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20)》(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根据省、市有关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十一五”期间目标
到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涉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二、组织实施
成立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县政府副县长孔德胜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学能和县科技局局长杨优生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含县科协,下同)、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劳动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的负责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领导和具体工作。
三、任务及责任
对《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
1、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科技局、广播电视台。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县劳动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
5、城镇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妇联。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广播电视台。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9、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检测评估
牵头部门:县人事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劳动保障局、县科技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
各相关行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四、工作方式与机制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1、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组织和动员全民参与《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普及科学知识;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
2、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县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镇《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
3、保障投入,健全队伍。建立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所需经费。建立健全各级科普组织,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和科普工作志愿者队伍。
4、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围绕每年确定的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公民作为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的作用,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
5、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会议交流、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推动《科学素质纲要》的贯彻落实。各镇、各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工作,要与全县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加强所属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6、检查监督,推动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监测评估。各镇人民政府对本镇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县领导小组。
五、工作进度
“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安排如下:
年上半年:
——组织落实,建立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制定“十一五”科普工作规划,推动和指导各镇、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年下半年——年:
——推动主要行动实施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镇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开展中期评估。
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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