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双五星级”创建活动的精神要求,为充分调动工商联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五星级党员”(简称“双五星”争创)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机关党组织确保“四星”,争创“五星”;机关“五星级”党员的五颗星分别控制比例为党员总数的50%。
二、创建内容
(一)“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评选内容及标准。
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以“服务体系星、服务队伍星、服务方式星、服务业绩星、服务保障星”为内容,建立星级党支部管理体系。实现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达到促进工商联工作竞进提质、提档升级,推动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不断增强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
(二)“五星级”党员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联党员的实际情况,划分为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两类,在职党员设定学习星、敬业星、效能星、服务星、自律星。离退休党员设定“信念星、学习星、守纪星、健康星、和谐星”为主要内容,建立星级党员管理体系。全面完成全年学习任务;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创新服务工作方式;带头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凡是没有按照全县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党组分配的任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从事、参与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等,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当年直接定为“三星级”以下党员。
三、考评办法
(一)“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考评办法。按照每颗星各20分的标准,采取单位自评申报与上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最后由县直机关工委评出星级级别。
“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每年考评一次。年初根据上级要求和单位的实际工作重点,确定考评项目,制定考评细则,实行量化考核。
(二)“五星级”党员评定办法。在评选方式上,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选、党组审评方式,五颗星分别进行评选;
其中党员个人述职年度考核在每一颗星中占3分、民主评选在每一颗星中占3分、党组审评占4分。单项得分在8分以上的授予一颗星,各项得分全部在8分以上的最后评定为五星级党员,予以公示,无异义授予“五星级”党员称号。
“五星级”党员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在每年年底结合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进行。按照每颗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党员总数50%的要求,采取五颗星分别评选的方式进行。获得五颗星的党员即为“五星级”党员。
“五星级”党员评星定级结果向全体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的,及时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四、结果运用
(一)“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
星级评定结果与评先表模、目标奖挂钩。未达到“五星级”的党组织负责人,取消其任何评先资格。
(二)“五星级”党员。
1、激励先进。被评为“五星级”党员的在民主评议中直接确定为优秀;不是“五星级”党员的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定级情况,为党员争“星”创优提供学习标杆。
2、转化后进。没有获得星级的党员要积极争星晋级,连续两年没有获得星级的党员,对其实行黄牌警告,当年民主评议确定为“基本合格”,连续三年没有获得星级的党员,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程序予以除名。
五、组织领导
切实把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五星级”党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由单位党组书记任组长,全面开展“双五星”创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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