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政办发〔20xx〕x号)和《xx市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围绕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访谈、在线解读、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分别落实)
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我县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及时发布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县统计局、县发改委负责落实)
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县审计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电视、广播、报纸、公报等方式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有关单位分别落实)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税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将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其他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运行。(县发改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深化各部门、各单位权力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等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依法规范履职。(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分别落实)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各部门、各乡镇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分别落实)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集中全面公开,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全县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县国资办、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加强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解读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张贴宣传栏、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县农委负责落实)
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县农委负责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纳税人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落实)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推进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落实)
(二)推进消费升级工作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落实)
(三)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县商务局、县工商质监局分别负责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各乡镇负责落实)
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县民政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实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县环保局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出厂水、入户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要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分别集中公布水源地、出厂水水质监测信息。县卫计委负责督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提供监测数据,统一向社会发布入户水质监测信息。(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分别负责落实)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时公开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县水务局、县环保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教体局负责落实)
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调整信息,并坚持医疗服务一日清单便民措施。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县卫计委负责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我省“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黑名单管理等相关办法,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全县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做好食品药品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生产、流通环节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等相关信息,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在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县金融办、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落实)
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及时发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县安监局负责落实)
六、以政务公开助力增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积极推进 “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除涉密信息外,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分别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各乡镇、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县政府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分别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县 信息中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开专栏内容,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加大整合力度,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增强政府网站传播的“时效度”,清除“信息孤岛”。(县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确保各级政府部门网络公开平台运行安全。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分别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说明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分别落实)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要点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县督查考核局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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