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社会服务、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担负着重要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组织形式的变革、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分配形式的多样化,以及社会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带来大量职工的再就业需要街道社区来帮助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转变后,一些工作要由街道社区来承担;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强街道社区来服务和管理。城市社区又是各类矛盾反映比较敏感的汇集地,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都需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积极做好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反对民族分裂、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打击暴力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街道社区同样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党的工作网络,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事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近年来我市街道社区党建的工作情况
我市于20xx年7月重新区划后,市辖四个城区,现有街道党工委26个,社区党支部227个,社区党员6728名。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和中组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搞好城市管理、社区服务,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街道经济为目标,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以“创红旗党支部,实施凝聚力工程”为主线,狠抓街道党组织建设工作,街道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得到明显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抓班子建设,增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街道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广大街道领导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增强了抓好街道社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进一步健全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力地促进了班子的团结,确保了班子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三是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各区都不同程度地对街道领导班子和社区党支部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特别是20xx年市委决定从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派部分青年干部到社区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社区长期由“老太太执政”的现象。四是以全面提高素质为目标,积极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不断增强街道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抓队伍建设,依托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责任体系,加强街道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各区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主阵地”和“熔炉”作用,加强党员培训工作,近两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6期,培训街道党员干部23286人次,党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二是注重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入口关”,继续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据统计,仅今年街道社区就发展党员206名。三是在街道、居民区党员中开展了“奉献在社区”、“有困难找支部、找党员”等活动,街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充分发挥,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四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把在加强城市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作用情况和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作为评议重点。
3、抓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繁荣社区文化生活。近年来,各区以实施“星光计划”为契机,采取以区街投入为主、国家专项资金资助、驻区单位支持的多种投资方式,加大投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统计,全市社区建设投入资金共达2530万元。共建成“社区综合服务指导中心”18个,“星光老年之家”110个,通过新建、购建、共建等方式,全市四个城区的227个社区居委会采取各种办法全部解决了办公场所,各社区安装电话201部,配置微机130台,创办社区服务网点1844个,社区服务覆盖面达到92%。
4、不断加强在职、流动、下岗、离退休党员社区化管理,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一是积极动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把党的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员培训。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进行分类教育管理,分类制定开展示范活动的规划,分类确定考核目标与要求。二是加强了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组织中生活,受到教育和监督。三是推行社区在职党员的双向登记管理制度。
5、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推动社区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委每年把社区工作列入各地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目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各城区的考核目标,对社区工作的支持事项和减负问题列入各部门的考核目标。同时把各社区对相关职能部门评议的结果计入部门的考核内容,完善激励、监督机制,使社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方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各自的职能共同做好工作。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托,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组织也在推进社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已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为把我市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街道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近几年来,新经济组织如非公有制企业、中介组织等大量产生,对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党建工作的情况看,不适应的情况比较明显。非公企业、中介组织党组织设置,做不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党组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增多,企业转制后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都居住社区,许多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也交由社区负责,许多“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其中不少是党员,社区党组织没有相应的教育和管理方式把这部分党员有效地教育管理,不能很好地发挥这部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充分,从而难以保证社区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群体组织坚持正确的方向。社区党组织难以在社区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发挥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充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以致不能更有效地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由于社区党员多数年老体弱,加之社区支部经费紧缺等原因,很难组织党员活动,教育管理工作难度更大,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偏少,影响了社区发展党员工作。
四是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据统计,目前居委会承担的各类交办工作有150项之多,其中80%是属于行政性事务。一些居委会反映,“面对区里、市里的几十个部门,谁都可以给我们派活。这种‘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状况,使我们疲于应付,根本没有时间做居民工作。”
五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不少社区居委会根本就没有办公经费,即使建起办公场所,但水、电、暖、电话等必要的支出费用得不到保证,严重影响了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工作,新建办公场所的面积越大,这个问题越突出,开展社区活动更是困难。社区居委会“有事无费”、“有责无权”的现象较为突出。
六是驻区单位和辖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对社区居委会不认同、不理解、不支持、不参与的现象。
七是尽管社区普遍建立了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但代表会议能够决定什么问题,决定的问题由谁落实等都不明确;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特别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的意见和要求,难以得到解决;社区工作缺乏自主权,往往是上级要求做的居民没有需求,居民要求做的上级又很难及时办到。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是城市基层基础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从而严重影响了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制约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步伐的新形势下,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区建设,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建议和对策
1、合理调整、设置街道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建制,建立健全基层组织。
街道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的建制,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由旗县区党委、政府提出调整设置意见,应建未建的应尽快建立起来,软弱涣散的及时进行整顿。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居委会相对应,同步设置和调整,实现“一居一支部”,正常开展党的工作。
2、多渠道解决街道居委会办公场所、办公经费问题,改善办公条件。
要认真落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社区工作的意见》(呼党发[20xx]20号)文件精神,把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设列入城市规划,由各城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应列入市、旗县区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保证逐年有所增加。有条件的社区,重点围绕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环保、医疗、后勤服务等,走实体化发展之路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实现社区服务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逐步形成自我完善、自我壮大、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3、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首先要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把那些既熟悉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又熟悉经济和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的干部选拔到街道领导班子中;其次要加强社区居委会、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扩充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编制,每个居委会由5—9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委员会成员2—3名。社区党支部书记由上级党委选派任命,社区居委会主任由本辖区居民中选举产生,其他工作人员实行招聘制,可以从市区选派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复转军人、“4050”人员中聘用,聘用人员一定要热爱社区工作,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党支部成员可以从居民中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党员中产生。第三,要加强街道干部的培训教育。对社区主要领导要有计划、有目地的进行培训教育,定期参加党校学习和外出考察,使他们开阔眼界,更新观念,增长知识,提高街居干部管理社区的能力、协调服务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四,建设一支以党、团员为核心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发挥其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特殊作用。
4、进一步健全党组织体系,建立以党组织为主的社区工作网络。
要健全和扩大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工作网络,横向健全和强化以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为主的党建工作联系会制度,强化属地功能;纵向建立楼院党小组,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工作延伸到每一位社区党员,辐射到社区居民群众。这一工作体系运行过程中,把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社区服务工作纳入其中,形成覆盖社区的工作网络机制。
5、加强社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做好社区单位党员的双向登记工作。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对辖区党员进行详细地调查登记,根据党员分布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对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要以建立健全党员目标管理为载体,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对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外出流动党员,采用党员联系卡等形式开展组织活动,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站)的作用,对流入社区的外来流动党员进行登记、建档、组织活动,并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对在本辖区居住的单位党员,社区党组织应与本人或本人单位联系协调建立“双向”登记制度,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8小时之外,发挥个人专长,自觉参加社区建设。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社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培养、吸收社区居委会干部和辖区居民中的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对一些党性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长期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并作出组织处理,直至开除党籍,以纯洁党的组织。
6、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1)建立帮扶、联系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借鉴农村扶贫经验,让市属各级单位或部门与社区居委会建立帮扶对子,切实帮扶基础薄弱的居委会摆脱困境;建立市、旗县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困难居委会制度,帮助困难居委会解决工作难题,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同时也为领导干部提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机会,使领导干部能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贴近群众,了解基层,服务群众。
(2)严格社区居委会干部奖惩考评和淘汰制度。区、街党组织应制定《社区居委会干部管理办法》,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实行奖惩考评和淘汰制度,对那些热心社区工作,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社区干部应该表彰奖励,优秀的应给予提拔使用;对那些不安心社区工作,表现较差,甚至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3)建立街道社区工作逐级评议制度。为使社区建设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应建立社区居民评议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评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评议区直职能部门的逐级评议制度。
(4)建立街道社区评议驻区单位的约束监督制度。街道社区组织要吸收驻区单位为社区成员,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做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建立街道社区评议驻区单位的约束监督制度,驻区单位评先进及创建文明单位,必须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推荐意见,将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支持社区工作的单位和领导,建议取消其评优资格。
(5)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广泛动员居民参与居委会选举和社区事务的管理;通过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动员驻区单位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建立一种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7、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法律、法律文件列入区、街居委会干部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各级干部执法学法意识,解决“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问题,保证社区居委会能充分发挥其职能,正确履行职责。
8、市、旗县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在社区的行政业务工作。对于需要委托社区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按照“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妥善处理。
9、要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各级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呼和浩特党建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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