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了庆祝五四青年节,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丰富孩子们的校园生活,激励孩子们具有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在活动中对孩子们渗透"五爱"思想教育。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我校将在五四青年节之际举办一次"歌唱五月红太阳"为主题的大型歌咏比赛。
二、筹备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音响:
舞台设计:
舞台布置:
舞台监督:
艺术顾问:
安全工作:
总策划:
评委:
统分:
三、参赛人员:
渝北实验三小1--6年级的各个班级(原则上要求各班全班参加,个别特殊情况除外)
小百灵合唱队(只参与表演,不计入评奖)
四、比赛要求:
1、演唱内容:
(1)必唱曲目:两首中任选一首。
低段:〈〈小燕子〉〉〈〈我爱北京天安门〉〉
中段:〈〈学习雷锋好榜样〉〉〈〈我爱北京天安门〉〉
高段:〈〈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小鸟,小鸟〉〉
(2)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优秀少儿歌曲自选一首。
2、选择歌曲的难易程度适中。演唱时间低段在3分钟--5分钟,中高段在6--8分钟。
3、演唱形式多样化,可采用齐唱、合唱、领唱、朗诵加演唱等不同的演唱形式。
4、参赛班级必须要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
5、参赛班级自备伴奏带或找人现场伴奏,不能无伴奏清唱。
6、演唱者着装要统
一、整洁、美观、大方。
五、评分标准:
1、演唱的歌曲必须完整流畅,无中途重唱、停唱现象。(4分)
2、演唱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合唱声部间声音要清晰、和谐。(2分)
3、演唱的感情要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的情绪,表现歌曲的音乐形象。(2分)
4、能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2分)
注:评分最后结果以10分制进行计算。去掉评委打出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
六、奖励办法:
1、演唱奖: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分别划为一个评分标准,低中段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二名;高段
一、
二、三等奖各一名。并根据情况按学校研究决定予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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