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省关于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我镇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流入地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的公共服务体系要,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才都能在当地公办中小学及时入学。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拨付各项经费,支持接受流动人口子女较多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学校的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各地的实际,组织开展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进一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问题。坚决纠正学校违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回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的做法。逐步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流动人口子女扩大规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和重大传染病控制措施,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服务与管理体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落实流动人口、农民工便民维权十项措施,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措施的落实。积极解决流动人口居住问题,鼓励由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用工单位或社会机构投资建设面各流动人口的居住用房,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条件允许的单位,推广集中住宿、集中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集中外出、返乡期间运输工作,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深化户籍改革,探索制定长期在城市生活的流动人口落户政策。
二、创造良好的流动人口平等就业环境
组织流动人口参加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继续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协作配合,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在为他们免费提供求职登记、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的同时,在农民工中普及城市生活方式和文化,为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诚信、优质民佃职业中介机构的推介力度。对以农民为主的建筑企业,要加快成建制劳务队伍建设,杜绝使用“包工头”。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簆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以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重点,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加大对用人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强迫流动人口超时、超强度劳动以及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维权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沟通交流制度,积极预防、公正调处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大力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依托基层司法所,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推动建立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站(点),方便流动人口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和咨询。组织“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维权活动。继续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维护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以农民工家庭为重点,加快建设妇女法律帮助机构、“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基层工作阵地,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职业中介和企业招工行为。要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坚决依法查处拖欠、克扣流动人口工资的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最低工资制度。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农民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补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努力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认真执行土地承包制度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纠纷调处,切实依法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利。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管理模式,落实和完善对流浪儿童、精神病人的保护性救助有基层社会监护服务工作方法。坚决打击组织、教唆、强迫流浪未成年人乞讨的操纵者、组织者。及时发现、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全面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的作用,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组建总人数为20人以上的协管员队伍,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结合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发挥基层组织和城乡治保金、单位保卫组织、调委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对本单位外地员工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雇用外地员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按照“完整、准确、鲜活”的要求,做好流动人口相关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按照一家采用,大家共享的原则,探索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的网络建设,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要依法成立治保、调解组织,依法成立计生协会和其他各种服务协会,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和扶危帮困方面的积极作用。
积极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攻坚行动,以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为目标,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全面摸底排查,规范登记制度,强化对流动人口中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完善管理长效机制。按照“以税管房、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的工作思路,落实聘用房屋治安管理措施。以“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和治安责任保证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健全完善房屋租赁相关部门协作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管理合力。积极推行“旅店式”、“公寓式”、“委托式”、“分类式”和“星级”管理等多种出租房屋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出租屋业主协会,中介组织协会,增强业主和中介组织的自律意识。加大对中小旅馆、建筑工地、废品回收站点、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经营活动。结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专项行动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涉黑恶犯罪以及带有明显区域特点和职业特点的团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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