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进一步做好“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开展全民禁毒月活动,提高全民自觉履行禁毒义务、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的热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市禁毒委《关于组织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东禁毒委[20xx]2号)要求,街道禁毒办决定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并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全面建设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深入贯彻执行《禁毒法》,全面落实禁毒工作方针,以《禁毒法》宣传“六进”为目标,以各项宣传活动为载体,推进20xx年禁毒宣传工作,面向社会、学校、单位、工厂、社区、家庭,大力开展校园禁毒、社区禁毒宣传工作,打造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亮点,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宣传活动,努力掀起禁毒宣传教育新高潮,促进人人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禁毒法》知识和毒品的危害,进一步促进“无毒校园”、“无毒社区”、“无毒家庭”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增强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提高对禁毒工作的参与度,形成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街道禁毒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街道禁毒办主任施建良任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梁沃深任副组长,街道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及各社区主管禁毒工作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禁毒办,由施建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缉毒中队中队长何伟民任办公室副主任,指导该次禁毒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筹备工作和数据统计及信息上报工作。联系人:洪志明,联系电话:22102766、22102768(传真)。
四、工作安排
街道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及各社区要以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在校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禁毒宣传月相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xx月xx日当天在东门广场举办以“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结合舞台表演、知识竞答、禁毒宣传、社区义诊等多种形式开展。(参加单位:禁毒办、公安分局、司法所、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及相关社区服务机构)
(二)禁毒宣传月期间,各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广泛的禁毒宣传活动。
(三)安排一辆挂有禁毒宣传标语的宣传车,在莞城辖区作巡游活动,宣传《禁毒法》及禁毒知识。
(四)在各社区、居民小组、广场、商业中心等显眼地方,张贴禁毒宣传画、宣传海报及宣传标语。(由街道禁毒办负责制作)
(五)禁毒社工在5月至6月,在学校大力开展校园禁毒宣传活动。结合今年“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在广大在校青少年中宣传滥用止咳水、滥用合成毒品的危害。
(六)在6月期间,禁毒办禁毒社工与社区禁毒工作人员一起,走访吸毒、戒毒人员家庭,开展面对面的回访工作,了解涉毒家庭生活情况、戒毒人员帮教工作情况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是每个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义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贯彻实施宣传《禁毒法》为主线,制定出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今年6月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街道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及各社区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主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大力营造禁毒氛围和声势,同时,要注重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说服力,在实效上下功夫,防止形式主义,务求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
(三)各禁毒成员单位、各社区请于xx月xx日前将禁毒宣传月活动情况报街道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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