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事情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在不断的重复发生着,妖学会从过去吸取经验,那么下边就是小编收集的一些2022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阜阳在脱贫攻坚中存在“刷白墙”、“一白遮百丑”、引发广泛质疑的“脱贫摘帽专题宣传片”等突出问题,可以说是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我们每一位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此次开展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我认为是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通过此次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真正做到守初心、担使命,真正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面我就结合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三个方面谈谈我的体会。
以案示警方面:通过此次警示教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对照、深入查摆,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同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并在思想上真正筑起一道拒腐防线。面对诱惑,要能站稳脚跟、不为名利折腰。此外,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学校也就是要坚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将师生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以案为戒方面,本人将切实以阜阳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鉴,对照、查摆本人工作中的不足。坚决克服过去工作中存在的浮躁心理;克服工作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消极心态;不搞花架子,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欺瞒党组织、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工作要积极、主动,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担当负责。
以案促改方面,本人通过反思,觉得在如下三个方面有待改正:一是在理论学习方面,学习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离“学懂”、“弄通”还有差距。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学习,本人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深学细悟习近平总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自觉做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宗旨意识不够,工作中表率作用还不够。作为工会副主席,主动服务教职工的意识也还不强,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工作,主动深入教职工一线不够,没有和教职工真正打成一片。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学习,在今后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理念,做到自觉深入师生一线,倾听师生意见,为师生排忧解难。三是工作中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的劲头不足。在困难、任务面前,没有做到拼尽全力冲在前,没有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师生做表率;在困难、任务面前,有时出现“等一等、缓一缓、歇一歇”的松劲情绪。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中拼搏进取的劲头有所弱化,有时,对待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大力气。对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从思想上克服畏难意识,克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主动作为,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今年以来,云南省开展多样化警示活动,通过以案明纪、任前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向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要推进‘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题教育和‘知纪明规懂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把党规党纪法律植根于党员干部心中,引导党员干部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面对触目惊心的贪腐案件,德宏州纪委监委负责人感叹地说。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用好反面教材,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让反腐败斗争深入人心,达到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效果。20xx年9月,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1月,余麻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为剖析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清除恶劣影响,德宏州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通报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研究案件的警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效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对新任用的领导干部积极开展任前谈话,打好“预防针”,上好廉洁从政“第一课”,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六项纪律”,紧扣责任和要求,重申党规党纪要求,为领导干部廉洁履职保驾护航。近期,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对省政府办公厅7名拟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这次任前廉政谈话,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通过谈话,提高对廉政建设的认识,提醒大家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形态,用视频等形式生动讲述违纪违法案件,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使他们身临其境地感受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性,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作为修复、净化、建设云南政治生态的一项重点任务,省纪委监委与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5集正风反腐系列专题片《激浊扬清在云南》,万仁礼、蒋兆岗等10余名落马省管干部面对镜头时的深刻忏悔发人深省。
“警示教育片中的典型案例,让我受到震撼和教育,很多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是理想信念不坚定,金钱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最终沦为阶下囚。只有不断加强思想教育,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才能避免走错路、走歪路、走歧路。”保山市一位党员干部在看完《激浊扬清在云南》后说道。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对警示教育提出的要求,阜南县“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细化、实化《关于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印发了《全县“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行事历》的通知。
阜南县商务粮食局立即开展全系统理论探讨学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为镜鉴,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抓严抓实。以下是我此次学习探讨体会。
一、以案示警,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学习《关于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深深的感觉到教训深刻,发人深思,令人警醒。究其根本,是他们理论上不清醒,未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跑偏走样、阴奉阳违。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必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只有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才能做到政治上的清醒;只有理论上的坚定,才能做到政治上的坚定。正是他们理论上不清醒,导致了政治上的糊涂,理想信念缺失,“四个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两个维护”,没有深刻认识“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不能层层讲“核心”、层层喊“看齐”,核心只有党中央的核心,看齐只能向党中央看齐,他们在思想上迷失了方向,最终导致走向严重违法违纪的道路。
二、以案为戒,对标查找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其危害之大不言而喻。他们这些党员干部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有些地方有些干部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就我个人而言,主要表现在:一是动力不足,不想为。改非后,认为没有党组硬性工作,感觉工作任务轻了,心理压力小了,整个身心也放松了,随之产生一些惰性,导致思想有些滑坡,工作有些松懈,工作动力不足。二是学习不足,不善为。理论学习抓的不扎实,专研不深。看了文件,学了政策,但仅仅停留在文字表面,没有对其背景、细节和内涵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忽略了促进、规范和指导工作。我曾经一天记了六页学习笔记,但囫囵吞枣,只顾数量,不求理解不理解,掌握不掌握。三是工作不足,不愿为。岗位的变化,客观上接受新生事物越来越少,主观上对新理念、新思想的学习缺少拼劲、钻劲,知识储备不足,制约了工作创新发展。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抢先一步,下“先手棋”的意识不强,更多的是拼人脉、靠积累、凭经验,不注重会议效果和文件执行结果,督促落实不够,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做得不够,导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以案促改,作风推进工作
我一定以“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习为契机,严格标准,认真工作,严格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推进工作严格从实际情况出发,不玩忽职守,不弄虚作假,改进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提高工作水平,走在前列、干在实处。
今年以来,云南省开展多样化警示活动,通过以案明纪、任前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向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要推进‘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题教育和‘知纪明规懂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把党规党纪法律植根于党员干部心中,引导党员干部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面对触目惊心的贪腐案件,德宏州纪委监委负责人感叹地说。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用好反面教材,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让反腐败斗争深入人心,达到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效果。20xx年9月,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1月,余麻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为剖析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清除恶劣影响,德宏州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通报余麻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研究案件的警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效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对新任用的领导干部积极开展任前谈话,打好“预防针”,上好廉洁从政“第一课”,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六项纪律”,紧扣责任和要求,重申党规党纪要求,为领导干部廉洁履职保驾护航。近期,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对省政府办公厅7名拟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这次任前廉政谈话,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通过谈话,提高对廉政建设的认识,提醒大家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形态,用视频等形式生动讲述违纪违法案件,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使他们身临其境地感受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性,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作为修复、净化、建设云南政治生态的一项重点任务,省纪委监委与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5集正风反腐系列专题片《激浊扬清在云南》,万仁礼、蒋兆岗等10余名落马省管干部面对镜头时的深刻忏悔发人深省。
“警示教育片中的典型案例,让我受到震撼和教育,很多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是理想信念不坚定,金钱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最终沦为阶下囚。只有不断加强思想教育,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才能避免走错路、走歪路、走歧路。”保山市一位党员干部在看完《激浊扬清在云南》后说道。
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探索积累的重要经验做法之一。反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正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有力抓手。要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工作,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比如,重庆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多维度剖析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江西积极开展以“三会一书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细化分解动作,形成整体合力;宁波探索建立“一案五必须”制度,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等等。这些都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行了有益探索。
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注意到个别地方存在的问题。有的对以案促改重视不够,大案要案开警示教育大会,小案子就一查了之、一处了之,甚至只挑选极个别案例剖析充数;有的以案促改停留在表态上,发文了、开会了,却是走过场、不走心;有的案件剖析针对性不强,千人一面、“一锅煮”,整改措施列了几十条,和案件特点紧密相关的不多,“换一个也能套上”;有的只抓警示,不抓整改,“书面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等等。案件教训深刻,代价不能白付。要坚持一案一总结,用好用足典型案件资源。既要查清案件本身的问题,又要查明涉及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问题,还要查找相关单位在某些领域存在的制度障碍、机制梗阻等问题。通过打好“组合拳”,真正让身边人受到触动,让案件暴露的问题得到整改,起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
深化以案促改,要提高针对性,注重实效性。案件剖析、警示教育要入木三分,精准“画像”。既要梳理共性问题,又要结合案件类型和违纪违法人员职务、身份和所处岗位的不同,分析个性问题。揭示出思想滑坡、贪欲滋长、用权任性等共性原因后,具体到每个案中人,思想滑坡的原因、蜕化变质的时间、滥用哪些职权等情况都各有不同。“画像”越精准,问题暴露得越彻底,越能触及灵魂。抓案件整改,也要突出问题导向,不求大而全、面面俱到。
要压紧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以案促改,不仅仅是警示党员干部,也警示党组织管理监督可能出了问题。开展以案促改,要把自己摆进去,牢牢抓住党组织主体责任,着重检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有效、选人用人是否把关到位等。纪委监委也要深思,监督有效性怎么增强,如何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通过倒查责任落实情况,推动案件发生原因剖析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真正发挥以案促改的标本兼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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