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全行业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近日撰文阐述了交通运输行业反腐倡廉工作围绕“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核心,需要着力把握的五大重点。今日本报全文刊发,敬请关注。
“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反腐倡廉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牢牢把握 “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这个核心,始终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工作始终, 使“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基本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里,反映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上,落实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和具体实践中。从我们交通运输行业来看,要着力把握好“五个点”。
一是在思想方法上,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战略制高点。反腐倡廉工作是否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必须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在视野上,要坚持“四个审视”,即: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趋势和规律的角度审视我们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就与目标,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审视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站在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新期待的角度审视我们工作的能力与水平,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审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在思路上,强化以人为本,贯彻执纪为民,必须注重预防、服务民生、维护民利。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精神,深入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的与时俱进,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方略上,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配置权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内控制度、加强流程监控,推进公开透明,强化制约监督,最大限度地从体制机制上防止或避免我们的干部出问题。要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健全矛盾调处机制,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在评判标准上,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握好“服务民生、维护民利”这个根本出发点。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要始终做到“不忽视民生,不违背民意,不怠慢民事”。纪检监察工作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为民理念,恪守为民之责。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真正把对群众负责贯彻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中央惠民政策和行业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一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切入点,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干部漠视群众疾苦、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与民争利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利益,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二要把纠风专项治理作为服务民生、维护民利的有效途径,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和纠风载体建设,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路水路行政执法、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保障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增进民利、维护民权,营造自由、平等、和谐的政治环境,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健康发展。
三是在价值取向上,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好“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这个政策关键点。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教育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观念。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既要坚持执行纪律的原则性,又要把握政策的灵活性,综合考虑发案背景、错误性质、危害后果和认错态度等因素,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等多种手段,严格区分一般性错误与违纪违法的行为,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造成的失误与违纪违法的行为,切实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积极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敢于和善于保护干部,努力成为广大干部的主心骨,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既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又注意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使查办的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四是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整合资源、统筹兼顾,把握好“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这个业务融入点。反腐倡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要靠制度作保障、要靠监督来推进。反腐倡廉越深入,任务越繁重,越要坚持统筹兼顾,通过组织协调来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从实践看,纪检监察工作只有融入中心、服务中心,才能有为有位;只有狠抓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才能有的放矢、深入推进。一要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内部控制、行政执法等各个领域,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进行,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来推进,在出台管理措施、设计工作流程和修订规章制度中充分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适应性。近年来,我们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海事行政执法”两个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启动了“行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已在大部分省市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使用;《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已在三个省级海事局进行试点,反响较好,成效明显。二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既是我们的重要职责,也是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那些工程建设成本高、经济社会效益低、资源环境代价大的项目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的要求,乱铺摊子、乱上项目的行为,确保项目快速推进、资金高效安全、干部勤政廉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五是在舆论导向上,要坚持文化引领、典型示范,把握好“廉政教育、廉政文化”这个工作着力点。反腐倡廉建设说到底所要解决的还是人的问题。廉洁从政既要靠他律,但更要靠自律。我们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开放的时代,各种思潮相互激荡,人们在思想认识、道德选择、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独立性、多样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思想舆论活跃,观念更新很快,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的思想相互交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仍然存在,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教育,旗帜鲜明地弘扬正气,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提升行业发展的软实力。要坚持用党的理论教育党员干部,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用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用党的政策保护党员干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紧密结合当前党员干部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从“人的需要”出发,体现人文关怀,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触及“人的心灵”。对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要从政治上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保护,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在干部的使用培养上,要拓宽视野,注意多种岗位的锻炼,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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