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依靠“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开展。
促进科技进步,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劳动农民致富和财政收入,促进建立富民强县的长效机制,实现民“富”区“强”同时,加快我区科技进步,强化我区科技公共服务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全区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提高转化推广科技成果能力,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
(二)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为基层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
(三)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提高专项行动重点科技项目辐射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水平。
(四)培育科技型的特色支柱产业,增强龙头企业科技实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壮大区域经济。
二、重点任务
(一)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根据当地和重点科技项目的科技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示范的基础上,向周围企业和农民辐射推广,使技术成果为农民增收和企业发展发挥有效的作用。
(二)培育和壮大区域特色支柱产业。根据当地资源特色和优势,以重点科技项目为载体,培育和发展区域特色支柱产业;推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创造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围绕专项行动开展面向广大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和面向企业劳动者的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科技素质和技能;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加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和基层科技服务能力。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的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体系,集成中央、地方的科技信息资源,完善我区科技信息库;连通省、市科技信息网络,建立我区科技信息服务站,为基层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的科技信息服务,并带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相关科技服务能力的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科技富民强县(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及机构变动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对 区“科技富民强县(区)领导小组重新调整为:组长由区长 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 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全面负责“科技富民强县(区)专项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跟踪检查、管理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保障经费。政府将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有专门的经费保障专项行动的实施;要结合财力情况,整合相关资源,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专项行动实施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
(三)创新机制。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地情况,大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引入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农村专业协会等成功经验和模式。同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特别是引导国家高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对我市开展多种方式的科技合作和对口帮扶。
(四)营造环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地特点,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办法,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和模式。促进专项行动的实施。对实施效果显著的乡镇(街道)进行表彰。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科技富民强县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推动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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