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我积极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在思想道德、廉洁自律、守法执法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提升。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述职方面
(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
坚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分管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令行禁止,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到位。。
(二)认真组织和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根据局党委安排,积极负责地抓好全局学习教育具体组织工作,认真谋划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得到上级充分肯定。组织实施全系统“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做“四讲四有”共产党员。
(三)较好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年初与分管处室和单位同志一起,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克服困难,积极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全市共走访各类优抚对象51279余人(户),发慰问品86.34万元、慰问金989.56万元,发慰问信15.76万份,发放光荣之家13.46万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工作顺利进行。超额完成了1580名重点优抚对象的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为8540户义务兵家庭,共发放优待金9645.26万元。全市均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全部实行打卡发放。切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积极帮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免交参合参保费。同时将所有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对重点优抚对象建立住院商业保险动态补充机制,优抚对象住院实行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落实到位。
优抚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利用信息化全年完成优抚对象身份认证47150人,占总人数47246人的99.80%,省厅在工作通报中提出表扬。优抚对象数据入户核查工作成绩显著,核查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的314.72%,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淮海战役碾庄圩烈士陵园申报国家级烈士陵园工作。清明节期间,全市烈士陵园接待社会各界人士70余万人次。共组织了烈士亲属24人次赴广西、云南、大连、沈阳等地进行祭扫活动。积极组织好烈士公祭活动,烈士公祭日全市参加现场公祭仪式的达7500余人,社会各界自行组织的达30000余人。
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培训和安置任务。全市接收20xx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有2871名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参训率达95.18%,“双证”获取率100%,就业率达 98.5%以上。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xx】162号)。20xx年秋冬季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人数为125人,市本级共31人,安置率100%。
军休服务管理和军供保障成效显著。投资120万元用于军休服务设施机构修缮维护、改造提升及购买军休服务器材。制定了《徐州市军休机构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全面明确规范了军休机构应遵守的各项制度。采取第三方评估的形式,了解军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军休干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注意加强军供站建设,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新建成一条自动化餐饮加工线,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受供部队满意率达100%。
二、述德方面
把道德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密切结合,注意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党性、道德修养。一是遵守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行为准则,遵守公共秩序。二是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真抓实干,勇于开拓,不怕困难,努力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三是锤炼个人品德。注重自身品德修养,坚持公道正派做人,诚实守信做事,端端正正立身,清清白白从政,始终保持健康生活情趣。四是遵守家庭美德。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做到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正确处理家庭、亲友关系,严格要求配偶和孩子,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三、述廉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积极改进作风,切实把上级要求落实到自己的行为和分管的工作中。对重要工作、重大资金分配等事项,按规定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公开透明。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觉把规定要求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四是自觉执行廉洁纪律,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行为;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行为;无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况;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无婚丧喜庆事宜;未发生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已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四、述法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市委贯彻意见精神,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法规政策,在优抚、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实施意见。工作实践中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自觉履行执法责任,加强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解决涉军信访问题方面还没有切实有效的办法,退役士兵岗位安置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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