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客观、公正评估村级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全乡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指标及分数设定
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实行累积分制,全年分为三个季度,按4:3:3工作任务下达指导性任务,全年累积总分(千分制)=各项指标得分+各项加分-各项扣分。
(一)村两委重视20分
(二)人口计划执行180分
(三)孕前型管理150分
(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0分
(五)信息化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90分
(六)节育和补救措施落实220分
(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200分
(八)协会工作20分
二、评分标准
(一)村两委重视(20分)
1、配齐配全村计生专干,落实了村级干部包干责任,健全各种制度,召开会议有记录且内容齐全计8分;
2、每月及时参加专干例会记12分,每缺席一次例会扣3分;
(二)人口计划执行(180分)
1、人口计划(60分)。当年每千人口一男户超生及多孩超生总和控制在3个以内计满分,超出控制数按比例计分,达到5个及以上不计分,每发现一例5胎出生扣30分,出现6胎或以上的出生该项为0分。
2、出生及时准确率上报(120分).按上报出生比例计分,不及时上报每扣1分,发现漏报扣2分,虚报每例扣5分,瞒报死亡和错报出生性别、孩次、政策属性的,每例扣2分。每发现一例重点服务对象漏管扣2分,
(三)孕前型管理(150分)
1、环孕检计75分,全年分三季考核,每个季度25分。环孕检季度考核达到70%以上计30分,每低1%扣1份,每超1%加5分;
2、生育服务证办理计75分,按完成比例计分,每超一例计2分。
(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0分)
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任务计12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每超一例加5分,每少落实一例随访服务扣2分。
(五)信息化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90分)
1、信息化建设(60分)
(1)重点服务对象联系号码准确率达80%计20分,每低1%扣2分。
(2)部门信息利用落实率达100%计10分,一例未落实或有误差扣1分。
(3)流动人口信息落实计10分,每一例未落实扣2分。
(4)死亡人口上报及时率计20分,按比例计分,每少瞒报一例扣3分。
2、宣传教育工作(30分)
(1)入户宣传工作10分,宣传品100%发放到位、群众知晓率达95%计满分,每发现1户未发放宣传品扣2分,扣完10分为止,每组织开展一次大型计生宣传活动加10分;
(2)村宣传栏、公开栏计10分,要求每月更新一次,每少一次扣3分。
(3)各村自制临时或者固定的计生宣传标语10条计10分,每少一条扣1分,每超一条加2分。
(六)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220分)
1、完成结扎任务计18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每超一例加5分,每完成一例二女户结扎加20分;人引每完成一例加5分。
2、完成上环计4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每超一例加2分;
(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200分)
1、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50%计4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5分。
2、社会抚养费首征率达60%以上计140分,发现一例合伙拼凑孩次绑定征收扣20分。
3、完成非诉并执行了计20分。
(八)协会工作(20分)详见协会工作方案
三、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村级获得本市级及市级以上计划生育综合工作表彰的分别加10分、20分;
2、提供了“两非”案件线索并查实的,每例加20分;
3、授受省、xx市、本市检查、主要指标达标的每次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4、乡党委、政府每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5、季度综合工作排名前两名的村,分别给予加4分、2分。
6、每突破一例名人富人社会抚养费征收20万元以上的加20分;每上报一例单计生对象并纳入了征信系统黑名计20分。
(二)扣分
1、村干部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当年违反计划生育的,每件扣20分;历年违反未处理的,每件扣10分;
2、受到省、xx市、xx市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0分、15分、10分,受到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接受xx市以上检查不达标,扣30分;接受xx市检查不达标扣15分;
4、擅自降低社会抚养费首征标准,少收钱、多开票,每例扣10分;发现放水养鱼、以罚代生的,每例扣20分。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xx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xx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在区教育局、中心校和学校领导的关心与重视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做到计划生育与学校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并落实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作为促进青年教职工婚育观念转变,实现计划生育良性循环的重要任务来抓。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教职员工奖金、职务、晋升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从而激发学校教职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校上下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本年度,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如下:
一、建构“五个关心”系列活动:
1、关心职工家庭:深化计划生育工作;
2、关心职工生活:建设文明幸福家庭;
3、关心育龄教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关心独生子女:强化生育政策导向;
5、关心特殊家庭:为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坚持“五个到位”:
1、领导到位:加强领导,使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
2、学习到位:了解计生工作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3、宣传到位:立足实际,坚持科学运作;
4、措施到位:摆上位置,加大投入,扎实推进;
5、责任到位:落实责任,奖惩分明。
三、做好“五项”工作
1、支持妇女教师定期进行妇科检查,提高身体素质。
2、认真落实计生办的有关精神,关心育龄教师,完善服务条例。
3、做好怀孕及产妇教师的访视工作,保障出生人口的健康成长。
4、创造条件,营造和谐氛围,促使教师身心的愉悦、健康的生活。
5、加大宣传力度,形式多样化,营造“五个关心”的氛围,使教职工真正享受到“五个关心”活动带来的幸福和利益。
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
1、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工作。把有关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艾滋病防治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宣传到位。让教职工了解了什么叫艾滋病及艾滋病预防措施的重要性。
2、结合上级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提供有关生殖健康的宣传小报;寻找计生资料发放给每个教师学习。
3、认真做好育龄妇女的环透和妇科检查工作;宣传放节育环的好处,打消青年教师的思想顾虑,配合计划生育工作有效进行。
4、对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女教师给予更多的关爱。每月及时做好育龄妇女见面工作,及时填写和上报教师的计划生育信息报表,按需帮助教师申请及发放避孕工具,把计划工作落实到人。
5、关心怀孕、生育、哺乳期女教师的健康,平时多谈心,多了解她们的想法和婚育情况,碰到寒暑假能主动打电话到孕妇家中询问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此外,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我们还要结合行风评议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并将以上“三五”系列工作条例,成为计划生育工作宣传的焦点,工会工作的重点,教职工参与的热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起点,使计划生育工作与校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xx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xx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xx年1月-20xx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xx年10月-20xx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xx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一、目标要求
按照计划生育药具“强体系、扎网底、保需求、全覆盖”的总体要求,通过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解决基层药具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能力不强、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到位、随访不及时”等问题,促进我镇药具服务队伍“扎根基层、心系群众、优质服务”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围绕“宣传、咨询、发放、随访”四项功能和服务要求,开展岗位服务活动,推进药具队伍标准化建设。
一是组织村级计生员和药具免费发放点管理人员参加市计生委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利用计生员例会及专业培训,设置药具知识专题学习培训课,提高计生员的药具知识及指导药具应用的能力。三是我镇计生办对各发放点负责人及计生员要做好药具工作的指导、检查,年终时进行评比表彰,对工作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
(二)加强我镇药具服务管理网络建设
一是继续争取在每个村小组人口较集中的地区增设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目前,我镇已完成在每个村委会投放一个免费领取避孕药具柜。在镇上区域另增设一个发放点,并完善发放点的基本设施配备,进一步缩短各个药具发放点的距离,确保群众获得药具更便捷、通畅。二是加强药具柜管理,投放品种多样的避孕药具,及时清理过期药具,做好药具网点的增减登记工作和摸清生育政策调整后育龄群众药具需求新变化的底数,调整计划,保持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联系,确保药具品种数量和供应得到及时发放,满足育龄群众选择避孕药具需求;根据我镇实际,药具发放服务点由村计生员专人负责管理,大大提高药具免费发放可及率、信息统计准确率、发放政策与科普知识和药具发放服务满意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优质服务方式和内容
充分利用镇墟多媒体户外液晶屏、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等宣传工具,向育龄群众宣传避孕节育科普知识;镇计生专干每季度举办内容丰富的避孕节育宣传讲座;在一年两次的中心户长会议上宣讲避孕节育知识;通过各节庆假日发放药具宣传手册、折页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了解计划生育药具,用好计划生育药具。
与镇妇联联合,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育龄妇女进行一次生殖保健知识巡回讲座,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普查,并在活动中通过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咨询药具知识等手段,对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具服务。
为进一步夯实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提高街道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孕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区关于建立健全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管理制度的意见》、《市区村(居)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实施方法》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制定区街道社区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孕情管理、长效节育和“月月清”平台出生上报等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奖惩长效工作机制,使我街道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街道11个社区居委会。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长效节育指标。社区居委会当年落实长效节育及时率72%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2%以下按比例得分。
2.孕情掌握指标。社区居委会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75%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5%以下按比例得分。
3.人口统计指标。社区居委会“月月清”出生平台上报率,以平台上按pis分发的总出生为分母,其中已上报的出生为分子,按比例得分。
4.依法行政工作。社区居委会依法实施计划生育工作,
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5、按当年度计生重点推进工作或阶段性计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累计得分。
(二)评分标准
街道计生办根据各社区月报表、“月月清”出生平台数据,pis上报率及“月月清”清理平台等上一月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对各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排名。
四、奖惩办法
(一)街道对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排名通报,季度排名奖励制度,对月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月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每季度对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分别给予20xx元、1500元、1000元奖励经费;对季度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每季度综合排名末位的社区书记、主任要向办事处主任做检讨,计生专干要向分管计生的领导做检讨。
(二)社区居委会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被群众投诉或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调查属实的,当月排名直接列入倒数3名内;造成恶劣影响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三)为了鼓励各社区加大落实当年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任务、提高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工作力度,街道工委、办事处决定,对落实结扎任务的社区工作补贴500元/例,结扎对象补助500元/人;完成上环任务的社区工作补贴100元/例,手术对象补助100元/人;孕情掌握工作补贴50元/例,对孕情掌握率达标的村(居)委会及计生专干给予通报表扬,并按超出指标部分200元/例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
(四)社区计生工作社区书记、主任负总责,计生专职干部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安排社区网格员协助计生专职人员开展工作;社区分管人口计划生育的专职人员的岗位补贴每人300元/月(其中区里补30元,街道补170元、社区补100)、社区协助计生专职人员开展工作的网格员每人100元/月工作补贴(其中50元从社区的人头经费中补,50元由街道补),社区计生专干、社区网格员,每月由社区主任对其当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做出审查意见,上报街道计生办由街道分管计生副主任审核方可发放当月的补贴;街道分管计生工作的干部岗位补贴为每人200元/月。
计划生育青年网络建设工作思路为了帮助青少年学习和掌握青春期健康基本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启动青年网络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指导,按照充分准备、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和需求,采取适时、适宜、适度和重在青少年参与的方法,在全市青少年中建立青年网络,进行青春健康知识教育。通过教育,使青少年掌握有关基本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尊、自信、自重、自爱,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二、青年网络教育内容和范围
(一)教育内容
青春期生理卫生、性生理健康、性心理、性道德、性法律、性健康自我防护(包括避孕药物的获得、安全套的使用)、艾滋病相关知识等。
(二)教育范围
10至24周岁在校学生、×××企事业单位青年、社会青年和流动人口中的`青年。
三、具体步骤
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xx年7月以前)。由市教育局、计生局、计生协、团市委共同制定方案;选拔市级师资参加国家师资培训;确定试点单位;分年度培训×××人的师资队伍,培养×××名基层师资骨干等。
(二)试点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末)。召开青春期健康教育研讨会,确定教材,选择部分小学、中学和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对青少年进行教育试点,组织青春期教育参观展览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
(三)进行普遍教育阶段(20xx年3月起)。在全市小学、中学及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普遍进行青春期健康教育,使在校学生受教育面分别达到50、80、95;×××企事业单位青年、社会青年及流动人口中的青年受教育面分别达到30、50、80。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青年网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文卫工作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教育局长、计生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团市委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计生局,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计生局、计生协、团市委抽调,具体负责建立青年网络的各项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校学校学生的教育、教师和家长的培训;市计生局、计生协负责×××企事业单位青年、社会青年和流动人口中的青年教育。计生局、计生协和团市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项工作。
根据《省20xx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20xx年4月20日,区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半年考核,考评结果显示:我镇排名并不理想,部分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与责任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单项指标在全区明显靠后,形势非常严峻,为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各项计生责任目标,努力提高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xx年计生工作全面达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排查我镇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改进措施。通过整改,建立更为严密、科学地计生工作管理机制,迅速扭转人口计生工作局面,全面提升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完成全年人口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出生政策符合率低于责任目标
2、政策外多孩出生情况严重
3、孕情监管工作严重缺失,孕情登记不到位和二孩及以上妊辰对象孕情上报不及时
4、“两非”案件查处工作落后
(二)分析原因
1、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村干部责任心不强,对抓计
生工作力度不大,对违反计生政策在人和事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一些违法生育和没有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2、基础性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村对平时基础性工作没有认真去抓,过度依赖集中行动 ,平时少抓少管,大行动又力度不够、方法不多、思路不宽。
3、村级掌握底数不到位。部分村专干对本村底数不清楚,没有及时掌握各种信息,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工作被动落后。
4、计生工作责任追究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执行力差,对对象户包保不到位,特别是对流动人口底数不清,去向不明,生育和怀孕情况没有得到有效在跟踪和管理,给计划生育留下很多隐患。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全体干部对开展计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计生工作不只是分管、主任和计生专干的事,也是作为国家干部责无旁贷的职责,只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差距,突破难点,才能齐心协力把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好。同时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主任作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须时刻把计生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中,工作要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来。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本次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强力整改,明确职责,制定“五种制度”:实行定期通报制,每
周一镇例会上,村(居)书记定期碰头,汇报任务落实情况;实行任务公示制,本次行动任务将在政府大厅公示,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人;实行任务销号制,对照任务落实一个销号一个,接受监督;实行责任包干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村、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实行限期落实制,各项工作任务必须限期完成。严格落实三个“一票否决”:即对于没有完成春季大行动任务的村(居)负责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半年考核时没有完成两大龙头指标的村(居)负责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本年度再出现政策外出生的村(居)负责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分解镇、村两级干部工作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把计生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户到人,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谁的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同时成立专班将计生工作成绩与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优则奖,差则罚。
3、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在全镇范围内迅速营造打好计生翻身仗的氛围。以《计生法》、《决定》和《条例》为主要内容,利用人口学校、板报、宣传栏等方式方法,宣传到每家每户,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狠抓落实,打牢基础,千方百计扭转我镇计划生育落后的局面,抓好计生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宣传,为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4、加大孕情包保力度和违法生育的打击力度。对全镇符合政策再生育对象实行再包保,进一步明确职责,对于不履行包保职责的责任人按区委区政府36号文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千方百计提高孕情登记率和二孩以上妊娠对象孕情上报及时率。对违法生育的对
象加强政策兑现力度,做好询问笔录,调查取证,申请立案,严格执行一整套法律程序。为了突破征收难的问题,特别是历年拖欠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户,我们将依法进行清理征收,决不心慈手软,对拒不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坚决申请计生法庭强制执行,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威严。
5、多措并举,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素质。一是定期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渠道的业务培训。按照操作性强、实效性大的原则,通过采取外出取经、内部充电、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训政策法规、规划统计、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等业务知识,使基层计生干部学会、弄懂、能用。二是抓好例会制度。镇计生办要利用每月例会的机会,加强对计生干部的培训,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上级有关文件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20xx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成果,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务实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人口计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项重要活动。
(二)围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以及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
(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开展计生家庭系列奖励扶助。
(四)深入宣传新型人口文化核心观念体系,广泛传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别平等、尊老爱幼、和谐家庭等六个方面的科普、法律知识。
(五)大力宣传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等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突破、新经验。
(六)大力宣传创新和改进计生管理工作,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率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个人先进事迹。
三、具体工作
(一)实现人口计生在社会主流媒体上新闻宣传的增量提速
20xx年各乡镇计生办要加大在社会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用权威声音覆盖“生育政策松动”的谣言,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力。
1、各类报刊的宣传。每个乡镇在《中国人口报》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在《福建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类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省卫生计生委《人口之声》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在市级党报、党刊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同时,积极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妇女报》等中央、省新闻刊物报送宣传稿件,扩大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
2、电视台、电台的宣传素材提供。各乡镇要深入挖掘,宣传一批计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递计生先进典型经验、感人故事和凡人善举正能量。6月5日前每个乡镇至少提供1 件宣传素材,素材可以是反映本地人口计生工作特色、成效,计生工作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网络宣传。每个乡镇在省被采用1条以上,在市人口计生公众网发稿2条以上。同时向省、市、县政府的网站积极投稿,及时宣传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进展情况。
4、积极拓展新的宣传载体。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大型电子屏幕、公交车载led、楼宇电视广告等新型传播载体,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二)加强集中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利用重要纪念日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科技文化三下乡等重要纪念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及时上报开展活动小结。
二是开展文艺节目宣传。各乡镇要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创作和参与人口计生文艺宣传活动。
三是优化计生户外宣传环境。抓好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环境,打造一批用语准确规范、温馨简洁、醒目易记、新颖美观的人口文化宣传广告牌。各乡镇在交通主干、人流量较多的场所设立或更新大型广告宣传牌2块以上,书写刷新高标准、永久性墙体标语,要求自然村2幅以上。6月30日前各乡镇完成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环境的修建工作,并将宣传广告牌及标语的图片上报给县人口计生局宣传科。
(三)推进人口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
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家家秀活动,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进一步完善乡镇新型人口文化阵地建设,6月30日前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以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文化宣传阵地(人口文化一条街、人口文化长廊、人口文化大院)。同时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员、协会会员的作用,做好村、社区进家入户的宣传工作。
(四)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平台,指定专(兼)职舆情监测员和网络的评论员,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及时准确研判,参与网上讨论,引导网上舆论,化解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敏感舆情。对社会关注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正面有效回应社会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乡镇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特别将新闻宣传纳入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力度,增添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目标考核。
将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群众知晓率工作将纳入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内容。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县计生知晓率须达到80%,局宣传科每月将用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各乡镇知晓率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季度排位宣传工作评分。
(三)强化宣传力量。
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确保人口计生宣传经常化,并及时将开展情况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传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转发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团区委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优势,特制定该方案:
一、经济帮扶
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优势,从实际出发,以多种形式帮助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改变贫困状况。在具体的救助帮扶中,对计生贫困对象进行分类,按照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一对一”、“多对一”和“集体对一”的帮扶救助。
各镇、街道团组织要积极配合本单位计生部门建立计生困难青年和育龄青年档案材料,把他们的增收就业纳入到本辖区青年增收就业计划范围内,采取不同措施提高困难计生青年的“造血功能”。充分发挥好热心于青年和社会事业的人士在理念、经济、劳务、就业诸方面的特长,针对帮扶救助对象的特点,动员和指导他们从事就业、创业和适合自身的工作。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区青年联合会、青联委员和驻区职业技术学校的作用,利用“订单式”培训等方式为他们寻找门路劳务输出和接纳他们就近企业务工,建立长效的帮助救助“结对链”,以便使他们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使帮扶救助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益。团区委还将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纳入希望工程,定期予9年义务教育和“圆梦大学”等救助和扶持。
二、志愿服务
协调驻区高校青年志愿者,动员和组织学校、社区和农村青年志愿者,积极投入到重点开展的“亲情牵手”、“爱心结对”的志愿帮扶活动中,为独生子女夭亡和独生子女参军的“空巢”家庭开展买煤送气、义务劳动、文艺演出、谈心聊天和代办事务等志愿服务,同时,各基层团组织要把为计生家庭开展服务作为全年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
“亲情牵手”六项具体措施:
一是结“爱心结对”对子。团区委按照就近原则,将中学团员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划分到社区、农村当中,街道、镇团委将他们与社区和农村青年志愿者编排到每一个联系户,与帮扶对象一对一结成帮扶对子,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协调驻区高校青年志愿者组织根据协商结果,建立与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二是建立“亲情牵手”青年志愿者联系卡。由各街道团委为帮扶对象建立一张服务联系卡,写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三是在重点社区集中组织义诊和健康体检。由团区委牵头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青年志愿者为帮扶对象做健康体检。四是送一盒生日蛋糕。帮扶对象生日当天,由团员青年志愿者自发筹款为帮扶对象买生日蛋糕。为60岁以上帮扶对象办一次祝寿活动。五是吃一顿团圆饭。每年春节,团员青年到帮扶家庭集体吃一顿团圆饭。六是送一张精美贺卡。在每年的“母亲节”期间,由团员青年给帮扶家庭母亲寄一张贺卡。
三、宣传倡导
积极组织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大规模社会宣传活动,通过城市青年中心、文艺演出、文化大院、青年文艺比赛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裕华区青少年网站等阵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生育关怀行动”的舆论氛围。
四、健全机制
全区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和研究推动“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的新手段和新方法。不断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到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当中,有利的促进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街道辖区目前有4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这一特殊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且女方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家庭。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担任。
四、工作措施
(一)生活关怀
1、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对符合国家、区、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计生办要积极申报奖励金,社区、村委会要做好宣传、摸底、上报工作。利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重大节假日优先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责任单位:计生办、民政办、社区、村委会)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应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应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责任科室:民政办)
3、优先解决住房困难。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予以申报。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责任科室:民政办、经济办)
4、扶持就业创业。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帮扶其就业创业。(责任科室:劳保所)
5、给予教育补贴。鼓励对伤残家庭的培养,让她们通过学习自立自强。对伤残独生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的纳入“金秋助学”范围,就读职业技术学院和疆内大学的补助20xx元,疆外大学的补助3000元。村(居)委会要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责任单位:民政办、社区、村委会)
(二)养老关怀
6、优先安排养老照料。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老人保障范围,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责任科室:老龄、残联办)
(三)健康关怀
7、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由社区、村委会缴纳当年参保资金。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街道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购买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民政办、计生办、社区、村委会)
8、开展健康体检。街道协调联系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辖区医疗机构,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活动。(责任科室:计生办)
(四)精神关怀
9、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责任科室:党建办、计生办、妇联办、民政办、宣传办)
(五)生育关怀
10、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对于有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免费为夫妻双方开展风险评估、优生检测等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并帮助办理再生育手续。(责任科室:计生办)
11、开辟收养绿色通道。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相关科室要简化收养手续,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责任科室:计生办、民政办).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社区、村委会、各科室要加强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
2、统筹协调。各科室要做好相关政策、扶助对象信息和配套措施的衔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各社区、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爱扶助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落实市计生委《关于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精神,扩大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投保范围,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开展,现就做好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系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20xx年以来,省人口计生委与中国人寿合作开办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覆盖人群为0—6周岁独生子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承保方案的局限性逐步显现:一是不公平性。原承保方案只覆盖0—6周岁独生子女,而7—14周岁的独生子女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保障。二是不科学性。独生子女父母是家庭的顶梁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因此,落实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中国保监会监管局《关于做好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全面提高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保障水平,是落实国策、完善计生家庭保障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健康开展
镇计生服务中心和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成立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察指导,抓好落实。具体实施办法:
1、统一时间,统一标准
根据市县计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从今年起,我镇计生系列保险从统一扎口,统一管理。在原有的0—6周岁独生子女保险的基础上,将独生子女保险承保范围扩大到0—14周岁,并增加独生子女父母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对象是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凡独生子女每户保险费为40元(其中独生子女保险费用每人每年20元,独生子女父母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每户每年20元)。
2、统一管理,规范操作
镇计生服务中心和各村(居)负责抓好独生子女家庭保险工作,每户40元保险费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转入。镇计生服务中心将保险交纳到县计生局财务科“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专户,统一转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收取保费后,由村(居)提供的附带身份证号码的投保花名册填制保单,交至镇计生服务中心,由村(居)发放到独生子女家庭户。参保名单由镇计生服务中心登记审核,选好名册、张榜公布到村组、增加透明度、并积极做好保险名册及保费的汇总上报工作。
3、明确保险责任
保障一:0至14周岁独生子女平安保险,保费20元。总保障金额15000元,其中住院医疗保障10000元、身故或意外致残保障5000元。
保障二:0至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平安保险,每人保费10元。每人保障额度为22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障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障20xx元。
4、加强宣传,稳步推进
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各村(居)要充分积极与中国人寿支公司做好保险知识、保险产品、理赔服务等宣传工作,强化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保意识,逐步提高独生子女系列保险的覆盖面。按要求计生系列保险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10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镇计生服务中心要成立组织,明确责任人,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统计清底(7月11日至7月20日)。此阶段重点是计生中心和各村(居)统计、摸底、登记名册、审核公布;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7月21日至8月10日)。此阶段为保费统筹收取及名册上报汇总等阶段。
三、切实完善计生系列保险的各项制度,不断抓好理赔服务工作
镇计生服务中心和各村(居)要把独生子女及父母的投保情况和中国人寿提供的保险理赔服务指南发放宣传到位,让群众了解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保障内容,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逐步形成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加强计生系列保险服务工作,镇计生服务中心要明确一名兼职的理赔服务人员,做好保险理赔资料报送年检等工作;县人寿保险公司开通计生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加快理赔速度,切实为独生子女家庭排忧解难。镇分管领导、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村居支部书记和计生专干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独生子女家庭系列保险工作。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度考核计分,县计生局将对保险工作完成好的镇、村(居)表彰奖励。
为了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控制出生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提高公民依法生育的意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完成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任务,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控制人口出生水平,调整出生人口结构,达到和谐计生为目的,将指标量化和责任落实到人,坚持严格奖惩制度,措施到位,确保全面完成人口计生目标责任指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1、各村(居)委会要确保出生人口符合法定率在92%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7以下。
2、各村(居)委会计生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人口计生宣传品入户率95%以上。
3、各村(居)委会每位包片村干部(含农保员)负责完成一年1例结扎任务,本单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率要达80%以上,及时率要达85%以上。此项工作与村干部年终工作补贴挂钩,不完成本年度节育任务的从年终工作补贴金中截取30%作为处罚(其中村书记截取50%,妇女主任截取40%,计生信息员截取50%),完成本年度节育任务的则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4、旧村村委会、平塘村委会、龙介村委会完成引产任务各3例,其它村委会分别完成引产任务各2例。
5、已婚育龄妇女怀孕后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80%以上;8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90%以上。
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信息建档完整和准确率达90%以上。
7、各村(居)委会完成本年度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任务。
8、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各类帐、卡、册表等资料,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到准确无误,杜绝各村(居)委会错、漏、瞒报情况。
9、完善各村(居)委会家庭信息个案,每个单位电脑数据库人口覆盖率、各项目完整率、逻辑准确率、身份证号码完整率、个案信息核查完成率达98%以上。
10、加强各村(居)委会药具管理,当年生育对象小孩出生42天内须使用药具,药具发放到位率100%。
11、各村(居)委会每月做好月报单上报,依时参加计生会议。
12、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半年或年终考核不合格村(居)委会,镇党委政府及时对支部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计生信息员予以辞退。
13、计划生育半年或年终考核不合格村(居)委会,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
三、组织领导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领导工作,计划生育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做好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协调实施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打造人口计生宣传氛围。
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公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图片等形式,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服务活动,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等送千家万户,从而促使群众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抓紧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
确定各村(居)委会每位村干部(含农保员)一年2例结扎任务,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抓结扎的落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已婚育龄夫妇,以落实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二是抓一孩户的上环措施,只要是非农业户口的育龄妇女,生育一个孩子后都应该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三是抓好个别身体不宜落实结扎手术的节育对象或纯女户对象,可以落实上环措施。此项工作实行问责制,对年终没有完成每名村干部一年1例结扎任务的各村(居)委会,镇包点组长、支部书记、主任必须向镇委镇政府说明原因,并从每位村干部年终工作补贴金中截取30%作为处罚(其中村书记截取50%,妇女主任截取40%,计生信息员截取50%)。
(三)做好孕前孕情跟踪管理服务。
一是分片包点干部按各自负责的跟踪花名册,进村入户到育龄群众家中访谈,通过访谈发现孕情,特别是6个月内的小月孕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二是按“三查”服务花名册落实“三查”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怀孕情况,及时掌握孕妇信息;三是由镇计生办向镇卫生院查询登记,掌握孕妇信息;四是主动来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夫妇,镇计生办必须询问清楚是否已怀孕并做好登记;五是通过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掌握孕情。六是每月联系长期外出打工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询问了解是否怀孕。七是抓好补救措施的落实,对法定外怀孕的孕妇,发动其在2个半月前及早人流,超过2个半月的,在28周前落实引产;八是计生办每月核对数据库中记录的怀孕时间超过10个月末出生的孕妇,并及时清理更正。各村(居)委会包片村干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月从不同途径收集孕妇信息,及时填写月报告单报送计生信息员,由计生信息员汇总向镇计生办提交本单位月报告单。此项工作与半年或年终考核挂钩,是考核平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协会优势,利用广播、宣传单、墙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步骤,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晓政策,积极配合,广泛参与。二是认真组织参检,定期摸排,掌握当地符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的情况。三是严格奖惩,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对各村(居)委会的年度目标考核,提高考核分值,对工作开展好、任务完成好的实行目标加分奖励,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
(五)抓好各村(居)委会的计生内务管理工作。
一是各村(居)委会每月1号要召开计生例会,由包点组长或村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各包片干部汇报所管辖片区的新婚、怀孕、出生、死亡、流动人口等计生情况,计生信息员在做好例会记录的同时要根据所汇总数据完成每月的月报告单。二是要及时对各类计生档案材料和文件进行分类归档保存,药具柜要保持清洁,各种药具要合理摆放,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具。
(六)动员已婚育龄夫妇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做到持证生育。
一孩生育服务证必须在怀孕后四个月内,夫妇双方亲自前来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必须在怀孕前夫妇双方亲自前来办理。各包片干部必须向已婚育龄群众宣传这个政策,做到主动依法持证生育。
(七)促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上年度法定外出生二孩以上的已婚育龄夫妇,分村(居)委会列出花名册,落实上一年度应征收人员名单。
20xx年度或历年超生而未缴满社会抚养费的,今年继续征收,也要分村委会列出应征收人员名单。并严格按征收程序逐项落实,首先对以上年度超生对象进行生育调查,再发送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对流动人口建立健全婚育档案,定期查验婚育证明,动员流动人口落实计生各项政策,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服务管理,落实好流动人口“一证管理多证”的规定,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建档率和验证率达到90%以上。
五、强化计划生育内部管理
(一)强力推进计生干部队伍作风转变。以“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为标准,加强计生干部建设,加强对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既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行风建设、勤政廉洁教育,树立计生清廉勤俭意识,进一步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二)创优争先、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转变服务方式,不断扩展服务范围和领域,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生殖健康和知情选择等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以高质量的服务树形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各个方面,只有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靠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协助、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切实抓好。
20xx年我们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抓好社区计生服务工作。做好育龄妇女的宣传工作,提倡关爱女孩教育活动,以人为本,服务到人,积极为育龄妇女排忧解难。
一、为了使社区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将不断完善卡、表、册及相关资料,使其相关数据详细、准确,无一人一户遗漏。并进一步对社区的卡、表、册进行核对,使报表人数和实有人数相符合。补充部分不完善的育龄妇女信息,清理重复录入、重复管理的人口,对于结婚外出多年的未做迁出的进行改正流动人口及时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
二、通过各种渠道,在巩固提高以有的协会基础上,充分发挥楼门长、志愿者、计生协会会员的作用与优势,志愿者队伍,调动起志愿者积极性参与到协会工作中来。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多样的娱乐活动,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例如:博客、社区橱窗。开展为民服务,计生政策知识宣传、医疗咨询、避孕药具发放组织妇女健康培训等,营造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为社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创造方便条件。以人为本,关心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同时完善必要的设施建设,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四、做好随访工作,服务到人,积极为育龄妇女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工作做到边随访边记录民情及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情况。平时,重点做好孕期孕情服务走访。对新婚人员进行新婚期保健教育,生育妇女进行新生儿抚育及妇科病检查等工作。
五、开展帮扶困难育龄家庭的活动,对贫困计生家庭的无业、失业人员提供帮助,特别是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特别扶助工作,为他们摆脱贫困出主意、想办法。把育龄群众的关爱融入于计生工作服务之中,在工作中做到亲情、关爱、服务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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