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庄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司法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全镇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现就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围绕加快法治陶庄建设,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多样式拓展普法宣传形式
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法治陶庄建设的基础来抓,开辟了举办培训班、开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单、法律赶大集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普法宣传。上半年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600多人,开展法律讲座10次,发放宣传单、明白纸近5000份,送法律下乡4场,组织法律赶大集2次,与长明阳律师事务所联合法律宣传2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全方位丰富普法宣传内容
一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宣传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利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5土地日、村两委换届选举、三夏防火防汛等时节,深入开展经济法、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相关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障法、食品卫生法等与资源、环境、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了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努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了劳动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今年陶庄镇拆迁任务,我们加大了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等方面法律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劳动法、婚姻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房屋拆迁条例、物权法、安全生产法等,增强了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社会公正正义,大力宣传了《刑法》等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中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护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3、多渠道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我们在2所中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青少年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期间,不断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让法律知识“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教室”活动得到进一步深化。
二是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针对陶庄镇企业多的实际,由司法所牵头、劳动服务站配合,在农民工入厂时同时发放法律宣传册,提高农民工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组织司法行政协理员培训6次,培训人数600多人,开展了“模范法治示范户”活动,调动了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为法治村居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了法律进矿企活动。积极协调镇党委政府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知识竞赛制度等,强化了职工法制意识,我们还在215煤矿、圣火机焦等企业的依法治理试点中,注重抓好企业“建章立制”,学用结合,激发职工学法用法的兴趣和热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围绕化解矛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
3月份,结合镇里人员调整,我们建议镇党委及时调整调解委员会,成立由派出所、信访办、法庭、司法所、国土所、计生办、民政办、群团组织为成员的镇调解委员会;5月份我们又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对全镇30个村、2个居委会的调解委员会进行充实调整;针对陶庄矿企多,人员杂的情况,我们积极主动协调矿领导,在陶庄矿、山家林矿设立司法协理员。
2、完善工作制度
落实责任挂钩制度,年初,我们与各村(居)协理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基层司法协理员工作成效同调解组织的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增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协理员的工作的积极性;抓好培训制度,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司法行政协理员培训,通过法律小座、案例分析、组织理论考核、会议汇报等方式,提高司法行政协理员的业务素质;完善登记统计制度,按照区司法局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做到有申请、有调查和调解笔录、有协议、有回访,有记录。对调解不成功的发给当事人《调解不成告知书》,建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或诉讼权利。
3、深入隐患排查
深入村居排查,我们每月深入到村居,听取司法行政协理员汇报情况,向村居民了解矛盾隐患,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走访区镇信访部门,我们每月走访区信访局、镇信访办,了解本镇人员上访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心理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来,全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4件,其中:邻里纠纷73件、人身损害纠纷11件、债权债务纠纷13件、宅基地纠纷21件、婚姻家庭纠纷46件,山林纠纷4件,其他纠纷6件。
4、努力化解矛盾
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矛盾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访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行使仲裁或诉讼权利,截止目前,全镇共受理各类纠纷120件,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7%,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等激化案件,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件件得到落实,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的现象发生。同时我们还创新矛盾化解方法,实施了推荐矛盾双方代理人,即矛盾双方推荐代理人,让调解活动在代理人之间进行,更容易使双方当事人接受,我们还创新了人民调解与劳动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了105起农民工与滨湖煤矿工资补偿的问题,我们积极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结合起来,与法庭联合调处种庄王超与孟庆民劳务伤害纠纷的案件、联合法庭调解离婚案件,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围绕改造人成就人,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
目前全所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6人,刑释解教人员53人,落实每月28日集体教育,完善点名制度、个别谈话制度、请销假制度,开展了“以感恩的心,做好每一件事”的教育。我们还将管理的矫正对象所涉及的相关罪名的具体内容一一整理,装订成册,结合这些内容,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对每名矫正对象进行刑法罪行的讲解,如:罪行的概念、造成的社会危害、构成的要件、判刑的上下限等,让他们不光能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还能慢慢明白是因为思想上的什么错误导致了自己犯罪,今后该如何约束自身行为,避免自己再犯罪。对个别矫正对象以家庭伦理方面的话题为主要侧重面,通过谈话,与矫正对象沟通、交流,产生共鸣,让他们明白家庭对人的重要性,让他们知道人必须要有强烈的家庭意识,把自己当成家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对家人时刻怀着责任感,担负起家庭赋予自己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欲望、约束自己的言行,才不会做出伤害自己、伤害亲人的事情。
2、抓好党员的帮扶工作
所里每名党员至少联系一名家庭困难、案情恶劣、现实表现一般的矫正对象作为自己帮扶对象,采取接对子的形式,帮思想、帮困难、帮困惑,把矫正对象的进步与自身的进步结合起来,目前党员自愿捐钱300元,捐书12本,家访32人次,面谈及电话交谈120余次,切实使帮扶工作落实到实处。
3、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我们组织矫正对象到敬老院、幼儿园公益劳动,通过体力劳动的方式来锻炼矫正对象的意志,改造他们的思想,让他们逐渐体会到为他人、社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给自己带来的满足和快乐,与他们曾经给他人、社会带来的伤害形成对比,用真实的感受代替抽象的宣讲,从“身”和“心”两方面对他们形成正面影响,使他们能清楚知道幸福美好的生活只有通过自己双手的辛勤劳动才能实现;而尽力去做帮助他人、有益社会的事情自己才能真正快乐。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手段逐渐影响他们的思想,纠正不良行为,慢慢达到树立正确思想行为的目的。
4、延伸矫正管理触角
针对驻地在陶庄镇的山家林矿(通晟有限公司)和陶庄矿(联创有限公司)两大矿区没有司法行政协理员,个别矫正对象在司法所处于“挂空档”状态,我们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作为,不断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机制,工作向矿区拓展,主动与矿区联系,在矿区设立了司法行政协理员,便于矫正工作的开展,使近一年没有报到的2名矫正对象纳入正常的管理,同时我们设立安置帮教基地(枣庄亿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为刑释解教人员及家属落实工作。
(四)围绕公正执法,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努力推动农村小项目法律服务工作
农村小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工作,只有通过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使工作目标得以实现。为此,我们通过主动向局领导汇报,向镇领导提建议等方式,争取各级重视这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还在艰难地进行着。
2、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以免费法律顾问活动为切入点,前移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今年一月份,我们成功了维护唐庄10名农民的菜地补偿问题,6月份又为种庄的王某进行法律援助,以至王超向司法所向送来了一面“ 扶助公民 维护正义 ”的锦旗。
3、积极提高服务质量
积极指导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事务11件,非诉讼事务2件,群团劳务纠纷3起,代写法律文书21份,解答法律咨询102人次,担任法律顾问6家,有效化解纠纷,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截止当前,两所完成法律服务 57380 元。完成全年任务进度百分之六十点四。
(五)围绕提高素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1、扎实抓好理论学习
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了理论学习规定,强化理论学习“四个决不”意识。即“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决不动摇,落实理论学习计划决不移动,狠抓理论学习内容决不删减,清点学习人头决不遗漏”,第二季度组织学习16篇理论文章,3部法律条文,开展了党员读好书活动,每个党员必须读一本好书,丰富了人员的知识面,通过学习确实达到武装了头脑,提高了认识,推动了工作。
2、搞好信息文章的采集
本着培养人、锻炼人的目的,动员全所人员紧密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挖掘信息线索,积极弘扬司法亮点,及时快速上报信息,第二季度全所共写信息43篇,发表24篇,其中在省级刊物发表2篇(20xx年xx月xx日《省权利报》“殷殷一片乡村情”、 20xx年xx月xx日《省权利报》“陶庄矛盾调处规范化”),在市级单位报纸发表6篇(《枣庄日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区级报纸发表2篇(xx月xx日薛城周迅“小人物、大智慧”、xx月xx日薛城周迅“忙人马大姐”,在区政府网发表1篇,在司法局信息网发表13篇。通过交任务,抓评比,确实提高了人员写作技能及工作的敏锐性。
3、大抓形象建设
以创城为契机大抓人员形象建设,要求司法所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制服,为此我所为每位同志购买了一套制服,同时要求鞋要亮,衣要挺,帽要正。每三天组织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做到头发要常理,胡须要常剃,指甲要常剪。强化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做到外人进门要起立,端水问好笑脸迎,外出调解要耐心,好言相劝把事平。要求办事廉洁公正,坚持以面向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为官做事原则,组织了党员献爱心、帮扶活动,组织动员党员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上半年拒绝吃请3次(姜某、刘某、刘某某),拒绝代币价券1张(开发区二建公司价值1280元),收锦旗2面(姜某、王某)。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司法干警的言行,树立了司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
今年以来我们司法所积极参加镇组织的村两委换届选举、计划生育清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三夏防火、矿区拆迁、关爱困难儿童、信访值班、治安巡逻等工作,做到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处置问题妥当,党委放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半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与政府关系的协调方面,存在着误解,支持不够的问题。
2、个别人员大局意识不够强。
3、农村小项目法律服务任务落实难的问题突出。
4、个别村居司法协理中履行职责不够好。
5、办公硬件设施陈旧,特别电脑老化问题严重。
6、对个别矫正对象管理不够严格。
三、下半年的打算
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开展,我所暴露出了许多不足。长期以来陶庄所一直在荣誉的光环下工作,工作形成了一种模式,缺乏脚踏实地的精神,无论是思想和行动,还是精神面貌,都需要与时俱进。下步我们要向其他优秀兄弟所借鉴学习,取长补短,一步一个脚印开展工作,我所将会迎头赶上,我们有条件,有信心把今后的工作开展好。
(一)完善制度,规范队伍建设
下半年,我所主要从队伍正规化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的纪律作风、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消除了等、靠和执法不力的思想。在司法所规范化方面狠抓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完善了档簿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账、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各项工作基本上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二)加大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培训力度,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
针对部分司法行政协理员法律知识缺乏,工作效率低、履职不好等情况,下半年,我所每月召开一次基层司法行政协理员工作会议,严格考核。坚持每周一排查、每月一汇报,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使其做到了排查有记录,无漏查、漏报情况。同时,指导广大司法行政协理员积极为村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本村重大合同的起草、修订,协助司法所开展好合同监管工作。在矛盾调解方面,我所制定工作的长远计划,先从抓村级调解员入手,真正把各村居调委会建立起来,发挥调委会的能力,而不是应付检查。
(三) 齐心协力,推动法律服务工作长效开展
法律服务工作一直是我所工作困难较大的难题,由于工作没有理顺,进展比较慢,发展不平衡,难以完成局里制定的全年收费目标。所里多次召开会议商讨下步法律服务工作如何开展,制定计划。我所将法律服务工作定为下半年工作的主线,沉到基层,专人包片,工作责任制,力争把法律服务工作尽快开展起来,形成制度,为镇得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四) 总结 “五五”经验,为“六五”启动奠定基础
按照依法执政、建设“平安枣庄”的要求,为迎接“六五”普法启动,我所整体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开展,走到村居、学校、企业等普法重点单位,制定了20xx年普法计划。下一步,我所以落实计划为主,在企业设立司法办,带动全镇普法工作开展。整体推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好“法治陶庄”建设。
(五) 积极创新,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下步我们将对矫正对象进行各类排查,针对不同类群体的心理特点进行心理矫治,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询问,严防死守,避免矫正对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拓宽矫正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属地化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加强走访,切实发挥司法协理员的作用,密切联系村委会,全方面监控、管理和教育,养成了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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