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双柏县改制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国退民进”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我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加快,部分企业产权民营化,出现了民营企业购买、租赁、兼并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面对这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结合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县委组织部在对国有企业及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调研组,深入到9户困难企业和改制企业对党建工作进行了重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企业及党建工作的现状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工商企业49户,其中:国有企业13户,股份合作制和县办集体企业31户,改为民营企业5户。另外,外商投资企业1户,租赁企业2户。
国有企业改革中,列入企业产权制度深化改革范围的工商企业38户,其中列入州级国有企业改革计划18户,上报改革方案的19户,审批方案的18户,正在组织实施的5户,正在扫尾的4户。工商企业中,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有4户,占10.5%;生产经营基本正常,效益一般的有19户,占50 %;生产经营困难,停产、关闭企业有15户,占39.5%。
(二)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我县49户工商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县级3个党委(县经贸局党委、县林业局党委、县供销社党委)。具备建立基层党组织的43户都建立了党支部,建立党小组26个,党员人数463名,改制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43名,退休退养干部职工党员98名,组织关系“挂空”的党员 72名,党员人数减少,组织机构呈减缩的趋势。
在建立的党支部中,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党组织负责人40名,改制后,由原主管局党委临时指定的负责人3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的党支部43个,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正常的32户,基本正常的6户,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不正常的5户。
二、改制企业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有的企业领导和党组织负责人对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民营企业、租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出现,部分企业深层次的矛盾暴露出来,改革的难度加大,一些企业领导和企业党组织领导不能全面正确理解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不能正确处理好企业改革与个人名利得失的关系,对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企业改革中党员和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不履行职责。
有的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后改变所有制的性质,党组织就不需要设置了;有的认为:只要抓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使职工有饭吃,企业党组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党员不违法违纪就行了;有的甚至认为:企业是属于私人自己所有,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党建工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对党建工作不支持,等等。由于这些错误认识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企业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企业与原主管部门隶属关系逐步消除,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不顺 企业改制后,企业的资本构成改变,企业的性质、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方式随着变化,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已不适应这样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外商租赁和私营企业自主生产经营,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手段进行管理,生产管理已基本独立,与原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完全脱钩,原主管部门党委已不能进行有效的领导。二是改制后国有企业性质已经改变,与原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逐步消除,客观上也使原主管部门的党委难以管理或不愿再去管理。
三是企业党组织建设与企业班子建设管理关系不顺。企业党组织的建设由企业主管部门党委管理,企业行政班子建设是在县委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下搞好领导班子建设。
致使企业党组织与企业行政班子调整不能同步进行,到期或及需调整的无法调整,这样,对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管理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
(三)部分企业党组织名存实亡,党组织开展工作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难 一是在私营和改制企业中,党组织开展工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业主的支持和认同。业主存在片面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党建工作现象,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只是聘用的员工,身份是一个“打工者”,不能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就连详细的生产经营情况都不清楚,更不用说知晓企业的重大事项,企业也规定不准过问。
加之活动时间和经费无法保障,不能正常组织活动。比较突出的如中密度纤维板厂。
二是停产、半停产企业中,由于生产经营面临严重的困难和问题,企业领导和党组织负责人情绪悲观,缺乏信心,无所作为。党员和职工心已不系企业,有事回工厂,无事外出打工。
企业管理松散,党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党支部仅限于收收党费,到上面开开会,党组织活动处于半瘫痪状态。三是基层供销社改制后,基层社有的党员外出打工,有的一次性退职,有的回农村居住,无法集中组织活动。
个别基层社党员人数少于3人,已经不具备设置党支部的条件。根据调查统计,有18户企业在岗党员不到党员总数的一半,这部分企业党组织已难于开展活动。
(四)改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年度目标考核制度不健全,具体落实不到位 长期以来,由于只重视抓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和扭亏增盈的考核奖惩,对党建工作只是开会发文安排布置,忽视了对企业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这样,企业对党建工作就不够重视,具体落实不到位。
多数基层党支部年初没有党建工作规划,年底没有工作总结;有的党支部书记职责任务不够明确,履行职责不到位;有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得不够好;有的没有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有的即使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由于没有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新变化不断的充实完善,使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失去约束力。
(五)党务干部队伍老化、兼职现象比较普遍 在企业改革中,为了提高生产效益,采取内部机构改革和减员增效,有的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首先被撤并,党务干部往往身兼多职,多数既是企业厂长经理,又是党支部书记,有的支部书记还兼任工会主席等多个职务,致使工作难于开展。据调查,我县设党组织的43户国有企业及改制企业,党支部书记兼职的27人,专职18人,党支部书记35岁以下的6名,35岁至45岁20名,45岁以上17的名,平均年龄43.8岁,多数企业党支部书记年龄偏大,老化现象比较严重。
(六)改制企业一次性安置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增加,出现部分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现象,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比较薄弱 我县列入改制的38户企业中,生产经营困难,停产关闭的企业有15户,租赁企业2户, 改为民营企业的5户。面对企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企业党组织领导兼职的多,无心无精力抓党务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停产关闭企业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较多。
停产关闭企业由于职工纷纷下岗,有的生活陷入困难,外出自谋生路,党员分散流动较多;租赁和国有改为民营的企业因退职、一次性安置解除劳动关系,出现了较多的在外流动而组织关系又在原单位的党员。全县列入改制的38户企业,共有党员284人,其中在岗党员137人,占48.3%,退休党员76人,占26.7%,流动党员71人,占25%。
71名流动党员中,大部分外出打工,居无定所,支部不知去向,长期不与组织联系、不参与过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有的退休职工党员家住农村,又不愿意把党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党支部,也不再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
(七)一些企业不注重抓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老化,缺乏生机与活力 据对38户改制企业调查表明,一些企业多年来没有培养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数量减少,党员队伍老化问题相当突出,20xx年全县共发展生产一线党员14名。20xx年以来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未发展党员的企业17户,有7户企业甚至20xx年以来没有抓发展党员工作。
38户企业党员平均年龄45.8岁,有6户企业甚至党员平均年龄超过50岁(县食品公司党员平均年龄62.5岁),党员队伍严重老化。
二、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途径
(一)进一步提高改制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党组织是整个基层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改制企业党的建设,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党在企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需要;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同运用市场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的需要。为此,对改制企业党建工作不能削弱,只能加强,由于企业党组织处于生产、工作第一线,广大工人是党最广泛和最坚实的社会基础,抓不好企业的党建工作,就失去了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
必须从站在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站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高度,站在保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调整充实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要真正把改制企业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只有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双柏县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定期研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大课题,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县委组织部汇同有关职能部门的党组织,切实负起具体的指导和领导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针对企业产权结构、组织形式和各个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采取措施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同时注意及时总结和推广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良好的氛围,促进企业党建工作良好健康的发展。
(三)理顺改制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使之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在现阶段,全县企业形成了国有体制框架下非公有制企业(主要是改制的民营企业)并存的格局,随着下步改革继续深入,非公有制企业将逐步增加,面对新的情况和问题,应按照决策层与生产经营层分离的原则,分层分类管理,及时调整设置党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已不具备条件成立党支部的,由所管的党委做好撤并工作,支部班子到届的,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
对改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上,成立企业工委,管理指导深化改革结束后的38户企业党组织。企业行政领导干部实行分类管理,改革没有结束的优势企业、龙头企业的书记、厂长由县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报县委任免;改革没有结束的其他企业由主管企业部门和所属党委考核任免;改制后的非公有制企业、租赁承包的企业,企业工委要更新观念,改进方法,要善于通过符合法律的渠道使党员进入企业的决策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领导。
(四)抓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改制后的非公有制企业,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决定,上级党组织不能直接向企业委派干部。主管党委要特别注重选好党支部书记,要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群众威信高、奉献精神强的同志担任。
党支部建立后,按照《企业法》,建立工会、共青团、妇代会、职代会等群众组织。党支部向工会、共青团、等推荐优秀党员员工,依照法定程序和经过选举,进入企业领导层,从而增强党在企业的影响。
企业党支部要积极向企业主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企业遇到困难时,尽力帮助企业主解决困难和问题,以党组织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以党员的模范作用,体现党在企业的领导作用和核心作用。对改制一时不能结束的国有企业,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主管部门和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厂长,书记和厂长一般应分设,条件具备的可以由一人兼任,但必须配备一名副书记。
在支部书记的配备使用上,要努力改变“老弱病者抓党建”观念,加大培养优秀的年青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确保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五)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对企业党组织的监督力度 企业改制后,主管党委要及时帮助建立党组织,建立党组织后,着重帮助党组织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内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要明确党支部的职责,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使党支部工作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企业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后,主管党委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要组织力量,年初检查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年终加强对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平时监督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六)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努力发展壮大企业党员队伍 改制后企业中的雇员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应把这一阶层视为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党组织应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已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要把有关情况了解清楚,掌握现实表现,继续列为考察对象;对自愿向党组织靠拢的一线骨干、优秀员工,积极推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员工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扩大党员队伍,壮大党的力量。
(七)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要高度重视流动党员的管理,建立流动党员造册登记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对下岗和退职职工党员,主动与本人联系,按就地就近、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积极联系协调帮助接转组织关系;对组织关系一时不能转走的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进行联系,做到底子清,去向明,重大活动能联系得上。
注重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教育,帮助党员提高对发展兴办民营企业、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澄清模糊认识,使企业党员明确在民营企业工作同样是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不单纯理解为业主卖力。
积极在党员中开展“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等主题教育活动,使其不忘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党员的教育管理,不能出现党员“挂空”现象,流入党员的党组织要接收其组织关系,流出党员要帮助转出组织关系。
做到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够“找到组织”。
[信息来源]:《楚雄党建》
近500万道试题、20多万套资源、50多万篇作文、60多万篇范文免费使用
每天仅需0.22元,尊享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