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微笑”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把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使全镇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得到及时免费治疗,改善患者尤其是贫困残疾患者健康状况,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白内障复明。对持有我镇常住户口,视力≤0.1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筛查,建立筛查档案,由定点医院确诊并适时安排手术治疗和术后随访。
(二)唇腭裂修复。对持有我镇常住户口的所有唇裂、腭裂、唇腭裂患者进行全面筛查,建立筛查档案,由定点医院确诊并适时安排手术治疗和术后随访。
以上治疗优先安排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以及家庭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14类参战退役人员和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贫困的患者。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光明·微笑”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日常工作,组织筛查人员培训,组织定点医院实施手术,指导开展患者筛查、登记、信息报告,组织运送患者前往定点医院检查、手术以及术后随访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卫生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村工程宣传、普查、材料上报等工作。
(二)患者筛查
我镇于8月3日开始全面开展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的筛查工作。由乡“光明·微笑”工程办公室组织,村委会、卫生所通知各组组长进行筛查,镇卫生院参与指导筛查工作。将筛查出来的患者集中在镇卫生院,在定点医院的参与指导下进行确诊并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组织确诊的患者按时到定点医院治疗。
(三)定点医院
按照质量、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确定市人民医院为我市白内障和唇腭裂手术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对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实施手术,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诊疗常规,确保手术质量和医疗安全。镇“光明·微笑”工程办公室负责审核上报资料,及时完成资料整理、统计、分析,并将材料报瑞昌市“光明·微笑”工程办公室。
四、经费安排
所需资金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卫生部门的新农合资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基金,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资金,国际援助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
五、工程督导
镇“光明·微笑”工程办公室负责督查。主要督查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患者筛查及登记情况、定点医院手术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报告等,对管理不善、效果不好的进行督办、调整。并向瑞昌市工程办上报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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