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从中央纪委到省、市纪委,都提出了“坚决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要求和任务,足以证明反腐败绝不是“一阵风”,而是久久为功。
“存量”和“增量”,最早见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存量是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的腐败问题,增量则是十八大后在高压态势下新发生的问题。而“压倒性态势”,是指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反腐败的力量远远大于腐败的力量,之前对抗反腐、阻挠反腐的力量已处于明显劣势,反腐的力量占据压倒性优势。就我市而言,怎样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市纪委二次全会从三个方面打出了“组合拳”。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压倒性态势还是“初步的”,如果麻痹大意,腐败现象就会卷土重来,吞噬已有的反腐败成果。因此,务必始终坚守阵地,保持高压态势,巩固目前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这是对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之一。因此,全市纪检检察机关将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那些还把党纪国法当成“纸老虎”的人,还把党中央三令五申当成“耳旁风”的人,还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市纪委二次全会提出,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插手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问题。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不收敛不收手,迟早会“人仰马翻”,到头来不过是一场黄粱美梦,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干净干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实践证明,反腐败斗争中自扫门前雪、单打独斗、袖手旁观不能取得最佳效果。市纪委二次全会专门强调:“强化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全面落实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的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只有变“一家事”为“大家事”,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加强互联互通,实行集团作战、多兵种协作,才能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围剿之势,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去年,市纪委派驻市级部门纪检机构在查办案件方面比较薄弱。因此,市纪委二次全会很有针对性地指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市级部门“零初核”“零立案”。派驻机构难以落实监督责任,主要是有干部与驻在部门干部“拉不下面子”。 对于派驻纪检干部来说,维护纪律是本分,触及矛盾是责任,回避问题是失职,敢于较真是尽责。派驻机构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驻在部门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就定能释放派驻监督的力量,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如果不能忠于职守,必须严肃追究责任。xx月xx日,在市纪委召开的派驻纪检组长述职大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政国专门对派驻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思路。
“一案双查”既有利于主体责任归位,又有利于监督责任到位。出了问题,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只有严格实行倒查机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才能增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敬畏感和震慑力,不让责任追究制度成为“稻草人”。因此,报告强调,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在反腐败斗争中,警示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习文件规定、观看警示影片、开展廉洁课堂等形式,都有助于领导干部澄清思想认识,如果能有更多“零距离震撼”,效果就会事半功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在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是义不容辞的职责。但同时,有错必究也是应尽之责。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理直气壮地“打虎灭蝇”,又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还清白者清白。对此,报告指出:“提倡实名举报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为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正名。”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健全审查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涉案款物管理,时刻坚守安全底线。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根据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实践中逐步探索不断深化形成的重要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党内监督的具体抓手。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态,必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在日常监督中体现严管厚爱,既治“已病”,又治“初病”。努力把陷在“灰色地带”、困在“亚健康”状态的党员干部挽救回来,把蕴藏在党员干部中的正能量激发、释放出来。
基于此,市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按照市委指导意见和市纪委实施办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见面,开展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函询说明材料要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运用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党委的要求,也是对纪委的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两个责任”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不但需要纪委在纪律审查方面积极作为,更需要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主动担当。市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各级纪检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提醒谈话、诫勉等工作,加强对谈话函询的抽查核实,建立常态化督导通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增强“四种形态”运用的综合果。”其中,协助、抽查、核实、分析、研判这几个关键词,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已明确提出,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市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不断加大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群众评价反腐败工作,不仅用眼睛去看,还会用“心”去感受;不仅看我们打了多少大“老虎”,更关心他们身边的不正之风是否得到纠治,关心他们深恶痛绝的腐败分子是否受到惩处。一些“微腐败”行为看似不起眼,损害的却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的是群众的感情,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64件、党政纪处分1038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28件、党政纪处分351人,率先在全省实现镇街查处全覆盖。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然而,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切不可掉以轻心。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对“小官贪腐”、侵吞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农村集体“三资”伸手的坚决查处。
成绩来之不易,使命任重道远。面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继续在气场上、步伐上、智慧上做到正风肃纪态度不改变、管党治党进度不懈怠、治腐惩恶力度不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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