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充实、加强、调整、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今年基层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实完善各级人民调整组织,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们首先对全县九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十余个人民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后与所辖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并通过选举方式对一些较薄弱的人民调委会选派了16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民调经验丰富,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特别是干岔子乡干岔子村、新丰村、边疆镇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等纠纷,难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年初,为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我们在东南部和沿江乡镇建立两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样板,做为全县推广的典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向东升村、新丰村、卫东村等规范化的调委会。不同程度改善了我县基层人民调委会的状况,90%以上调委会有效地发挥了其职能作用,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抓各调委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一系列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二、积极做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纠纷排查工作,首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排查中,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配合协调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6件,调处85件,对11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外,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件,成功117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三、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3个乡镇购买了100平方米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去年购房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各司法所室内购买了档案柜、微机桌椅,统一制作了“调访一体化”运行图板,各项规章制度、登记册齐全,三个司法所基本达到了省级标准化要求。今后,我们还要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业务规范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08件,协办各类公证36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78人次,宣讲法律场次11场,受教育人数9700余人,为9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7万元,参加执法检查19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8条,采纳16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新兴、松树沟乡法律服务所,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平衡,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后我们还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县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建设
长期以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交织在一起,传统的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显现出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矛盾上交等弊端,导致集体访、个人访,越级访的数量逐年攀升,为此,我局自2004年接到市委、市政府转发的《黑河市“调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就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并转发了适应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实施意见,成立了县级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统一了调防工作的机制,就是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以往的分别受理实施、整合为统一领导,统一工作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让出了平方不等的办公室做为信访接待室,悬挂了调访一体化标志牌,成立了各乡镇、办事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由乡镇抽调一至二名国家公务员人民做为专职或兼职调访员,年龄均在32--46岁之间,其中大专本科2人,调访办成员全部享受信访工作人员补贴。半年来,共接待上访案件38件,通过民调解决13件,行政处理24件,1件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移交人民法院申请。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基础薄弱,二是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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