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xx〕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xx]1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xx]6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湘办发[xx]13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我局工作特点的实际情况,在9月份对我局政务公开的情况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先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了公开内容
对外实行办税“八公开”、对内实行行政管理“三公开”,重点把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上级拨款或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干部任免、交流、评先评模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处理群众投诉、监督政务公开的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多种多样
1、对内部公开的形式有:张贴《公示》、局务会、全局大会和在内网公布。
2、对外部公布的形式有:公告栏板(张贴公告);通过发送有关涉税文件、资料和书籍进行公开;对被查户发放《株洲市国税稽查局税务执法监察跟踪卡》(告知税务稽查办事规程和廉政规定);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设立涉税举报和信访接待室;公开举报电话等。如我局制作了公务员阳光台;张贴《涉税处罚公告》9期18份;发放《株洲市国税稽查局税务执法监察跟踪卡》103份等。
三、健全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阳世云同志任组长,周志江书记、宫国凤、苏向阳、陈建军、赵纯之副局长任副组长,周强、王学庆、陈旭明、李龙辉、齐英、林斌、成勇、陈俊、张罗生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周强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切实负起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四、几点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纪检、监察的副局长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科室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对未达到要求的部门和岗位,严格按照《稽查局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2、讲究形式,注重实效
围绕政务公开的内容,做到形式多样化、监督经常化,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参与政务公开实践活动。
3、健全制度,规范工作
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总结;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项制度、每一条措施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在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做到两个及时,即及时反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更新公开事项的变化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收效明显。
4、强化监督,追究责任
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督体系。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季度工作考核范围,并且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一项考核内容。
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或影响行风形象的科室或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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