
参照省教育厅做法,市教育局对各推荐的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市依法治校示范认定名单中,一个地区有抽查不合格、不达标学校,则该地区上报的所有学校均不予认定,并予以通报。
八、附则
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本方案实施前已认定的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法治校园,认可其取得的称号,并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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