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学校的命脉,招生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下面是启点中文网(qdzww.com)给大家整理的20xx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篇一:20xx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和平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20xx年和平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规划学区片,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一)招生工作步骤
公办初中学校与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同时开始,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民办初中填报志愿,资格审定及面谈录取。
第二阶段:公办初中依据我区划定的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工作程序
1、民办初中学校进行面谈招生录取阶段:
(1)对于有意向选择民办初中的学生,可以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和平区20xx年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每个学生限填报一所学校。
(2)民办初中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谈入围的学生。
(3)各民办初中学校同时进行面谈,同时确定录取结果,交中学科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2、公办初中学校录取阶段:
(1)对于有意向选择公办初中的学生和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在学区片内自愿选择两所公办学校,并填写《和平区20xx年公办初中招生志愿表》。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招生学校首先考虑学生的第一志愿。
当某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直接录取;当该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从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按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
(3)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未录取并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
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学生直接录取;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时,该校从此类学生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按剩余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
(4)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随机安排在本学区片内招生计划有余额的学校。
(三)派位录取工作程序
1、先期准备工作
(1)确定学生序号
按照统一规则,各小学为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编制花名册,给每名小学毕业生确定学生序号,并将花名册报教育局中学科留档备案。
(2)填报志愿并确定学生信息
民办初中录取结束后,各小学按照统一格式录入小学毕业生志愿信息(包含学生序号、毕业学校、学生姓名、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打印学生志愿确认表,由学生和家长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并上报教育局中学科。
(3)聘请监督代表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到现场监督随机派位工作。
2、第一志愿随机派位
(1)大屏幕上按照学生序号从小到大展示已经排好序的第一志愿填报某招生学校的学生名单。
(2)家长代表现场随机确定派位的起点。
(3)按照该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派位间隔。
(4)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3、第二志愿随机派位
(1)大屏幕上按照学生序号从小到大展示已经排好序的第二志愿填报某招生学校的学生名单。
(2)家长代表现场随机确定派位的起点。
(3)按照该校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和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派位间隔。
(4)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4、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的派位
(1)将该学区片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按照学生序号由小到大进行排序,形成本学区片学生的名单。
(2)该学区片内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家长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派位顺序。
(3)按照派位顺序和该校剩余招生计划,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的学生。
篇二:20xx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何元科
副组长:李金平
组员:任继春、邓新华、景伟、崔元、田元锋、李美桔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20xx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
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
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
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
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
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
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补录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4、联系电话:4951034
近500万道试题、20多万套资源、50多万篇作文、60多万篇范文免费使用
每天仅需0.22元,尊享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