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到,祝福温暖也送到,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了春节开展送温暖的活动通知,欢迎参考。
工会20xx年春节开展送温暖的活动通知【1】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市直)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全总、省总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活动时间从20xx年12月开始,至20xx年春节前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协助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按照全总、省总和市总关于进一步抓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摆脱贫困,实现解困脱困。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为建设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和做好“十三五”开局做出更大贡献。
二、救助范围
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本次“双节”送温暖活动的救助范围是在已升级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合格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重点是经基层上报、审定的解困脱困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低保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高出幅度未超过50%,即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00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意外致困户,即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大额支出,导致实际生活水平降至低保边缘户标准以下(至少按一年度收入支出数额核算)的困难职工家庭。
按照市总《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帮扶工作的通知》(汴总发〔20xx〕68号)文件精神,以上三类困难职工在20xx年度“双节”送温暖工作中帮扶的重点是:经基层工会调查识别、公示上报、审批建档、制定帮扶计划,并发放《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超过时间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不再接收救助申请。
四、申报方式
各单位工会和困难职工根据《开封市工会20xx年“双节”送温暖活动申报材料须知》(见附件1),填报《河南省开封市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生活(医疗)救助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并上报其他相关材料,各单位工会须承担入户调查进行审核把关并履行建档(或修改完善)、盖章、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意见并签字(须工会主席与经办人共同签名)等相关手续后,将经核实后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及其家庭在岗人员收入证明(银行发放工资清单,20xx年单位入账存档使用的上半年、下半年各一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或下岗人员收入证明(含配偶及成年子女)报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各单位工会要在困难职工申请救助时将已领到河南省工会会员卡的困难职工卡号输入帮扶系统档案即电子版《困难职工档案》(新“表”)并上报,暂未领到工会会员卡的填写以往市总救助时发放的工商银行卡号,以便市总安排救助事宜。
县、区总工会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时参照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要及时完善本单位“解困脱困工作管理系统”档案信息。各单位基层工会要尽快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点击进入“解困脱困工作管理系统”,修改完善本单位困难职工档案信息,据实填写“五类重点群体”、“四个一批措施”、“七个行动计划”以及“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栏目信息,确保所有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完整、真实,为20xx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要完善确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计划。各基层工会要在上级工会指导下,为每一名困难职工确定本单位帮扶责任人。由基层工会和帮扶责任人结合困难职工需求和实际,与困难职工一起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并着手实施,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尽快解困脱困。
三要创新形式,采取多种帮扶措施。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和需求,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帮扶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加强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市、县(区)级的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对合格建档并重点用于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开展帮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必须采取非现金方式发放,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坚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除专门用途外,一般参照中央、省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各级工会从工会经费中安排的帮扶送温暖资金,除用于帮扶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外,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后,可根据帮扶工作需要,用于对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涵盖不到的帮扶对象的慰问、救助。
五要深入基层,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市总拟安排于20xx年1月赴全市各县、区和部分市属基层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各县、区和各级工会都要安排赴基层一线开展送温暖活动,并根据实际需求,争取地方财政、企业行政加大对工会送温暖活动的经费投入,力争资金筹集、发放总额不低于去年。各地在送温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避免形式主义、面子工程,走访慰问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六要加强引导,注重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及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政策及关心,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宣传广大职工群众互爱互助、克服困难的生动事例。对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相关报道材料、图片、影像可报市总工会专用邮箱:,由市总上传至河南职工网开封频道及微信公众平台),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
工会20xx年春节开展送温暖的活动通知【2】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工会关注民生、服务职工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工会精准帮扶工作,帮助职工排扰解难,为全市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营造一个温暖和谐、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厦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继续开展以“扶贫济困送温暖,温馨和谐在厦门”为主题的20xx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其中,20xx年11月至20xx年xx月xx日为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开展摸底、建档和汇总时间。
二、帮扶对象
生活困难且已加入工会组织的厦门市在职职工。主要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重大疾病、残疾及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申请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职工,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xx年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金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卡、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单位工会公示后填写《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并与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报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审核、汇总。
2.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3.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依据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汇总上报的建档困难职工数,拟订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提交主席例会研究通过后,核拨困难帮扶资金。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帮扶资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个人银行卡发放。
四、具体要求
1.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对已经建档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不在本区域、本行业或不再符合标准的职工家庭依照管理规定及时注销,不符合要求的橙色档案应及时补充完整并上报。根据全总要求,此项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2.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务必在20xx年xx月xx日前将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和《厦门市总工会20xx年春节送温暖活动资金实名制发放凭证汇总表》(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五、资金安排
1.下拨给各区总工会的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必须按帮扶项目要求使用,并于20xx年春节前全部用完。
2.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工发[20xx]20号)的规定,使用送温暖资金。慰问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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