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按国家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建立《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分类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定橱定位,排列整齐,取用方便。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按仪器设备性能注意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防磁等工作。化学药品要按化学特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专人保管,双人双锁,细纱固定,定期查看,及时添液。药品与仪器应分室保管。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用后应及时归还。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如遇特殊情况,教职工借用仪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验室才能借出,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校长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过期不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借用单位联系收回,并对借用者给予一定的处罚。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有关手续,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检查。领用药品应通过实验室工作人员记录消耗量。领用危险药品时,领用教师、两名管理人员共同在危险药品专用册上签名,并严格控制数量,注意使用安全,剩余药品及时归还。仪器药品不准带回宿舍或其它地方供私人使用。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危险品领用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等簿册。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实验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且不能修复的仪器,或经长期使用性能达不到实验要求且不能修理的仪器,应予报废。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加以排除,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过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单,存入仪器质量档案。
八、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存入实验室管理档案。
九、要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等工作,配备灭火机、砂箱、化学实验急救等安全及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维修,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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