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十二五”重点残疾人工作和项目,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决定对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各乡镇辖区内具有本地户籍的符合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的城乡各类残疾人。
二、摸底调查主要内容
此次摸底调查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基本状况、社会保障情况、公共服务情况和需求情况。基本状况具体包括姓名、性别、户别、年人均收入状况、年龄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特殊情况等10项内容;社会保障情况具体包括生活来源、住房情况、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保险等6项内容;公共服务情况具体包括康复服务、辅具适配、职业培训、就业形式、增收项目、托养服务、文体活动、法律援助与服务等8项内容;需求情况具体列了19个方面。
三、摸底调查时间
月中旬开始,月底结束。
月20日前,各乡镇向县残联汇总上报本乡镇《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附件2)。
月25日前,县残联向市残联汇总上报本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
四、摸底调查方法
1.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县残联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按照表格式样自行印制表格,印制份数及留底份数自行确定。
2.县残联对乡镇摸底调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调查口径和标准要求。各乡镇摸底调查人员对本辖区残疾人逐户摸底调查,并按照《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填表说明》(附件3)要求,逐人填写《残疾人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表》(附件1)。
3.入户摸底调查登记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表》内容进行汇总,并填写上报《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县残联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汇总表》,最后经省残联汇总,形成全省残疾人基本情况数据。
五、摸底调查要求
1.全面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组织实施“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工作和项目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督促检查,确保摸底调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2.县残联要把这次摸底调查作为密切联系残疾人、了解残疾人基本需求、锻炼干部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全力以赴,确保摸底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力求做到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
3.为确保此次摸底调查数据质量,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得力人员仔细审核本地《残疾人基本状况摸底调查汇总表》相关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和擅自调整、修改调查数据,确保摸底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用。
4.此次摸底调查数据主要为实施“十二五”重点工作和项目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在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中使用,一般不要对外公布。如摸底调查数据与二抽数据不一致,对外公布和使用有关数据时,仍采用二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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