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通过劳动力市场、乡镇社区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劳动力市场上半年求职登记人员3845人,已安排1191人就业。家政服务应聘人员103人,已推荐成功95人就业。发布各类就业信息784条以上。接待各类业务咨询5350人次以上。与各个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及协作关系853家。每周三定期开办企业用工洽谈会。
落实了覆盖海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为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机构网络。
二是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通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根据牡丹江就业局确定的再就业援助任务要求,制定专门就业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园林、城市管理、环卫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援助。上半年安置“40、50人员”就业991人,完成计划的86%。
三是针对海林“4050”人员就业现状,对就业竞争能力弱势群体按照国家政策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加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小额贷款工作已与牡市主管部门及相关商业银行取得联系,贷款担保由牡丹江市就业局担保中心统一担保,为有创业条件而无资金的单位及下岗职工统一提供资金但保。
二、抓行业职能建设,全面推动就业服务专业化
一是加大发证力度。《再就业优惠证》关系到下岗失业职工切身利益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了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不错不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发证,上半年对符合条件的886 名下岗失业职工发放了优惠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优惠证申报办理程序等印制成宣传材料,通过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发放给每一位失业下岗职工;定期上街设立劳动法规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失业下岗职工提出的问题;还通过电视、宣传栏、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使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转变择业观念,安心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
三是抓社区平台建设,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化。社区平台建设是实现就业服务社会化重要途径之一,社保员的日常工作就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延伸和具体体现,社保员的服务是就业服务社会化的最终衡量标准
自去年开展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以来,在工作中推行城区周例会,乡镇月例会制度。对社保员开展工作中学习,实践中进步的工作方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社保员业务素质有明显的提高。对29个社区保障员按街道办事处及乡镇分成七个区分片考核。制定并下发了《海林市社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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