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大力抓好考风考纪
1、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和选派。各单位要对参加监考工作的全体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学校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考试和监考。
2、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增强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和巡查。学校将安排各学院、教学相关部门、教务处人员对全校考场进行纪律巡查。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要对考试周本单位学生考试进行巡查,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考试周考务安排
2、考试场次设置: 第一场 9:00-11:00 第二场13:30-15:30.
3、考试周最后一科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课程: 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考试课程: 15级大学外语
考试课程: 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4、考试周考场教室安排:二区,使用2a13教学楼;一区,使用1a18楼、1a01楼、1c01楼、1c06楼。
5、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6、公共体育课、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课程:考试不占用期末考试周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方式由教学承担单位自行安排。
三、考试成绩报送及归档
1、成绩录入。要求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3、不按时提交成绩的课程,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全校通报。
四、补考安排
20xx年春季学期补考时间为xx月xx日(星期二)至xx月xx日(星期六),请各教学承担单位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流程,严守考核制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监考不到或迟到,将依据《xx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已批阅试卷的分数除统分错误外严禁擅自修改或调整,否则按教学事故追究责任。
4、课程排考要求:所有课程均由教学承担单位使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排考,各项考务酬金计算将以此为依据。软件排考截止时间为考试周的前十天。无法在系统中录入监考的课程,监考安排必须在考试前报考务科备案,否则监考工作量不予认定。
5、考查课原则上安排在该课程的最后一节进行,可采用随堂考和统一安排两种方式。考试课必须采取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不得提前或拖后进行。
6、课程代码相同、多个教师分班上课的考查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安排考试或安排随堂考试,不可分批次命题、考试。
7、考场人数限定:随堂考试安排在学生上课的教室,考查课按教室容量的40%排考,考试课按教室容量的30%排考,期初补考按教室容量的20%排考。
8、试卷袋领取:主监考、第一副监考同时领取、送回试题袋和考务袋,领取及送回地点:教学承担单位教科办。
9、课程考核不及格率超过30%的(按课程统计)的课程,必须呈书面报告,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不允许直接将成绩录入软件。
10、学生必须持学生卡参加考试,因丢失学生卡不能及时办理者,应由学院教科办出具贴有学生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骑缝章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否则因无法证明其身份将禁止其参加考试,该门考试科目成绩按‘零分’记。
11、缓考、禁考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负责审批及数据录入,并将名单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12、任课教师在排考前一定要认真核准上课班级学生名单,有问题及时与教科办或教务处联系解决。上课班级名册中没有的学生,需要排考前在软件中做"分课程、上课班级确定上课学生"的操作。‘考场学生名册’中没有姓名的学生不允许发试卷、不允许参加考试,因未选课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其成绩按缺考记载。
13、考试安排确定并上网公布后,各教学承担单位必须打印监考安排表进行张贴,并通过微信、短信、qq群等方式向监考教师发送监考通知,明确监考任务。确因故不能履行监考职责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同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安排相同学科的教师代为监考。公共课和多个学院学生合上的课程,有考生的学院有责任安排监考教师。
14、成绩加分:加分课程仅限于竞赛学期开设的课程,其它学期的课程无效。
每月一赛、十项体育竞赛。由任课教师按《xx大学学生竞赛课程加分(免试)申请表》加分。"申请表"由任课教师检查审批流程,填写原始成绩、加分后总成绩,签字后交学院教科办存档。
运动员。运动员参加校内外比赛及训练,要求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按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加分并填写《运动员加分成绩表》。"成绩表"由教务处考务科存档。
xx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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