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资料: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八项工程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安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锻造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市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市委决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八项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征程。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历史的选择、全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豫发〔20xx〕40号),提出“十个从严”的要求,明确了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任务书、路线图。市十一次党代会准确把握郑州发展定位,提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对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建保证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髓要义,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地生根。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压实党建责任,净化选人用人风气,严厉整治“四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我市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善向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热中温下冷、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有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够有力,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单位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时有反弹,我们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管党治党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当前,我市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关键期,中央、省委对郑州发展寄予厚望。面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面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任务,市委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决定在全市大力实施思想理论武装、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强基固本、干部队伍优化、优良作风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党建制度改革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等八项工程。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八项工程,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是锻造各项事业领导核心、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根本保证。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聚焦我市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思想引领,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激发队伍活力,着力改进党的作风,着力推进反腐倡廉,着力强化制度约束,着力抓实主体责任,实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五大建设”全面提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三)总体目标
——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更加坚定。
——“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显提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强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律规矩更加严明。党员意识、党章意识明显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践行,组织纪律不断增强,“四个服从”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
——组织建设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
——党的作风全面好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得到全面弘扬,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更加自觉,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四风”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反腐倡廉持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逐步深化、推进有序,从严管党治党制度全面覆盖、织密织牢、衔接配套,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执行力显著增强,依规依纪治党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思想理论武装工程
把思想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贯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凝聚全市上下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开展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细化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述学考核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工作,积极研究阐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广泛开展理论宣讲,全市每年举办理论宣讲不少于80场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2.持续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坚持把党性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时刻用党章和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上、融入到生活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发挥好党校主阵地作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的主课,教学安排不低于总课时的70%;鼓励领导干部常态化到党校授课,总课时不低于主体班次总课时的20%。依托“三学院三基地”、豫西抗日根据地等,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培训,着力提升党性修养。注重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主战场、“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最前沿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加强党史国史学习,抓好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广泛开展向先贤先辈、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接受红色基因教育。
3.持之以恒加强道德建设。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积极引领社会风尚。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党员干部教育、考核、考察、综合评价之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郑州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推动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党员干部失德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推进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分析研判、协调联动、督促考核等制度,各级党委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研判,每年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各级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对新闻媒体、社科机构、讲座论坛、文艺活动、展览场馆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绝不给错误思想传播提供任何渠道。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市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保证高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5.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党管媒体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热点难点问题引导,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加快市属媒体融媒集群平台建设,讲好郑州故事,传播好郑州声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发展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蓬勃向上的舆论氛围。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研究出台《郑州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网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舆情处置台账管理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网站主体责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二)深入实施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工程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6.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必须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必须坚持“四个服从”,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7.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在党内拉个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严禁党员信仰宗教、参与邪教、搞封建迷信,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强化纪律执行,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8.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市纪委、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市委部门、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人民团体党组和开发区党工委、县(市)区党委,要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执行市委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党委(党组)成员代表班子的讲话和报告,署名发表或者出版同工作有关的文章、著作、言论,应当事先经过党委(党组)审定或者党委(党组)书记批准。
9.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坚决防止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落实党(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事项清单、重大决策调研和听证、决策事项全程纪实、决策事项备案、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等配套制度,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规范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集体决策形成后坚决执行、一抓到底。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备制度,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报备不得调整分工。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等各领域党组(党委)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决策程序,使民主集中制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10.积极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前期调研、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坚决抵制党内关系庸俗化。深化党务公开,建立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党内重要情况向党员通报、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会和全委会。健全党代表任期制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建立健全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引导党代表切实履行职责。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每季度不少于2次,开展调研视察每年不少于2次,商议党代表提议提案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学习研讨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规范和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活力。
1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讲一次党课。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网络化活动方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坚持会前听取意见、会中开展批评、会末进行质量测评、会后公示整改成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党组)领导成员参加下一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双评议”活动,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建立党的组织生活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
12.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必须听取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难题,突出夯基础、强保障,抓规范、促提升,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13.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政治属性放在首位,按照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要求,创新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的坚定性、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联系群众的紧密性。创新完善党组织设置模式,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覆盖辖区各类组织的区域化党建格局;健全新型城镇化农村转社区、村民转市民过程中的党组织设置,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党组织力度,探索新兴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有效途径,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四大重点工作中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相统一,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本职责,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组团式服务、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和党员承诺践诺等制度。融合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深化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持续抓好驻村第一书记队伍管理,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坚持党建带群建,有效联系服务基层广大群众。
14.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把握不同领域党建工作特点,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常态化机制,整体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在农村,着力建立市、县、乡“三级抓村”机制,建好用好村级在线管理平台,不断加强“三有三带”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在城市社区,着眼于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的日常运行,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在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党务干部队伍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五项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大力实施“321”工程,着力打造孵化基地、示范基地、教学基地,建强党建指导员和宣讲团队伍,完善培优机制,全面推进提质扩面。在国有企业,研究出台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学校,研究出台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引领和德育工作水平。
15.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健全以县乡财政投入为主、上级财政以奖代补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抓好村(社区)党建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办公经费等工作经费的规范落实。探索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村级组织因地制宜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全面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经费税前列支、党费返还等政策,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领域基层党建经费落实。加强各领域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活动场所作用。建立农村(社区)干部待遇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定期体检等制度;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配齐配强组织员,激发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活力。
16.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探索发展党员严格政治标准的有效途径,注重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每年新发展党员增长率控制在1.5%,不断优化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结构。在县级层面全面推行“万名党员进党校”,每20xx年对党员轮训一遍。常态化运用“政治生日”电子贺信、“互联网+”等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严格党员管理,推行党员目标管理、纪实管理、评星定级,探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健全流动党员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共管模式,实现党员“流入”向“融入”转变。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四)深入实施干部队伍优化工程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净化风气,着力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建设一支堪当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
17.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牢牢把握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把忠诚作为必备品质,注重选拔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一心为民的干部,坚决不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道德品行不佳的干部。坚持实践观点、实绩依据、实干导向,把那些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有思路、有激情、有贡献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注重科学调配干部,努力把干部选配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使干部各尽其职、各施其能。重视选拔女干部、非党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18.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健全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探索规范动议提名的具体办法,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实名推荐干部的办法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等关键岗位干部的办法。改进民主推荐办法,把任职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印证组织平时了解掌握情况的重要手段。完善“三考一库”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项考核办法,注重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等方面实绩的考核,引导干部树立并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干部日常了解,完善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防止用人失察。
19.净化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干部选任监督,研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强化选人用人责任追究,进一步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对提拔人选坚持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巡视巡察结果必用,对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的不作为提名人选。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实现环环“留痕”,坚决克服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严格干部职数预审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发生。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带病提拔”等问题,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20.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着眼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加强精准培训,瞄准世界前沿,以产业升级、创新驱动、生态文明、现代金融、智慧城市等为内容,分期分批对干部进行高端差异化轮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国际化视野、战略思维和专业素养。抓好实践锻炼,持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到四大重点工作一线任职锻炼,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完善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函询、诫勉等制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健全电话、短信、信访、网络“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及时核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21.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稳妥推进领导干部交流,努力形成干部资源的最佳配置。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历史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研究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探索建立不胜任不称职干部调整机制,动真碰硬解决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为政不廉等问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健全多元正向激励体系,注重关心关爱干部,减轻基层干部负担,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做好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工作,激发干部内在动力。
(五)深入实施优良作风提升工程
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2.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健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与企业、农村、社区结对帮扶,组织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结对子、交朋友,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建立领导干部到基层蹲点调研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进行蹲点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协调解决基层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等制度,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领导干部要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中,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23.持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盯住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正风肃纪,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有效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隐蔽场所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重点治理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正和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欺压百姓,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行为,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24.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整合各方面力量,完善和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严格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坚决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规范领导干部有关待遇,从严要求、强化约束。
(六)深入实施反腐倡廉建设工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
25.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树起道德“高线”,划清纪律“底线”,筑牢廉政“防线”。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患酿成大祸,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让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的成为极少数。
26.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围绕“六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线索处置五种方式,发现问题就及时追踪,有了反应就及时提醒,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持续威慑,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防逃和追逃追赃力度。严格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构建科学合理的纪检体制机制。按照中央、省委部署,积极有序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强化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27.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化完善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把握政治巡察方向,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威力。制定郑州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根据党组织和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县党委一届任期内完成对相应对象的巡察监督全覆盖,县级党委要延伸巡察软弱涣散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建立完善市县巡察监督联动机制,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机制,探索实现巡视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巡察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28.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到监督无禁区、无例外。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等制度。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实现市县两级派驻监督全覆盖。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规定。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支持新闻媒体依法进行舆论监督。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9.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发挥惩防体系作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推进“痕迹化管理”制度创新,总结推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健全和落实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30.健全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道德感召力。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在重要节假日前、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期间、干部个人重要事项发生前后、违纪违法苗头出现之时等关键时期,有针对性地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和提醒教育会。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课,用好清风茶社、廉政亲情寄语等廉政教育载体。充分挖掘郑州历史廉政文化资源,打造具有郑州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提升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积极倡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真诚坦荡服务企业,清清白白履职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七)深入实施党建制度改革深化工程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制度建设是治本,紧抓制度执行是关键。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不断深化党建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依规治党,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31.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从完善我市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内监督等方面制度着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工作机制,中央和省委提出明确要求的,要及时制定细化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中央和省委暂未明确规定的,要在符合上级精神前提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一批具有郑州特色、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提高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落实制度制定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要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党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地方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加大党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实施效果评估力度,确保制定的党的规范性文件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32.深入推进党建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1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专题汇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加快推进地方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动党委系统带头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党建制度创新。及时总结基层管党治党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加以固定,形成长效机制。
33.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实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法规制度意识,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公开力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透明度和知晓率。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党内法规制度落实。
(八)深入实施主体责任落实工程
全面落实和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4.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建立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的建设工作。党委(党组)书记必须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全面统筹、整合力量,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广大群众更好团结在党的周围。
35.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从市委常委会和各级党委(党组)做起,从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委委员做起。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市委常委会委员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坚定做政治坚定的表率,坚定做担当进取的表率,坚定做团结干事的表率,坚定做执政为民的表率,坚定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36.从严考核评议。严格执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建立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结合本职工作,每年向同级党委报告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提升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质量,持续推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向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领域延展深化。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委(党组)书记是否称职的首要标准,作为考察班子、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提高党建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
37.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完善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每年对各地区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1—2次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现象进行严肃问责。制定出台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把问责事项、方式、程序具体化,以严格的问责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常态和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八项工程组织好、实施好。
(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能,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点问题、重要举措,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探索建立“系统抓、抓系统”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等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职能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三)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对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每年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梳理推进八项工程的各项任务,制定上下衔接、符合实际、任务明确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位。
(四)突出导向,营造氛围。各级党委(党组)要大力宣传实施八项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鲜明的工作导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宣传推广管党治党的好做法,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环境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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