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xx来闽考察和xx副主席回宁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海西”建设和“环三”发展大局,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全力组织实施城乡就业保障工程,打好民生工程战役,加快统筹城乡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系统能力水平,全面超额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20xx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情况
(一)坚持重心下移、统筹兼顾,努力促进城乡充分就业
1、全力完成城乡就业保障工程。20xx年是实施城乡就业保障工程的最后20xx年,市委市政府继续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向9县(市、区)政府颁发了城乡就业保障工程目标责任书,将各项促进就业指标分解细化。组织开展了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并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各县(市、区)政府也将促进就业工作目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建立一把手工作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4万人,完成年任务10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2万人,完成年任务10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3万人,完成年任务103%;城镇登记失业率3.03%,低于省下达控制指标1.1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城乡就业保障工程目标任务。古田县委县政府连续20xx年与乡镇(街道)签订就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将劳动保障工作列入乡镇(街道)综合量化考评指标。屏南县政府组织督查室、效能办等部门联合对各乡镇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当年未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人,年度考核给予评定不合格。
2、认真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实行“四缓四降三补贴”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政策落实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应,重点抓好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市有2.0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有1640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199万元,有4.9万人次享受职业介绍等费用减免371万元,有1.14万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887万元,有405名享受岗位补贴269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351万元,其中为56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351万元,为25户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0万元。屏南县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395万元,占全市发放总额的53%。
3、逐步完善市场就业服务体系。
(1)举办就业援助周和春风送岗位等专场招聘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用工登记10.1万人次,求职登记6.8万人次,职业指导6.5万人次,介绍成功5.3万人次。全市共举办40多场招聘洽谈会,组织600余家用工单位,提供就业岗位3.67万个,达成就业意向6300多人,现场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14.6万多份。福鼎市在每月28日定期定点举办招聘会的基础上,创建人力资源职业介绍一条街,实行店面、标识、办公、服装、程序“五统一”,形成招聘常态化。
(2)规范发展劳务派遣,做好劳务派遣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分离工作。拓展劳务派遣范围,把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逐步纳入派遣范围。全市累计劳务派遣1.36万人,当年新增派遣2165人。霞浦县发挥村级渔劳工派遣工作站以及三沙海安船员培训中心品牌作用,共向27艘渔船派遣渔劳工333人。
4、积极推进基层工作平台建设。
(1)加大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扶持和指导,全市12个街道、124个乡镇、164个社区都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2135个行政村聘请了协理员,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区)、乡镇 (街道) 、村(居)四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络。福鼎市从今年开始分3批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158名自收自支在编人员列入财政核拨;将16个乡镇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站长岗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对8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服务窗口进行了新建扩建,面积分别在150至400平方米。蕉城区在乡镇(街道)农村服务中心加挂劳动保障事务所牌子,人员工资参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并落实了养老、医疗保险。霞浦县将劳动保障重点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考评内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并组织开展创建基层工作平台示范点活动。
(2)建立人力资源数据信息库,及时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和就业培训信息,为各类人员免费进行就业指导、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初步实现企业需求和劳动者求职“两头清”。古田县以人力资源市场为平台,结合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打造多渠道、广覆盖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寿宁县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劳动力动态监测制度,完善返乡农民工信息库。柘荣县推行“服务企业联系卡”制度,促进求职人员与企业用工相对接。周宁县积极发挥驻沪劳动就业工作站作用,定期开展长三角地区周宁人创办的各类专业市场用工需求调查,帮助更多劳动力外出就业。
(3)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福鼎市桐南、海口社区,福安市阳上社区,霞浦县西关社区被推荐为省级充分就业明星社区。
(二)坚持提升质量、人才优先,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1、多形式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继续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各类求职人员就业能力。全市组织就业培训3.56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万人,完成年任务115%,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75万人,完成年任务115%;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鉴定1.22万人,完成年任务122%。运用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全市有63家企业6729人参加技能培训鉴定,共落实补贴资金290万元。福安市组建创业导师团和青年创业辅助中心,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已培训360人,有150多名学员实现创业,并带动800多人就业。霞浦县举办巾帼创业、农村青年创业等培训班12期,培训326人,有156人培训后创办了自己的企业或商店,并吸纳628人就业。
2、多渠道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主导和示范作用,继续采取直接认定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步从市场需求小的低端培训向市场紧缺的高端培训转移。积极主动向省厅申报新成立福安电机行业协会、福建坦洋工夫茶叶有限公司、福鼎市化油器行业协会、古田食用菌协会4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或认定机构,重点开展茶叶、电机、化油器、食用菌等工种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和汽车驾驶、焊工、电工等专业技师鉴定。全市共考核技师310名,其中高级技师85名,是历年最多的20xx年,居全省设区市第2名。福安市还率先开展闽台合作培训,开办海峡两岸电机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由台湾派专家授课,有70多名产业工人参加,全部实行免费培训鉴定。
3、多举措提升技校办学水平。闽东高级技工学校与闽东工业学校顺利整合,实现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学校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已开设专业21个、教学班级55个,在校生4232人,其中20xx年新招生1273人。完善实训场所建设,加强 “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多形式联合办学,积极构建校、系二级教学工作管理模式,加强学生管理,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创建宁德技师学院奠定了基础。
(三)坚持积极扩面、民生优先,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全力实施民生工程战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1)福鼎、福安市分别在去年1月、10月顺利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积极做好舆论宣传、数据核实、资金筹措、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等各项工作。福鼎市政府建立新农保“一周一会”和考评奖惩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各乡镇(街道)进展情况,并对按时完成参保率任务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奖励
10、
7、
5、2万元;对未按时完成参保率任务的在全市通报,并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去年8月底即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目前已有23.9万人参加新农保,参保率97%,收取保费2697万元,为符合条件的5.12万名年满60周岁老年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3466万元。福安市政府将新农保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考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已登记参保8.36万人,收取保费655万元,今年元旦前为已实行家庭联动的1.8万名年满60周岁老年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298万元,并确保春节前符合条件的6.16万名老年农民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2)与市财政局联合决定,从去年1月起,提高城镇居民和大学生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80元增加到120元。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9.15万人,其中大学生参保6453人。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224万元,提高参保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2、切实巩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1)加强与地税部门协作,积极扩大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范围,努力提高基金征缴率,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全市有18.8万名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当年扩面2.29万人;征缴保费4.59亿元,完成年任务102%;为4.1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5.1亿元,月人均1056元。去年初还为全市3.8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36.5元,增发金额为历年最高。
(2)积极开展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无力参保退休人员申领老年生活保障金工作,确保发放对象“不重、不错、不漏”。争取省里预拨补助资金920万元,有152个单位813名符合对象从去年1月起每月领取170至200元不等的老年生活保障金,基本生活有了最低保障。还有900多人已上报省厅待批。
(3)与市民政、公安、老干部等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参保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防止基本养老金被冒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我市这一做法通过了省厅的评估,并在全省推广。
3、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
(1)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解决了服刑人员、机关保转企业保待遇计发等政策问题。提请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停止征收20xx年起录用的市直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规定,并一次性退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共涉及单位86个,参保公务员827人,退还财政缴纳的保费2250多万元,退还个人缴纳的保费645万元。
(2)建立保费征缴目标责任,加大核查催收清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基金征缴,超额完成了全年保费征缴任务。全市参保职工5.18万人,征缴保费4.13亿元,完成年任务119%;为1.5万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3.45亿元,月人均2096元。
4、稳步夯实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工作。
(1)认真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审查,积极推动重点建设项目顺利立项。全市共审查282宗征地项目,征收土地1630公顷,其中农村集体耕地757公顷,累计预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3.17亿元。
(2)在老农保业务暂时停止、新农保政策尚未铺开的情况下,继续做好原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工作,逐步夯实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础。全市老农保累计参保9.02万人,新征收保费87万元,为1031名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97万元。
5、继续确保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
(1)巩固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增强县(市、区)保费征缴责任。完善失业金申领办法,全面实行缴费凭证制度,规范经办流程,建立失业保险预测预警和调控制度,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变化及时调整失业金标准,努力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金。全市参加失业保险11.68万人,征收保费2941万元,为286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976万元。
(2)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缴纳费率从2%降为1%,全市累计减征1300多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6、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积极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扩面工作目标责任制,重点抓好非公企业从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灵活就业人员、已建立劳动关系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参保,加强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的稽核,确保扩面征缴任务的完成。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3.67万人,其中当年扩面1.49万人,完成年任务239%;征收保费4.26亿元,支出医保金3.85亿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9.15万人,完成年任务107%;征收保费3905万元,有1.25万人享受医保金3532万元。逐步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险待遇,从省里争取资金补助2.1亿元,解决了全市2.9万名关闭破产国有、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问题。
(2)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定点医疗服务协议,修订完善“两定点”协议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防止医保基金流失。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第四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宁德分公司承保,并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xx年、20xx年分别为5.8万元、6.3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15万元,减轻参保患者负担。
(3)扎实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去年7月,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宁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从xx月xx日起实行市级统筹,实现全市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信息系统“六个统一”。
7、努力扩大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1)继续实施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二期,全力推进各类服务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全市有14.18万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完成年任务105%,其中企业参保12.65万人,当年扩面1.44万人,完成年任务209%,征缴保费2080万元,为1051名工伤对象支付工伤金1269万元;事业单位参保1.53万人,完成年任务101%,当年扩面1857人,征缴保费118万元,为11名工伤对象支付工伤金35万元。严格工伤认定程序,全市受理工伤认定1103起,其中福安市466起。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全市组织劳动能力鉴定394人。
(2)认真落实妇女儿童“两纲”要求,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参保扩面力度,规范生育金支付,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全市参加生育保险职工9.45万人,其中当年扩面8268人,完成年任务223%;征收保费833万元,为547名生育对象支付生育金378万元。
(3)做好困难企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减免工作。全市共有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366家涉及职工6.5万人,平均费率由1.05%降为0.74%,当期减收保费657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776家涉及职工9.15万人,平均费率由0.7%降为0.5%,当期减收保费300万元,减轻了企业参保负担,促进就业局势稳定。
(三)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稳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深入开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示范企业活动,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市确立劳动合同制示范企业230家,其中省级示范企业23家。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将用工备案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全市开展劳动用工备案企业4636家,备案职工4.9万人。
(2)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有序建立,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企业)等活动,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协调劳资纠纷、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劳动关系基本和谐,职工队伍相对稳定。
2、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
(1)分行业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采取先集中后分散、先宣传后检查的办法,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整治非法用工等专项检查,努力做到宣传一个行业、检查一个行业、服务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全市检查用人单位3050个,涉及劳动者5.85万人,纠正违反劳动用工行为365件,补签劳动合同1.88万份,清退童工4人。
(2)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工作,在制度建设、信息采集、人员分配、任务到位上取得初步成效。充分利用社区平台充实解决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不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网格化管理工作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福鼎市、霞浦县、蕉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居全市前列。市本级和蕉城区还开展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
3、切实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1)经过认真测算提请省政府公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570元和480元,分别提高到600元和700元,并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5元和6.5元。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监管,公布135个人力资源市场工种价位,下达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通过行业自律指导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2)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3450家,东侨工业园区开展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协商协议试点。
(3)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强对农民工集中的重点用工单位工资支付监控,对欠薪投诉实行专案专查,严厉查处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全市受理农民工欠薪投诉646件,为367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400万元,欠薪投诉案件处理结案率99%,欠薪投诉与20xx年同比下降22.3%。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市本级预存200万元,县(市、区)政府预存100万元。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市共有127户企业预存保证金4053万元,这些施工项目均未发现恶意拖欠工资现象。
4、及时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已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8个,聘请调解员220人。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加大调解工作指导力度,全年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920件,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霞浦县已有14个乡镇(街道)和30多家企业建立了调解机构,并有效开展工作。继续采取处防并重的工作方法,坚持公开审理和庭审考核制度,把劳动争议仲裁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有效预防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数量比20xx年下降19.5%。全市受理劳动争议397件,涉及职工485人,已处理391件,结案率98.5%,其中立案处理256件。
(五)坚持强化素质、党建科学,不断提升系统能力建设水平
1、深入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去年5月开始全系统全面启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以创建机关党建先进单位为载体,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通过开展各党支部调研点评、查摆和解决机关作风问题、推荐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上党课等形式,促进全系统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实践中做出新成绩。
2、加强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
(1)深入开展 “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查摆和整改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全系统优质服务形象。继续深入开展新一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创建文明单位、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带动和促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服务意识的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的明显增强、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创建“平安先行单位”,努力做好挂钩村帮扶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科学开展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开展新一轮审核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办事程序,市本级服务窗口共办理审核审批事项423件,按期办件率和总办件率均达到100%。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规范使用。及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3、加强宣传信息和基础工作。
(1)多形式开展各类宣传,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福建日报、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宁德晚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300多篇(次)。组织开展40多场次各类宣传咨询活动,扩大工作影响,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
(2)开展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着眼于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全系统业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古田县劳动保障局被全国妇联等部门授予“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福鼎市就业中心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优质服务窗口。
(3)继续推动“金保工程”建设,“五保”联网稳步推进。市就业中心安装了人力资源数据库软件和就业失业证软件,基本完成了市级人力资源市场数据生产区建设并与省级进行了联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省机关社保局联网,8县(市、区)信息系统已与市中心联网并投入使用。认真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市社保中心和机关社保中心“数据质量年”成效通过了部社保中心的验收。
(4)加快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市政府成立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协调小组,抽调有关人员,积极统筹运作,明确部门责任,加快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发卡人员信息比对等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卡顺利发放。去年xx月xx日,市政府举行了社会保障卡首发仪式,今年1季度末我市将发放249万张社会保障卡,并基本实现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
(5)逐步加强社会保险档案规范建设,市社保中心和机关社保中心修建了较为标准的档案库房,统一档案管理种类和标准,对历年参保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
虽然20xx年全市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迫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不足,突出表现在5个方面:
(1)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的问题仍然存在,适应产业发展和提高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十分紧缺。
(2)随着就业政策扶持面的不断扩大,就业再就业资金需求持续增加,资金投入难度大,部分就业扶持政策落实越来越难。
(3)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各类社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与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4)后金融危机时期影响劳动关系面临问题更加突出,在企业人工成本增加、效益降低的前提下,劳资矛盾频发,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难度加大。
(5)各级就业、社保经办机构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仲裁调解机构普遍面临人手紧缺、编制不足、装备较差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解决和不断完善。
二、20xx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西”建设和“环三”发展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着力培养技能型人才,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局势。继续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为劳动者和企业享受政策优惠提供便利;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扩大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面,开展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和县(市、区)级充分就业社区评估工作;扩大民办职业中介、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促进就业。突出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抓好专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促进全社会各类群体充分就业,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继续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的基本平稳。
2、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要作用,继续深化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促进职业教育与企业用工需求对接;扩大闽东高级技工学校招生规模,完善专业设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专业水平,积极争创宁德技师学院;完善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制度,继续落实企业培训资金直补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各类培训。争取全市各类就业培训3万人,职业技能鉴定2.6万人,其中技师350人。
3、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认真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努力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解决城镇无收入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健全医疗保险体系,解决县以下集体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众参加医保问题,加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进度,适当调整城镇医疗保险待遇。全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力度,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制发卡任务。
4、进一步健全维权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力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积极发挥劳动合同制度示范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辐射作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将用工备案延伸到乡镇和社区。继续实行分行业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快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和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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