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直属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
活动计划
按照市局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年”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不断提高我大队城管行政执法与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出色完成市局交给的各项任务和本职工作,积极、及时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内容。制定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2指导思想
以市局下发的活动方案为指导,以效果显著的多样性活动为载体,以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为保障,以提高全体人员城管行政执法与市容市貌管理水平为目标,力争实现执法案件“零过错”;执法服务“零距离”;队伍建设“零违纪”。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各项行政执法规范,使大队执法水平和街路管理工作有质的飞跃。
3规范内容
1、着装规范;2、工作文明用语规范;
3、仪容仪表言谈举止规范;
4、执法工作程序规范;
5、文书填写规范;
6、卷宗装订规范;
7、执法行为规范;8、备案规范。
三、具体活动安排
(一)、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4月4日组织大队全体人员召开“龙潭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活动”实施动员大会,由主管执法工作的大队长传达市局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会议对全体人员做动员、号召,对大队如何贯彻落实活动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同时明确本大队落实精神、开展活动采取的措施、手段和要达到的效果、目的。
(二)、检查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
按照市局制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结合市局标准,制定本大队考核管理办法,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实施。我们从以下三个层面入手:
一、个人参照标准,查找自身问题、思考产生根源,自己提出改正措施。二、同志之间相互监督进行规劝,促进改正。三、形成个人自查材料,上报大队,并由领导小组观察整改效果。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大队百分制考核实施细则相结合,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提高遵守规范的意识和确保检查活动收到实效。并将检查结果做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活动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4月1日至5月31日为学习阶段。此阶段,每周组织1次执法规范学习活动,分6次完成学习《执法程序规范》、《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监督规范》。并于5月末举行大队执法规范知识考试,验收学习成果,通过学习活动促进同时进行的自查自纠活动深入开展。
(2)、5月31日-10月31日为具体活动开展阶段。具体计划如下:
7月至9月为“规范活动开展月”。这一阶段结合规范的具体内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
1、开展中队(科室)规范评比工作,以中队(科室)为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开展考评,将考评结果与中队(科室)业绩、人员工资相挂钩。3、结合大队督察办法,将规范内容纳入督察对象。对着装规范、用语规范,仪表规范进行抽查,对执法程序规范,文书填写规范,备案规范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上公示板。
4、进行模拟执法现场点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5、聘请街路商家业户为业户监督员,对大队执法人员遵守“规范”行为进行监督。10月为“活动开展检查月”,此阶段对近一年来的“规范”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对先进中队(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后进中队和个人进行批评,并将总结上报市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在我大队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大队全体人员城管行政执法与龙潭区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对活动中各项内容的具体开展进行组织实施,检查评比,监督指导,成立龙潭直属大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龙潭直属大队二○○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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