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
近年来,博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经常性管理,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保持我县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博湖县是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全县人口56558人,其中汉族37800人,蒙古族4154人,维吾尔族8367人,回族5807人,其他民族430人。全县有登记且年检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46座,其中清真寺41座,喇嘛庙1座,基督教活动点4处。
有宗教教职人员65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41人,喇嘛教教职人员20人,基督教活动点负责人4个。有宗教团体2个,其中伊斯兰教协会1个,佛教协会1个。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始终坚持以江泽民同志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和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县各级党政十分重视此项工作。
一是县委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健全了乡镇统战、宗教机构,各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统战、宗教干事。三是落实了县、乡、村*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考查册》,作为县委考查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和村干部每月至少两次,敏感时期每周不少于一次,与宗教人士谈话,了解掌握宗教场所情况和宗教人士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全县有10名副县级以上领导,2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和41名村干部与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建立了联系谈话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强化了责任意识。
全县自上而下紧密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强化宗教活动的管理,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综治责任状中,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分值占一定的比例,突出宗教方面抓稳定的重要性。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逐步实现了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工作的特点,我县对各项宗教事务实行制度化管理,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职责》、《宗“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争当五好宗教人士”为内容的“双五好”评比活动,我县涌现出了一批自治区、州、县*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评比出的宗教人士与党和政府团结合作,依法从教,抵制渗透、维护稳定,开展自养、美化环境,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在宗教界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不仅激发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荣誉感和进取精神,而且调动了他们参与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双五好” 评比活动成为我县宗教界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在此项活动的开展中,也涌现出一大批好人好事。20xx年我国南方遭受特大洪灾后,我县宗教人士自发向灾区捐款1800余元;20xx年我县发生洪灾后,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积极为抗洪救灾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6500余元;20xx年伽师地震受灾后,各界宗教人士向灾区捐款2300余元,充分体现出宗教人士的爱国热情。
三、宗教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 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宗教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行政执法,是我们有效管理宗教事务基础条件。
作为民族宗教干部,必须熟悉宗教政策,必须掌握宗教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齐抓共管,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县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作为做好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县委书记挂帅负总责的维护稳定领导机制,做到经济建设、维护稳定两项责任一肩挑,两个指标一块下、两项工作一起抓。
县上建立了有一名主管副书记,两名常委,一名副县长参加的统战口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宗教工作的宏观领导和综合管理,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究、部署统一战线和对敌斗争。
各乡镇也健全了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加强了基层统战、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了全县抓稳定工作,全社会关心宗教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培训工作是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职业人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宗教职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是建设两支队伍的根本目标。
把集中学习和例会学习制度集合起来,做到每两年把乡镇统战干部、宗教教职人员、民主管理负责人、塔里甫(满拉)轮训一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有效措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目的,就是团结、教育、争取宗教界人士,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证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而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恰好体现了这一点。
对宗教人士思想上加强教育,*上适当安排,生活上给予照顾,是新时期党对宗教界朋友的统战政策。领导干部落实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与宗教人士谈心交朋友,及时掌握和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就是掌握了宗教事务管理的主动权。
(五)年检是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综合手段。通过年检,认真宣传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内容,提高了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使宗教活动场所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近500万道试题、20多万套资源、50多万篇作文、60多万篇范文免费使用
每天仅需0.22元,尊享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