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党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做出总体部署,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20xx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符合教育规律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强化责任意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
(二)抓好责任分解。根据20xx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与局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属各单位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本单位责任分解和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
(四)主动配合纪委派驻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支持纪委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加强与派驻机构的联系、沟通和交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单位(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三、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素质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经得起考验,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认真抓好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纳入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三会一课”和干部进修培训内容。组织干部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交流研究成果,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继续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洁勤政好机关”和“廉洁教育好学校”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以学习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进一步搜集整理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学习。
(四)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教育。充分发挥我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定期组织廉政宣誓、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作廉政教育专题报告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开展典型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继续组织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集中调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宣传工作。
四、完善制度,继续深化源头治理工作
(一)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通过完善防范制度、落实监督措施、健全内控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构建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的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正确行使。
(二)进一步落实五项制度,健全五本台帐、把好五个关口。落实五项制度,即领导干部问责警示诫勉制度、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廉政考核制度、总结报告制度;健全五本台帐,即公费接待支出台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年度考核台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台帐、信访接访台帐、行风热线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台帐;严把五个关口,即干部提拔用人关、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关、物资采购招标关、教师录用考试关、学校收费公开关。
(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同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认真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强化审批后续监管和审批责任追究。
五、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职基础能力建设等中央扩大内需投资教育项目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抓好对中职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突出重点监督环节和部位,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强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预见性、原则性、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要严明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深化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以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为重点,在机关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廉洁勤政好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整顿文风会风,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继续做好“行风热线”和8960123马上就办电话工作,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线下联动。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开展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学生资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争创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实现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资料编写、印刷发行活动管理,严禁擅自编印、强迫学生征订教辅资料或指定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三)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在单位(学校)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透明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四)继续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规定的落实检查。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制度,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
(五)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党政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做好“小金库”的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案件查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积极协助市纪委及其派驻机构做好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商业贿赂案件。
(二)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专人做好“行风热线”和8960123马上就办电话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时回复办理结果。重视和加强初信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教育形象。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招生考试、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任用等时,要邀请市纪委派驻机构进行监督。配合市纪委派驻机构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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