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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记者团章程

复制全文 下载文档 更新 2022-09-21  |   人气 411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和加强《南洋学院报》记者团日常工作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学生记者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使学生记者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同时更好地发扬大学生记者的精神风貌,不断开拓创新,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为办好《南洋学院报》,为更好地促进学院的发展与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三十一条管理条例。

团队组建:《南洋学院报》记者团组建于20xx年xx月xx日。

团队性质:本团全称是《南洋学院报》记者团(以下简称《院报》记者团),《院报》记者团是在中国共产党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由院报编辑部指导的学生新闻团体。主要负责校园内外文化活动的摄影、采访、报道及院报发行等工作。

团队精神:团结、热情、主动、负责

团 训:毋忘团结奋斗 致力南洋新闻

团队宗旨:关注校园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质的优秀大学生记者队伍。

本制度是《院报》记者团管理的最高准则,所有成员必须遵守,不得违反,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的规定和程序予以补充,本条例的制定和修改权归《院报》编辑部和记者团所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院报》记者团人员组成。由在籍大

一、大二的学生参与学生记者的竞聘和《院报》编辑部的考核,成绩及表现优秀者被聘为学生记者。《院报》记者团坚持以培养现有学生记者为主,及时吸纳对新闻工作有浓厚兴趣的优秀学生相结合,不断巩固完善学生记者队伍。

第二条 记者团现设职能部门。记者团现设文字记者、摄影记者、编辑记者等职位;随着记者团的逐步完善,将设采访部、摄影部、美编部、《院报》发行部等。

第三条 记者团设团长及团长助理各一名,负责记者团日常各项管理、协调工作。团长由记者团全体成员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团长助理由全体学生记者推荐,《院报》编辑部综合评定选出。

第四条 《院报》记者团聘请若干顾问,由校内外文学功底深厚、新闻经验丰富的老师、记者等担任,为学生记者的采访、摄影、创作、编辑等提供指导。

第三章 招聘原则

第五条 《院报》记者团新成员的招聘原则

1.招收新成员应遵循自愿的原则,招聘对新闻工作有浓厚兴趣,有良好的表达、交际、写作和摄影能力的在校生。

2.集中招收新成员的工作定在迎新开始日起正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招聘;平时也可通过引荐和自荐的办法招聘新成员。

3.招聘的前期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发现并吸引新人才。

4.记者团成员须经严格的考试和面试,合格者录为见习记者,试用期结束,并表现出色者,方可正式录用。

5.被录用者,由学院颁发记者证,编入《院报》记者团档案,建立学生记者个人档案等。

第四章 录用方式

第六条 学生记者录用考核方式。学生记者录用考核方式分为笔试、面试及见习期三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一方面通过应聘学生所写文章或发表过的作品初步筛选,通过之后再参加院报编辑部组织对应聘者的文字功底及新闻业务素质的现场考核;

2、面试。笔试合格后,参加由院报编辑部组织的面试,面试是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交际、协调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3、见习期。面试合格的学生将被聘为见习记者,见习期为两个月,见习期满并表现出色者,由院报编辑部聘为学生记者,统一颁发记者证等。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学生记者的权利

1.学生记者有通过正当渠道,对校内各项活动的采访、报道及受邀参加校外各项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权利。

2.学生记者有获得稿酬的权利。

3.学生记者有参加由编辑部和记者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及户外活动的权利。

4.学生记者有参加评“优秀学生记者”、“工作积极份子” 等荣誉称号的权

利。

5、学生记者有获得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和工作鉴定的权利。

6、学生记者享有《院报》编辑部为个人建立档案并为其存档的权利。

7、学生记者有申请退团的权利等。

第八条 学生记者的义务

1.学生记者须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院报》记者团章程的义务。

2.学生记者应承担接受组织指导及完成记者团内各项工作的义务。

3.学生记者应承担爱护所持记者证件及维护《院报》记者团形象和声誉的义务。

4.学生记者应承担积极了解学院动态,关注校园热点问题,挖掘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并主动加强与各系部联系的义务。

5. 学生记者应有关心《院报》在学生中发行情况的义务。

6.学生记者须承担保守有关新闻秘密的义务等。

第六章 团长及团长助理职责

第九条 《院报》记者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具体如下:

1.团长负责记者团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并辅助编辑部完成各项相关工作等。

2.团长要根据学院的各项活动,合理地做好分配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学生记者如果没按时完成任务,出现本该避免的错误,由团长按章程处理,严重的报《院报》编辑部处理。

3.团长负责《院报》记者团各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安排工作,负责活动策划及开展过程的监督及指导工作。

4.组织重大活动,须写书面请示,并附加详细说明,先征求《院报》编辑部意见,经《院报》编辑部老师同意,方可实施,严禁未经编辑部老师同意擅自组织记者团成员开展活动。

5.团长须不定期向编辑部老师做记者团各项日常工作汇报。

6.团长负责对学生记者进行各项考核,考核情况及处理办法必须及时向《院报》编辑部老师提交书面报告。

7.团长须严格遵守新学生记者入团与老学生记者退团的相关准则。严格执行《院报》记者团章程的各项奖罚制度,对一切违纪、违规现象按章程严格处理。

8.团长负责主持每月例会,总结本月内记者团的工作情况,大会上各成员分别作本月工作总结,共同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共同为所存在的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如若出现特殊情况,须及时召开特殊会议。

9.团长每学期末向院报编辑部领导、老师及全体学生记者做工作报告,每学年末向学院领导、编辑部老师及全体学生记者做工作汇报。

10.团长对全体学生记者负责,代表《院报》记者团对外进行联系等。

第十条 《院报》记者团团长助理职责

1.《院报》记者团团长助理须协助团长做好日常工作。如参与各项采写活动的人员安排,协助团长做好活动开展过程的各项登记工作,分担代理记者团部分日常工作等。

2.团长助理要做好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的存档工作。

3.团长外出或因事请假,未能及时处理记者团日常工作时,由《院报》编辑部老师批准后可代行团长职责。

第十一条 团长,团长助理必须认真完成编辑部交给的任务,发挥好纽带与桥梁的作用,如遇到重要活动、重要决定,必须先向《院报》编辑部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院报》记者团会议种类。会议种类分为《院报》记者团例会、总结会、交流会、讨论会、编前会、颁奖会、特殊会议、见习记者培训、新闻采写及摄影培训等。

第十三条 《院报》记者团总结会议每月一次,其余会议及培训将不定期进行。会议由团长主持,全体学生记者参加,必要时应邀请《院报》编辑部领导老师出席。

第十四条 例会、总结会等相关会议主要议题:总结各项工作,安排好待开展活动的工作职责,完善交流活动,传达编辑部相关信息,制定工作计划并进行评报活动,加强对热点问题关注及热点活动的追踪报道,如何加强学习改进自我等。

第十五条 针对会议主题,对工作过程中的收获与心得进行互相交流与学习,从提出、交流、学习这一过程中不断地改进、提高、完善我们记者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第十六条 会议纪律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成员必须准时参加,确有特殊事宜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以电话的形式向团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请人代假或事后请假无效,如有代签情况发生,则双方均视为旷会。迟到十分钟视为旷会一次处理,会议迟到两次视为旷会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处理,非特殊情况请假两次视为旷会一次处理,会议过程中不得私下开小会,如有此情况,经批评无效视为旷会一次处理,累计两次旷会或缺席相应的活动者,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并收回记者证,撤销学生记者档案。

第十七条 遵守例会守则:

第八章 采访与稿件制度

第十八条 采访制度。学生记者应根据《院报》编辑部及《院报》记者团团长安排,对学院的各项活动和人物进行采访报道。

1.专题采访的采访选题主要由《院报》编辑部策划,由《院报》记者团团长负责分工实施。也望学生记者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供编辑部和《院报》记者团参考。

2.重要采访活动必须向《院报》编辑部申请,采访院领导,需事先向团长或编辑部老师说明采访目的、内容、时间等,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学生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需要使用摄影设备须及时向编辑部申请,并妥善使用和保管,按时归还。

4.采访之前必须整理好个人采访思路。

5. 在采访中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礼貌,衣着整齐,遵守宣传工作纪律等。

6. 对在采访中遇到的突发事件采访记者应及时向团长报告情况,理智处理

不可意气用事。

7.鼓励学生记者主动去发现去挖掘新闻热点和新闻线索。

第十九条 交稿制度。学生记者采写完的稿件应及时交至《院报》编辑部。

注:稿件下端写好学生记者姓名、活动时间、交稿时间,邮件还需在主题处注明活动名称、学生记者姓名等。

2.时效性要求不强的稿件,学生记者须及时向团长通报写作进展情况。

3.学生记者应积极根据自身能力接受任务,学生记者在接受采访任务时应

明确交稿日期,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团长汇报,对接了任务而无故不按时完成稿

件任务者,对其作出严重警告一次。

4.学生记者应保证文章的基本质量:标题醒目、内容简明扼要、段落清晰,没有语言文字、标点符号等常识性错误,努力培养自己写作特色。

5. 每月每位学生记者至少上交4篇稿件,连续两个月稿件不足者,表现不积极的,《院报》编辑部、《院报》记者团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并收回其学生记者证及聘书,撤销其学生记者档案。

第九章 学习与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院报》记者团对成员的培训主要是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现场实践培训,以及《院报》编辑部组织理论培训等。

1.新成员入团前,要组织新成员了解《院报》及记者团的建团情况,工作

职责,工作范围等,要组织新成员学习《南洋学院报》记者团章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2.安排老记者责任制带新。 即实行组长责任制,由老记者对见习记者进行

指导、培训、讨论;

3.每年举办新闻写作培训班,由《院报》编辑老师或外请新闻界从业人员

进行相关的新闻采访、写作技巧与摄影编辑技术的培训。

4.《院报》记者团团长应适时组织好学习与交流相关活动的开展。

5.编辑部订阅有关新闻写作的报刊,鼓励学生记者主动学习有关知识等。

第十章 积分制度

每人每月底分60分,每月月底进行统计并更新,每学期末,每年度末期分别总计分数达到要求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并作为评优的主要参考标准。

第二十一条 加分制度

一、稿件积分

《院报》记者团成员每月须向《院报》编辑部提交4篇稿件以上,每篇稿件加2分;超出应交稿件一倍者,每篇加3分;两倍者,每篇加4分;三倍或三倍以上者,每篇加5分。如在同期报纸中登报一篇加2分,两篇加3分,三篇以上加4分。

二、活动积分

参加记者团内部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或集体活动者,每项活动加2分,活动的组织策划者(团长及团长助理除外)每项活动加4分。

三、其他积分

1、为院报、记者团的发展出谋献策者经采纳加5分;

2、发现院报不足并及时提出疑问和改进方案者加3分;

3、主动挖掘新闻线索者加3分(注:如稿件登报根据规定另外加分);

第二十二条 扣分制度

一、稿件扣分

1.活动过程中无特殊原因中途离场者扣5分,无特殊原因请假者扣3分;

2.安排活动忘记或者故意不参加者扣30分;

3.活动前无特殊原因请假者扣5分

4.未达到每月最低稿件数者,少一篇扣8分,例会公开批评;两个月稿件不达标者,作勒令退团处理。

5.编辑部评定,内容不符合要求(如:不真实等)扣4分;

6.未按交稿时间交稿件者扣4分(特殊情况例外);

7.稿件提交,推迟一天扣6分(特殊情况例外),按每推迟一天加扣2分以此类推;

8.参加活动忘记或故意不写稿者扣20分,并作口头警告处理;达到两次不写搞者将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并收回其学生记者证及聘书,撤销其学生记者档案。

二、例会扣分

参加例会、特殊会议及各项培训不设加分项。例会迟到或早退扣3分,无故(除重要院级以上重要活动、上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请假扣4分,身体不适(指小病小痛、感冒、咳嗽等)扣2分,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

特殊会议及各项培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8分,无故(除重要院级以上重要活动、上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请假扣10分,身体不适(指小病小痛、感冒、咳嗽等)扣4分,无故不参加者扣30分。

三、其他扣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纪律等,按情节严重程度由团部评定,给予10分以上扣分处理,严重者勒令退团,并收回其学生记者证及聘书,在其学生记者档案上添加此违纪书面报告情况,交至院方档案室留档。

2、对安排的任务未完成,由编辑部和记者团负责人评定,作出4分以上扣分。

4、受到警告处分者如果认错态度不好,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并收回其学生记者证及聘书,撤销其学生记者档案。

第二十三条 积分要求

《院报》记者团成员每月总分不能低于45分,如果低于45分者则提出严重警告,例会公开批评,连续两个月积分低于45分,提出整改措施,并收回其学生记者证及聘书,留团察看一个月,如若不悔改,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收回记者证及聘书,撤销其学生记者档案,如一个月出现扣40分以上者(包括40分)勒令退团,并收回记者证及聘书,撤销其学生记者档案。

第二十四条 警告的处理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两种,犯轻度错误者签口头警告书,犯严重错误者签书面警告书,并要求作书面检讨,口头警告达3次者勒令退团,书面警告

有2次犯错者勒令退团处理。

第二十五条 积分适用人员

为提高成员的工作素养,本积分仅适用于《院报》记者团成员。对综合表现突出者,作为评“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记者”的主要依据。

附:此评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由团长向《院报》编辑部提交修改申请进行修改。

第十一章 意见及建议

第二十六条 为加强《院报》记者团内部建设,加强民主氛围,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促进《院报》记者团的发展,完善记者队伍的建设,特建立本制度。

具体条例如下:

1.《院报》记者团所有成员都有权利有义务向《院报》记者团负责人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2.学生记者可以直接向团长或《院报》编辑部递交意见书或建议书。

3.学生记者提出关于记者团的意见和建议,团长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向编辑部老师反映,共同处理。

4.《院报》记者团成员,在发现工作分配不合理等情况,应及时向团长或团长助理提出个人意见和个人分配建议等。

5.对学生记者所提出的建设性建议经采纳后,将给予奖励,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6.学生记者对自身的意见或建议,有要求指定人员反馈的权利,并有要求指定人员作答的权利。

第十二章 评优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作积极分子制度

为鼓励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及新闻采访和写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的同学,记者团于20xx年3月开始,每月总结会根据积分制度及个人表现,评选出本月的“工作积极分子”,并记入学生记者档案中。

第二十八条 优秀学生记者制度

记者团将于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末评选出本学年优秀学生记者,评选标准如下:

1、热爱学生记者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新闻采访、写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关注学校的各种发展变化、新闻事件等,积极投稿,稿件录用率高。

2、积极参加记者团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记者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准时出席例会,无故不得缺席,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关心其他学生记者,并能积极协助团长做好记者团的各项工作。

3、尊重师长,尊重采访对象;在采访过程中言行得体,受到被访者的好评。

4、行为举止规范,树立学生记者良好形象。

5、学习成绩良好。

被评为优秀学生记者的同学可获得荣誉证书及相应物质奖励,优秀学生记者名单将在同期《院报》上刊登。

第十三章 退团事宜

第二十九条 主动退团

学生记者因实习、毕业及不可抗力等原因主动要求退团者,可向《院报》编辑部提交书面退团申请,并在大会上说明原因。担任学生记者工作不满一年者,自愿退团后收回其记者证、团章,撤消备案,不颁发资历证书。工作一年以上者,退团后保留其备案登记,不收回记者证,颁发资历证书。

第三十条 勒令退团

学生记者有下列情况者,由《院报》记者团勒令退团;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

2、违反记者团章程,对记者团的工作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3、平时表现差,期末考试如有科目不合格者;

4、其他需要勒令退团的行为。

5、勒令退团后,将取消其备案登记,收回记者证、团章团服及聘书。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院报编辑部及《院报》记者团。

所有学生记者在记者团内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遵守纪律。所有团员应相互关爱,增进友谊,若发生矛盾必须及时向团长反映,在坦诚、理解、宽容的原则下妥善处理,不得采取与记者团精神相悖的行动。

《南洋学院报》编辑部

《南洋学院报》记者团

二0一0年六月一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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