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
为大力抓好“环境创优年”工作,巩固“投资环境年”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年“环境创优年”工作实施方案》(委办发 号)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奋力推进“四个提升”、全面打造“五个”发展主题,大力倡导“四个特别”(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着力解决发展环境、执行力等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财政增收,推进民生改善,深化机关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树立良好的财政机关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服务质量更高
1.效率大提速。实行限时办结公开承诺,提高办文、办事、办会效率,加大对重点工作的交办、督办力度,确保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和县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回音,做到及时、高效、高质、高量办结,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中梗阻”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完善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绩效管理办法,突出日常效能监察绩效管理,加大绩效管理成果运用力度,形成长期有效制度机制。以“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政务业务流程,规范财政资金网上流转程序。
2.政务大公开。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及财政法规,涉及职能职责调整变化、人员变动等及时对公开栏进行更新,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服务对象认人、认门、办事。变被动为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努力建设“阳光财政”。扎实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强化中省财政部门网站、市县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报送,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规则和程序,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政务信息,扩大财政知晓率,增强外宣实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3.质量大提升。以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按照创争总体要求,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培养“三能、四懂、五会”综合型财政干部,充分发挥服务岗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服务党员示范岗、 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服务标兵等活动,加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效能问责,强化协调配合,坚守诚信,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杜绝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现象发生,努力实现工作流程更简、工作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全力打造“金牌服务”。
(二)切实履职尽责,实现服务实效更强
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紧把握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五件大事”和我县被列为革命老区等重大机遇,配合相关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规划,扎实开展前期准备和项目对接,提高质量,及时申报,努力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实现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资金比前三年平均数增长30%的目标任务。
2.坚持招商引资不放松。以全县开展“招大引强年”活动为契机,多方收集信息资源,实行全员招商,主动出击,积极宣传,密切洽谈,主动服务,做好对引进的企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坚持项目秘书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企业尽快建成投产。
3.规范行政收费行为。积极配合县物价等部门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清理、审核,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坚持以票管费,规范执法部门执收执罚行为,防止乱收费和坐收坐支现象发生。
4.切实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有效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惠民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各类助学政策,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培训,扩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实现农村60岁以上低保人群全覆盖,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企业退休职工补助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贷款发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5.加强财政监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机制,加强职工财政业务培训,积极开展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案件,切实做好财税法规与财政监督工作。
(三)坚持综合治理,实现机关环境更优
1. 加大卫生投入。继续与蓬莱园林管理处签订《县财政局花园管理承包合同》,加强对机关大院园林的管护,对办公区和生活区陈旧、破损的卫生设施和用具进行及时的更换。继续聘请专职清洁员和保洁公司负责办公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聘请专职人员加强对水、电设备管理和维护,保证我局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打造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的机关环境。
2.落实创建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切实开展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活动,实行机关清洁卫生目标考核,定期开展卫生大检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组织好责任街区、卫生死角义务大扫除,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扩大我局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省级园林式单位优秀成果。
3.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开展提升职工素质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文明礼仪、文明创建等知识,全面提高职工文明程度。组织团员干部对不文明行为劝导和监督活动,正面引导宣传文明新风。大力开展股室(中心)卫生评比、评选、清扫、保洁示范活动,积极引导和规范职工 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养成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习惯。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成立县财政局“环境创优年”工作领导小组(附后),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教育股、办公室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方案起草、资料收集归档、信息反馈报送及活动督查督办等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开辟活动专题宣传栏,利用简报、网络、横幅、灯箱广告等多种有效方式宣传我局“环境创优年”工作开展的目的意义以及进展、成果,及时宣传先进,塑造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县政府《年“环境创优年”工作任务表》,按照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中心)和责任人的原则予以分解下达,各责任股室(中心)要根据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则)
为切实加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村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组财务管理提出以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原则,强化农经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能,维护村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审核权和村民的监督知情权,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改善干群关系,促进我镇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对做好村组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村大局的稳定。
近年来,我镇在加强村组集体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规范村组集体财务管理,努力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现象有所遏制,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经济利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暴露出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部分村干部财务管理意识淡化,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二是有的村干部自收、自管、自支集体资金;三是开支无计划,违规开支时有发生,办公费、招待费等费用过多;四是农村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缺乏稳定性,造成村财会人员工作的独立性不能得到保证;五是农村财务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不到位,村级财物支配权还不能进行有效分 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解,相互制约的机制还不健全。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种财务规章制度。
三、继续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一)“两审一办”工作制度
1、核算中心会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帐目结算,帐务处理,编制报表等项工作。同时,在结帐时,应认真检查收支单据是否符合审批程序及规定的要件,并正确处理帐务。
2、村、组集体资金的收支必须经过“二审”,即一是由村(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单据是否真实合理,在签署意见审核发票时,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二是由镇(村)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单据是否合规、合法。对审查通过的收支发票应加盖审验章。凡未经审批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同意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帐,否则由相应责任人追回所付款项或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支出票据要规范,村社一切支出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人员逐笔审查,并在单据上逐一签字。再由村主任(组长)审批后方可列支,非生产性支出还需说明理由,对不合理合规的支出核算中心将拒绝报销,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金额的责任。
4、支出票据除劳务费、农户自产自销农产品外,其它票据都应为收款单位出据的正式发票或收据,村组原则不能自制单据支付各种款项。
5、集中办公时,核算中心会计应对报帐员加强业务指导,检查收支单据是否符合审批程序。
6、帐务处理完毕后,核算中心会计应相互交叉检查帐务处理是否正确,以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7、核算中心须及时向农业服务中心提供相关资料、报表等,年终要报送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表;同时为村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
(二)财务收支及审批制度
1、村组的收入是指凡以村组集体名义取得的各项收入。村组的开支是指由村组集体资金支付的全部各类开支,必须全部纳入村组财务会计核算(含水费、一事一议、机动田款等)。
2、各村组凡与镇财政有往来(含各项拨款、借款等)必须经会计核算中心开据或签章方能领取,否则,财政所不予支付。
3、村组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在审批权限内原则上由村主任(村民小组长)一支笔审批,杜绝多头审批。
(2)村上的日常开支300元以下,基本建设1000元以下,由村主任审批,超过限额的由村支两委会讨论,并由村支部书记、主任共同审批。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村组原则上不得开支招待费,确需开支的非生产性支出必须严格控制,杂工款必须从严掌握。
5、凡未经审查批准,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未通过,收支发票出纳员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不规范的票据,核算中心有权拒绝入帐,所产生的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6、村组每年向农户或单位收缴的水费、机动田款及其他租赁发包等收入必须按要求入账进行结算,建立健全各项往来帐务。
7、开支审批权限:村组重大事项大额开支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村民(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经批准后的基本建设支出,必须附有书面合同和结算清单,并且任何报销凭据都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
8、凡用村组集体资金外出、学习、考察等事项,事前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9、严禁村组干部用集体资金(含上级各种转移支付资金)自定标准发放各种补助、报酬、奖金、补贴等。
(三)村组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1、报帐员必须按核算单位分别据实逐笔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2、严禁报帐员将现金挪作他用,严禁白条抵库。
3、银行存款票据,财务印章由文书管理,同时预留2人以上印鉴,印鉴由各自分别保管,严禁将票据,财务印章、预留印鉴交由一人保管。
4、严禁超限额库存现金,每个村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每个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以上限额均包括外出办事暂借款。
5、严禁非出纳人员(特别是村组主要干部)代行出纳职权,严禁座收座支,以支抵收。凡属村组集体性的收入必须出据村社专用收据,严禁以个人名义字或白条领取。
6、每次结帐时必须与出纳核对现金、存款余额。
7、凡无现金、存款余额的村组,出纳应拒绝报销开支,杜绝透支,挤占、挪用问题的发生。
8、凡财务人员经办的代发资金,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结帐,严禁长期挂帐、拖延。
(四)票据管理制度
1、各村、组必须使用统一的村社财务专用收、支票据。
2、建立票据领用缴销登记簿,领用、缴销时必须按相关内容如实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3、对作废票据应注明作废,严禁擅自销毁,必须交回领用处。
4、票据的填写必须内容完整、规范、印章齐全。
5、每季度结帐时会计必须与票据使用人核对票据的使用、缴销、结存情况。
6、凡本单位领用的票据只能由本单位使用,不得转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7、领用票据时必须将上次领用的票据缴销回领用处方能继续领取,否则,不予领取。
8、所有开出的票据必须使用会计核算中心加盖有专用章的票据。
9、所有的票据不得遗失,否则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任务。
(五)帐目结算手续交接制度
1、村组必须坚持按季 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结帐(即每季度末、次月 日前);若财务收支发生较多的,可另行适时安排结帐。
2、每季度结帐时必须填财务结帐清单,填写内容必须齐全、真实。核算中心会计、出纳、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签字认可。清单应载明期初余额,本期收入单据张数、金额,本期支出张数、金额,期末余额。
3、每季度结帐时必须清点出纳库存额,并如实记录于结帐清单上。
4、对本季度出纳的短款必须限期补齐,对长余款应查明原因,对不能说明原因的长款应立即收归集体所有。
5、结帐清单必须一式三份,出纳、会计、报帐员各执一份,并放大复印一份进行期内财务收支公示。
6、结帐清单应妥善保管,会计一份应同会计凭证一同装订归档。
7、委派会计每季处理完毕帐务后,必须与出纳核对现金、存款余额并相互签章认可。
(六)财务公布及公开制度
1、村、组必须在每季度终了的次月 日前向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帐目,同时还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口头向群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2、村、组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及职责、年(季)度财务计划、各项收支、村组干部工资资金等报酬情况、各项财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收益分配情况、“一事一议”决定向农户筹集资金的收支情况、水电费等收支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3、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公布榜必须书写清楚、规范。
4、公开的内容应经所在村组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并留存软件,已备日后查证。
5、公布榜应张贴于人群集中、醒目的地方,以便于群众观看。
6、镇政府将不定期分片交叉进行检查。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村、组财务档案由镇集中统一管理。
2、按时整理财务档案资料,每季度次月日前,会计应将本季度财务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所有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统一归档,不得丢失损毁。
3、建立档案借阅登记簿,村、组需借用财务档案时,必须如实登记并限期归还。
4、财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5、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销毁财务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切实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一)充分发挥村民对村集体财务的监督作用。凡事关村民根本利益的财务事项如重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资金筹集、招投标方案等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要强化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监督,理财小组要严格履行程序,加大审核监督,尤其要重点查看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看实际支出、资金往来和发票与账目是否一致;要建立完善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和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对村级财务定期监督检查的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平时有监督。镇农经管理部门要抓好村级财务公开情况的跟踪监督,将村级财务公开情况及时拍照存档。对于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镇政府要组织专人督促其进行财务公开,对拒不执行财务公开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把财务管理的“关口”前移,由事后监督转化为事前监督。
(二)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镇农经管理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每三年轮审全镇所有的村;对年收入或集体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实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两委主要成员。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审计结果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在审计中查出任何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财经纪律。
(三则)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财政运行的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规范、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真实准确原则。政务公开要以真实为前提,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四)方便群众原则。政务公开要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知情;
(五)有利监督原则。坚持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相结合,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增强监督的超前性和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合法、具体、规范、真实的要求,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各股室、中心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将直接关系到群众民主权利、切实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事项,通过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财政工作概况;内设机构职能及职责、办公电话;领导简历、分工;领导活动及讲话。
责任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二)财税法规、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标准、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责任股室:人事教育股、会计股、投资管理股、综合股、行政收费中心 。
(三)财政统计信息。
责任股室:国库股、预算股
(四)财政预算决算
报告;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重大财政改革情况;财政应急保障情况。
责任股室:预算股、各相关责任股室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责任股室:综合股、行政收费中心
(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责任股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三、政务公开形式及程序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政务工作主要通过宣传栏、公告共识、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及时宣传财政政策、法规,增强政策透明度。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要积极主动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信息进行汇总,由办公室初审,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虚报局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各股室(中心)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各股室(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股室(中心)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不得延误和违规公开政务信息。各股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关年终考核,对影响机关年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股室(中心)和个人责任,逗硬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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