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关于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调研报告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摸清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工作事务,为下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我市于xx月xx日开始,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市城市、集镇和农村三种类型的社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题调研。根据不同类型,我们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社区,采取实地查看、发放问卷、走访居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
一、社区工作基本情况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域鄂州,统筹城乡总体思路和一改两化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社区122个,其中城市社区 36个、集镇社区18个、农村新社区68个。城乡社区统一按照1+8服务模式设置,即1为一个社区组织办公平台:社区党委(支部)、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8为八个功能性服务平台:大厅便民服务平台、综治维稳信息平台、文体康复居家养老平台、卫生计生服务平台、社会组织活动平台、教育就业培训平台、超市购销服务平台(慈善超市或便民超市)、咨询代办服务平台等。
二、社区负担过重的原因及表现经调查,社区工作普遍存在工作杂、任务重、压力大等现象,政府大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下沉到社区,社区承接的工作事项大有12项(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安全生产、维稳综治、民政事务、武装、党群事务、统计、城市管理、网格管理、税务登记等),小有一两百项之多,社区干部大部分时间用来完成各职能部门下派的任务、应付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印制各种资料台账等,无暇开展服务社区居民的活动,偏离了社区是自治组织的本位。
(一)社区工作重心不明确。政府大量工作向社区延伸,各类活动进入社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成了各职能部门不可缺少的左右手。一些职能部门对社区的地位和自治性质缺乏认识,把本应部门承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增加了社区工作量,社区频于完成政府事务性工作任务,无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如各类报刊杂志征订任务、社保参险任务、环境卫生任务等。据了解,人社部门将新农保缴纳任务移交给社区,并与社区签订责任状,要求辖区内年满16周岁到60周岁居民每人必须参保。根据人社部门划定的人数,社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完成参保任务,但由于社区空挂户多、外出打工者多、人口流动量大,社区难于按照规定的人数完成参保任务。为了完成责任状任务,社区只好对无法联系和不愿参保的人员进行垫付缴纳,增加社区负担。社区内的街、路、巷环境卫生,环卫部门应是工作的主体,社区做好协助和宣传工作,但现状却是本位倒末,环卫部门成了监督单位,社区成了责任的主体。为了迎接环卫部门检查,社区干部往往还要到辖区内的街、路、巷负责打扫卫生。
(二)社区与政府关系不明确。社区被当成各职能部门的下级单位,频于接受上级安排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政府各部门通过对社区进行检查考核来评价自身工作完成情况,不定期对社区进行检查并要求社区建立相关台账。据了解,我市在党风建设、安监、计划生育、信访、拆违控违、综治维稳等六个方面对社区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任何一个方面工作不达标就不能评先评优。针对各项检查,社区需制作各类牌子和台账应付,基本每个社区都有十几块牌子、几十类台帐、上百本档案,很多内容都是交叉重复,如社区教育台帐、计生台账、消防排查台账等。消防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本应是消防这样专业机构,社区只应配合消防搞好消防的排查和宣传工作,但现在这项工作却成了社区为主体,消防部门负责督查社区。同时,还要求社区建立排查档案3套,分别交由市、街道、社区存档,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不说,还增加了社区经费负担。
(三)社区工作权责不明确。各职能部门把责任、矛盾下放到社区,社区有责无权,频于给居民出具各类证明。如民用住宅楼里经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商业保险身份证号、姓名、性别不一致,出国务工旅游担保,婚史情况,房产证明等等都要到社区来开据证明。社区公章使用范围不明确,社区公章成了万能章。同时,社区还需处理大量因盖章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加了社区负担。
(四)社区工作经费标准不一,费随事转经费过低。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所有费用由街道统一支付;农村新社区仍然属于村级体制,经济条件好的新社区,工作经费较多,经济条件差的新社区,工作经费短缺;目前,我市最难的应属集镇社区,年工作经费仅2万元,还要支付退休人员工资。费随事转经费执行中,城市社区按20xx年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计生经费按每年5万元的标准补贴到社区,街办按2:1的比例配套;低保工作经费由民政部门根据社区规模及工作量,按每年0.1-0.15万元的标准直接补贴到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贴到社区;集镇和农村新社区未实行费随事转政策。
社区承接政府各部门大量工作,需要提供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除必要的工作经费外,所执行的费随事转经费涉及的单位面窄,标准过低,有的社区甚至于无费随事转经费,如统计部门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环卫部门的清洁卫生治理等未执行费随事转政策。为完成各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差额部分有的社区靠出去 化缘来维持社区各项工作开展。
(五)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福利待遇不明确。一是工作人员流动性太大。目前,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由两委成员、公益岗人员和相关部门招聘的专干组成,但公益岗位人员每个人只能在有效工作期间享受一次公益岗位,合同期限为20xx年,合同期满则必须更换一次新人,人员更换过于频繁,一些年轻的、有工作能力、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却不能留在社区工作,刚适应了工作岗位就要换人了,这种机制严重制约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的发挥。二是专干人员待遇不一。社区专干人员是由各部门招聘,承接本部门各项事务到社区,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出现同工不同酬,做事多的工资低,做事少的工资反而高的现象,极大地挫伤了专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法及建议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我市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工作,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我市即将出台《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准备上市委会议。《意见》围绕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从三个方面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
(一)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全面清理现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明确社区工作职能,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需委托社区公共服务站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需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交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承办。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1、社区工作经费。按照20xx户居民以下社区不低于6万元/年、20xx3000户社区不低于7万元/年、3000户以上社区不低于8万元/年的标准、党员活动经费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便民社区建设资金按照每个社区10万元/年的标准由区(开发区)、街道(乡镇)负责落实。2、社区干部工作报酬。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方式,按照社区主职基本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社区主职、副职和其他社区干部之间的基本报酬按照1:0.9:0.8的比例确定,社区干部每人每年绩效报酬不少于基本报酬的10%。3、社区干部待遇。要求为社区干部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建立社区干部体检制度,提倡有条件的街道(开发区、乡镇)每20xx年对社区干部组织一次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对连续20xx年符合《xx市社区两委班子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综合实绩五比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鄂州办发[20xx]12号)(以下简称《办法》)考核优秀或连续任主职20xx年以上的社区主职干部,在继续任主职期间享受街道(乡镇)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对严格执行计生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社区干部,应享受与在岗职工离退后工资提高5%的同等待遇。
(三)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培育和完善专业性、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区管理和开展多式的社区服务活动。基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让这些社会组织成为承担政府职能的重要载体,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社会需求,通过他们的合理承担,减轻社区干部的负担。
建议由上级部门出台一份规范性的社区准入制度文件。明确规定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由谁准入、准入什么,社区公章使用管理范围,如社会救助、劳动保障、计生服务、社区矫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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