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嘉定区20xx年内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成路街道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对街道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作如下安排。
一、深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与执行
结合新预算法相关要求和财政改革新精神,开展对部门和基层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促进部门和基层单位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审计,并延伸审计与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但监督较为薄弱的基层单位,关注“三公经费”、培训费、宣传费支出情况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上级政策执行到位。重点关注镇级财政性资金预算管理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关注村集体“三资”等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计划对街道千百人等11个组织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打牢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促进内控制度健全与完善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延伸到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审计会计核算、报销支出审批、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及现金管理情况等方面,关注重点支出情况,如津补贴发放、公务卡使用情况等。主要了解企业单位、社区干部尽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管理与控制及资产管理情况,审查财务收支合法性情况。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计划对街道下属迎新保洁公司、练祁岛餐厅等9个镇级资产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费用审计工作。
三、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内管干部管理和监督
进一步完善内管干部定期轮审计划管理,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建立经济责任轮审制度,按照“努力实现对重点部门、下一级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目标”要求,有效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基层站所和居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居村干部经济行为,促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计划对所有居村三年轮审一遍,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居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主要围绕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这一主线开展审计监督。将领导干部在工程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权力行使作为监督的重点,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结合起来,并把“三公”经费等作为审计重点。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受社区党建办委托,计划对街道下属仓场社区、沧海社区及新成路街道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积极介入投资项目审计,拓展内部审计工作外延
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计,提高建设资金效益。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承发包、工程质量、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
五、关注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促进审计工作管理水平
结合街道工作,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民生、资源环境保护以及重要改革事项等领域,如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公经费”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领导的决策和制度的建立完善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针对新常态下的产业结构调整、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等带来的新课题,以及居村治理、动迁补偿、河道治理等重点事项开展审计调查。
六、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推进审计成果有效应用
在完成全年审计工作计划之后,形成一份较全面的综合业务分析报告。各单位要抓好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整改结果要及时书面报告街道审计办公室。通过内审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在党工委会议上集中通报,并由各分管领导督促整改。
此外,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同时,在年度工作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审计部门有新的工作要求,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将及时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20xx年审计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和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审计计划安排,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强化审计质量、审计队伍、工作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检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方面。关注创业创新效果、效益量化分析、促进转型升级与推进经济增长,关注新型城镇化建设、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关注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推进情况,促进建立良好环境。20xx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将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时间安排:20xx年1至12月进行。
二、财政审计
包括市本级20xx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地税局20xx年度税收征管及经费收支情况审计,上团城乡、磁山镇、伯延镇、冶陶镇财政决算审计。通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掌握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揭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促进各项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地税部门的审计,关注税收信息情况,税收减、免、缓、欠政策执行情况,重点企业税款缴纳情况,促进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主要检查各项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各种资产管理是否安全、完整;是否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上级专款等。时间安排:地方税收审计20xx年5月底前结束,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xx年7月底前结束,乡镇决算审计20xx年11月底前结束。
三、投资审计
计划对12项建设工程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包括:20xx—20xx年度窗口绿化工程;城北云宁供热工程;安泰安居工程;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20xx年度城区市政维修;中医院改建工程;20xx年西环路、中兴路、体育路、光明街、西苑大街热力改造工程及20xx年度热力零星维修工程结算;卫生局活水、阳邑、管陶等八个卫生院改造工程;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及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程;教育系统建设工程;水利系统建设工程;市妇幼保健站整体迁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重点查处违反项目建设程序、高估冒算、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工程项目规范管理,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时间安排:20xx年11月底前结束。
四、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干部审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计划对市职教中心、冶金矿山公司、市直工委、司法局、编办、冶金局、安监局、市供销社、西寺庄乡、管陶乡、徘徊镇等11个单位原主要领导开展离任审计。重点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和重大经济决策与经济事项的程序及效果、国有资产安全状况、重点资金的使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等情况,力求全面客观准确评价、鉴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时间安排:20xx年11月底前结束。
五、行政事业审计
计划对市人社局、交运局、中医院、人防办、信访局、工业园区、质监局、住建局、旅游局、科技局、环保局、党校、文广新体局、第五中学等14个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以规范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为目标,重点检查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促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时间安排:20xx年11月底前结束。
六、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组织对民营企业20xx年度能源节约利用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完备、规范,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用途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发挥应有的效益等。通过审计调查,掌握民营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情况,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和规范专项资金审批拨付程序,促进相关企业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时间安排:20xx年11月底前结束。
七、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安排部署,组织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审计。时间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6月至7月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8月至10月进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7月至10月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审计6月至11月进行。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将紧密围绕集团公司发展目标,树立以“监督促治理”的审计理念,坚持“围绕集团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标。
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入手,初步确定年底前完成对**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对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轮流实施一遍财务收支审计。通过监督各子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从治理机制和完善内控制度的层面揭示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逐步规范和提高经营管理。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后,再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审计。
三、年度工作计划。
(一)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内控情况检查工作。
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经营模式不断变化改进和完善,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也更加艰巨。
针对目前内部审计人员少,审计力量有限的工作实际,从基础的财务收支审计入手,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对集团所属各公司轮流实施一遍审计。从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方面进行审计,同时结合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掌握集团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查找和完善内部控制中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后期在集团公司逐步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奠定扎实基础。同时,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完成专项审计工作。20xx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根据国家和内部审计协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的集团公司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组织和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1、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从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奖惩等方面加以完善,在组织和制度上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完成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制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作为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的指导文件,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时间20xx年xx月xx日。
3、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文档模板,内容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承诺书、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审前调查记录表、审计证据汇总记录表、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从格式上规范审计工作文档。完成时间20xx年xx月xx日。
4、借助集团公司内部报刊和oa平台,宣传普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和内容,提高公司员工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意识,为今后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营造有利于内部审计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要进一步优化审计人才成长的环境,不断为审计人才队伍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1、与四川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取得联系,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分期分批选派集团公司内审人员及所属各公司财务骨干集中参加专业培训,获取内审专业资格证书,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内部审计工作下一步在各公司的开展和落地生根创造条件。
2、认真学习执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养审计人员不断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3、通过参与和执行审计项目,在实践中学习和摸索方法,逐步积累和总结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提高审计专业技能和水平。
4、购买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专业理论书籍和培训课件,充实内审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
5、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引进和招聘各类审计专业人才,充实集团公司审计力量,在人员和力量上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四、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一)合理调配审计资源,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审计通知,成立审计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
(二)以客观公正、事实求是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审计。
(三)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四)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恪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20xx年xx月xx日。
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体思路:
1、今后5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并重。
2、20xx年审计工作重点是:以内控制度审计为基础,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即在实施审计监督同时,提高审计服务职能。
二、20xx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
1、完善审计内控制度,促进集团内控管理健全与完善
⑴ 首先完善集团公司内审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审计业务类型,准备建立《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办法》、《集团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审计办法》三项内审制度。
⑵ 内控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促进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种内部协调、组织、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20xx年内审工作应该建立在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可依赖程度如何;评价在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可依赖的前提下,在运行中是否得到认真的贯彻和执行,是否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的发展等,以便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意见,促进下属企业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其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⑶ 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管理思想观念转变。目前公司费用开支的相关制度尚未健全,部分单位即以预算作为费用开支的标准(而非以费用制度为预算标准),因此,费用开支丧失了计划性,部分项目突破预算范围。审计将配合财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与健全各项费用管理办法,制定相关费用开支标准,同时使之成为预算编制指引、规范性文件。
2、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必须以公司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主要是对下属企业的每半年度经营业绩(预算执行)审计,通过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下属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开展经营业绩审计时,内部审计应注意的问题是:经营业绩审计一定要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对下属企业经营者年度或任期内的经营目标、经营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真实性进行审计。集团公司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还应搞好任中审计,注重对下属企业领导干部任中经营绩效的评价。
⑴ 对下属企业经营业绩审计(年度审计、半年度审计):
通过对下属企业20xx年度经营业绩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小组,作为对各下属企业考核的依据。
通过对20xx年的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与内控管理中存在问题,敦促其纠正问题、执行集团经营政策、落实经营管理措施,围绕集团年度经营目标提高经营效益。 ⑵ 结合经营开展经营专项审计,促进内控制度贯彻与执行
①收入合同审计
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各企业的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入账核算,禁设小金库,因此,对下属企业的各项收入项目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金额全部入账,以及收入内控是否健全、有效进行审计。
②在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进行跟踪审计
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签订经营责任书,但主营业务成本并不纳入业绩考核,并在erp中实行预算控制,因此,对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的开支范围、标准、原始票据合法性进行审计,以确定下属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合法性。
③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有一些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均聘请具有资级的工程造价资质的咨询公司审计,因此,主要是对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付款进行审计。
三、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
1、对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的下属企业,要及时进行回访,监督审计意见的落实,使企业存在的问题逐渐减少,同样的问题不重复出现,从而达到查违纠偏、防范未然、强化管理、规避风险的目的。
2、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尤 其是财务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与工作沟通,将审计部掌握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避免管理、监督、考核脱节。
四、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内审环境,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1、20xx年审计队伍人员出现流动,审计岗位配备不足,导致年度工作目目标未能全部落实,20xx年,需要领导支持与相关部门配合,按岗位设置配备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力量。
2、协助与配合相关部门健全与完善内控制度,使管理有制度,审计有依据,处罚有规定,进一步发挥审计事前、
事中、事后参与经营管理作用。[ 内 容 结 束 ]
根据教育部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规定》和及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芙蓉区教育局内部审计制度及具体情况,制定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3、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科学发展观来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和谐统一。
4、发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把它贯穿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力求做到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撰写到审计成果利用,都严谨细致,以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500万道试题、20多万套资源、50多万篇作文、60多万篇范文免费使用
每天仅需0.22元,尊享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