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两基”工作水平,按照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督促县(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动我市“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巴中市人民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联系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两基”迎国检办公室)于市教育局,具体负责“两基”迎国检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两基”各项指标和工作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二)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国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普及程度。依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用、占用挪用教师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搞好校长岗位培训和教师师德及业务培训,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校长岗位培训率达到国检指标要求。
3、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县域内校点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控制班额,努力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消除现有d级危房,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及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加大学校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4、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高于45%。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有效化解“普九”债务,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落实好教师绩效工资及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禁止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学生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5、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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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校园净化、绿化、规范化、美化、亮化、文化“六化”建设,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完善学籍管理档案及“普九”档案资料(备查近20xx年)。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巩固扫盲成果。摸清县域内青壮年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国检要求。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市人民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发《巴中市“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等文件;督促指导各县(区)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市政府召开全市“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督促指导各县(区)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
3、召开“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落实部门责任,具体安排部署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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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和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氛围和工作成就。
1、对全市“两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2、各县(区)按照国检要求,以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五个“一票否决”为主要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市级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自查。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自查报告于10月上旬报市“两基”迎国检办公室。
3、市级有关部门对照本单位“两基”工作职责任务对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县(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4、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各县(区)“两基”工作进行复查(10月中旬至下旬,11月上旬向省迎检办上报复查情况)。
5、迎接省督查或抽查。
第三阶段:重点督查和接受国检阶段(20xx年1月-6月)
1、继续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20xx年1月)。
2、对各县(区)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查(20xx年3月)。
3、对各县(区)落实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0xx年4月)。
4、指导督促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学校按要求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20xx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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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县(区)、相关部门、学校启动问责,并限期整改到位(20xx年5月)。
6、查漏补缺及其他专项抽查(20xx年5月)。
7、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20xx年6月)。
1、根据国家或省督导团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县(区)及部门进行整改,向上级教育督导团提交整改报告。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查找不足,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领导。“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市“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明两年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基”迎国检组织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用足、用好各种政策,努力提高县域内“两基”水平,确保各项硬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在迎接“两基”国检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两基”工作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若因虚假产生不良影响,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迎检过程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更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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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督查狠抓整改。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区)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市内、县域内、系统内“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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