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公文写作 / 法律文书 / 女职工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怎么办

女职工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怎么办

复制全文 下载文档 更新 2022-07-25  |   人气 128

赵某半年内累计休假3个多月,其中心脏病休两个半月,流产休20天。公司认为其超过了她应享受的患病医疗期3个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赵某该怎么办?

公司的决定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女劳动者产假待遇的规定,是错误的。赵某在与公司交涉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

劳动法规定,对于患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并且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医疗待遇。劳动法同时还规定,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享有的一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

但是,国家在女工生育待遇中规定,在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前提下,女职工怀孕流产时,根据医生的建议,可给予一定的产假。若产假期满,女工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生证明,其超过产假的待遇,按病假处理。由此可见,孙某因流产所休的20天假,不是病假,应属产假,而产假待遇是国家赋予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的一种权利,公司不能把它等同于病假待遇,因此,流产假不能按病假处理,不能作为医疗期计算。

由上可见,公司把孙某患心脏病所休病假作为医疗期计算,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是,把流产假当作病假计算在医疗期内则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与女职工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怎么办相关范文: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之申请书 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可诉性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文书:仲裁保全担保书 一般离婚手续 新店开业合作协议书范本 国旗升旗时间和国歌演奏一遍的时间正好相吻合吗 职工福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500万道试题、20多万套资源、50多万篇作文、60多万篇范文免费使用

每天仅需0.22元,尊享会员权益

开通VIP
《女职工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怎么办.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和打印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