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民政局,济宁高新区文明办、社会事业发展局,太白湖新区宣传部、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经开区文明办、社会事业局:
为扎实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促进移风易俗,努力营造绿色、文明、人文、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决定在全市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宣传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我市居民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引导人们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活动主题
“绿色清明,文明祭扫”
三、时间安排
3月25日-4月15日
四、宣传活动内容
清明节是开展清明文化教育、宣传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的有利时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做好殡葬工作的新闻策划和舆论宣传,接受舆论监督,增进理解认同。
(一)大力推行绿色文明殡葬,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各地要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突出绿色文明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为祭扫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主动开展“鲜花换火纸”、“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突出人文和谐主题。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突出安全祭扫主题。要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对已明文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祭扫服务场所,应组织力量加强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允许焚烧祭祀用品的祭扫服务场所,应划定专门区域,确保文明安全。落实公益殡葬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推广树葬、骨灰深埋、散撒和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等安葬方式,加快殡葬改革进程。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重点完成“三个一”活动。讲述“一个”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深度挖掘和宣传殡葬战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殡葬行业故事,发挥好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殡葬改革。举办“一场”公益殡葬活动。举行形式多样的清明节祭扫公益活动,比如“鲜花祭扫烈士墓”“千纸鹤遥寄哀思”“祈福黄丝带”等集体公祭仪式,引导公众参与文明祭扫。继续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加强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互动,让群众走近了解殡葬行业。开展“一次”基层宣传活动。利用清明节前重要时间节点,印制宣传单页、宣传画等,在群众聚集的广场、街面集中发放,举办“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宣传活动,组织殡葬宣传车在镇街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相关政策,让广大群众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倡导丧事简办。治丧力求节约简朴,提倡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鞠躬默哀等文明方式哀悼逝者。倡导绿色殡葬。自觉实行遗体火化,提倡骨灰存放、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法,不违规土葬遗体、建立墓碑,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三)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单位合作,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互动融合,特别要发挥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介优势,把殡葬领域有新闻价值的工作动态和真实声音及时传递出去。采用举办现场咨询讲座、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宣传活动进社区、企业、学校和家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要规范和完善宣传应急预案、舆情处置机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建立首问负责制、业务部门主管负责制,及时回应媒体的采访需求,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活动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地要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绿色清明,文明祭扫”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二要深度宣传。各级新闻媒体、网站要开设专题、专栏,充分报道节日活动,宣传节日文化,营造浓郁氛围。要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用文化引领文明清明新风尚;要大力宣传各有关单位开展“绿色清明 文明祭扫”活动情况,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节日氛围。
三要加强协调。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展所长,积极参与,主动引导,把活动与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努力为居民参与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
各级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促进移风易俗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邮箱: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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