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缩小城乡信息化差异,达到“信息惠农”的效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移动通信网络为依托,以方便、快捷、价廉、安全的信息互通为目的,加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建立“新农村信息网”,打造农村信息化综合平台,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缩小城乡信息化差异,最大限度地帮助广大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致富信息,扩大致富途径,改善生活质量,达到“信息惠农”的效果。
二、活动时间及目标
活动目标:通过创建“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活动,力争80%的乡镇完成“移动信息化乡镇、村”创建工作,解决农村通信难的问题。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
移动信息惠农,助建信息化新农村
(二)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创建标准
1、“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如下:
(1)否决指标
①活动期末市场份额下降;
②所在乡镇未实现政务信息化。
(2)各乡镇的综合排名按以下四个项目加权后按综合得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名:
①净增通话客户任务完成率排名,占50%权重;
②农信通普及率排名,占15%权重;
③“家园网”组网到位率排名,占20%权重;
④发展的农商通绝对数排名,占15%权重。
2、“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标准如下:
(1)否决指标
①活动期内放号未达到20户;
②活动期内空中充值未达到1800元。
(2)各行政村综合排名按如下五个项目加权后按综合得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名:
①净增用户绝对数排名(30分);
②普及率提升幅度排名(20分);
③“家园网”组建到位率排名(20分);
考核期末所有在网通话的“神州行·家园卡”品牌客户中,纳入“家园网”管理的客户比重。
④农信通普及率排名(15分);
⑤空中充值金额绝对数排名(15分)。
(三)计分方法
所有指标计分方法参加全市统一计分标准进行计算。
(四)创建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优惠政策及创建奖励
1、创建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优惠政策以移动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创建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奖励
(1)对达到“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标准的行政村,由县移动公司报市移动公司批准后,由市移动公司奖励行政村信息化小组1000元/村。
(2)对达到“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创建标准的乡镇,由县移动公司报市移动公司批准后,由市移动公司奖励乡镇信息化小组10000元/乡镇。
(五)惠农政策
为快速提高农村移动电话普及率,强力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建设,移动公司提供惠农优惠政策。
1、定制特惠手机及无线桌面电话措施
移动公司定购一定量低于市场价格(价值600元以下)的品牌手机及无线桌面电话投放农村市场,帮助较贫困的农民能早日使用移动电话。
2、购机话费补贴措施
移动公司对购机的客户每户给予500元左右的话费补贴。
3、移动公司拿出一定成本开展新老移动家园卡农村客户话费优惠活动:预存50送50,预存100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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