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区政府、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与区法院全体干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为禹会区、高新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勇于政治担当,加强道德修养
我始终坚持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坚持政治纪律,把党规党纪作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一条不能触碰的政治“红线”,时刻坚持将其作为指导自己工作的首要遵循,做到遵守党规党纪不讲条件,维护中央权威不打折扣,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跑偏走样。
通过不断学习,夯实理论功底,自身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更找到了在审判工作中践行依法治国重要思想的途径,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同时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理论,及时掌握司法改革最新动态,使自己始终站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的最前沿,指导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时刻把全院事业挂在心上,坚持立足岗位、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谋全局,把方向,扑下身子,一心一意抓工作。
二、立足审判职能,突出工作创新
20xx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977件,审(执)结13899件(含旧存)。受理刑事案件1688件,审结1634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6.80%,判处罪犯2376人,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930件,审结9184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2.49%,着力化解民商纠纷,促进和谐发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71件,审结165件,其中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1件,统筹处理行政争议,推进法治建设。受理执行案件3181件,执结2916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1.67%,强力攻坚执行难题,保障合法权益。五年来,我院在全省法院率先进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立案调解改革、电子送达等多项工作改革,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及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涉军维权先进单位”“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先进单位”“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50余人次获得省市法院及各级党委表彰。
我带领院党组一班人和全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连续多年砥砺奋进、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着力铸造独具特色的“四大审判品牌”。
20xx年9月,在我院积极努力争取和省市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区法院成为全省第二家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我院高标准定位,致力于铸造知识产品审判的禹会品牌。我院积极完善“三合一”审判模式,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审判,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审判,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量刑尺度,实现同案同判,细化判处依据,推进量刑透明。改革试行以来,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全部适用量刑规范化,服判息诉率95%,无一件改判、发回,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十大典型案例,设立维权工作站,与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中心进行对接,与公安、检察、司法及行政执法机关定期会商,加强沟通交流,积极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格局。我院审理的多起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案件连续三年入选全国、全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也是安徽省唯一一家入选最高法院案例的基层法院。
20xx年11月,经过我院的积极争取,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我院成为蚌埠市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专门管辖法院。20xx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指定,淮北、宿州、阜阳、亳州、蚌埠五市500万元以内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由我院集中管辖。今年我院正式立案受理皖北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3件,首次真正实现了民商事案件跨行政区划审理,对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划时代意义。我们在审理涉外案件中,全力做到依法公开、公正、及时、平等保护国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中国司法权威和公信。
20xx年6月,在我院知识产权及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专门管辖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基础上,经过我院多方努力,最高人民法院又指定由我院集中管辖合肥、宿州、淮北、阜阳、亳州五市一审行政案件,使我院成为全省真正实现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的法院之一。为有效应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我院未雨绸缪,主动就相关情况多次向上级法院、区委汇报,争取支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禹会区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报告》,对面临困难进行深入分析,对具体问题逐一提出解决建议,为下步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我院将涉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以及涉环境非诉审查案件统一收归环保合议庭审理,积极发挥程序集约优势,畅通审执衔接,对行政非诉案件进行快裁快决。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做好纠纷预警排查。建立前期介入机制,创新环境保护模式。在环保案件进入实质审判前,指导调解,畅通财产保全、发布“禁止令”等诉前强制措施渠道,打造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举的“双轨制”环保模式。去年我院审理的沈某某诉某设计院噪声污染一案被评为全国环境保护十大案例,开创了蚌埠法院荣获案例评选最高荣誉的先河。
五年来,我院科学谋划、自我加压、勇于担当,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先后被指定为知识产权、皖北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合肥、宿州、淮北、阜阳、亳州五市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法院,完善了“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司法管辖格局,为推动蚌埠真正成为皖北区域中心城市,促进蚌埠崛起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强化廉政教育,确保忠诚清廉
我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廉政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制度约束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连续十年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积极引导全体干警充分认清当前反腐倡廉严峻形势,全面树立“政治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破、“是非界线”要分清、“道德边线”不能丢的“四线”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和保密纪律等,严明政治规矩,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发放“廉政监督卡”,配设兼职廉政监察员。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等,让干警真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隔离带”。
我带领院党组一班人和全院干警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之中,在坚持“三会一课”基础上,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围绕“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两学一做”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开展中心组学习,在审判一线推出党员先锋岗,实行挂牌上岗,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多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20余名;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向上级党委、政府及zd机关等部门输送优秀人才10余名,形成了人才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建成了一支高素质、战斗力强、学术水平高、结构科学的人才队伍。在近年的多届学术研讨会上,禹会区法院均取得佳绩,其中3篇获得全国级奖项,24篇获得省级奖项,90余篇获得市级奖项,在蚌埠市区县法院中独树一帜。
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行政审判工作专项审议,认真贯彻落实专项审议意见,依靠人大的支持推进法院建设。及时性办理、反馈人大等部门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完善联络工作制度,召开、参与人大代表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走访人大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禹会法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党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体干警辛苦努力的结晶,我只是尽了一名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由于工作能力、领导水平所限,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深入审判一线调查研究不足,掌握情况还不够全面,对干警的思想状况了解还不细致;少数法官的司法观念、业务能力与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部分干警在纪律作风等方面仍存在思想松懈等问题等等。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个人思想重视不够,行动能力有待加强,我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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