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快速救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实行局党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现场指挥部,按照既定方案实施应急救援,及时抢救人员,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为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应急报告和措施
(一)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报告
突发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人群和程度不同可分为三级:一级是涉及全市特别重大、突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并出现3人以上死亡,或引起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二级是涉及全市重大、突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一次伤病超过10例,并出现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但引起伤病未得到有效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三级是指涉及全市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问题,发生伤病达10到15例,陆续发生在30例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某区域内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根据需要报告公安(110)、医院(120)、卫生防疫等部门以求得紧急救助。我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在5分钟内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安排各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各指挥小组成员在半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到达事故观场,开展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在10分钟内向郑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电话报告,及时通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商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事故名称、事故类别、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事故原因等。
(二)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观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2、应急救援信号发出后(或者接到应急救援电话通知后),各应急指挥小组所有人员应立即行动,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快速集结,以应急救援分队为单位组织赶赴事故现场参加紧急救援。
3、因违犯救援规定,贻误救援时机,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较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应急救援训练和演习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组织能够适应救援工作需要,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和必要的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2)熟悉应急救援组织的任务和职责,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3)熟悉辖区食品生产情况。
应急救援演习在应急救援培训和训练后进行,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分为单项演习、组合演习。演习的主要步骤包括:确定演习类型和范围、成立演习领导小组、制定演习方案、演习的实施和评估及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通过演习,检查各应急救援组织分工协作及履行职责情况,检查应急通讯联络畅通情况,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和应急救援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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