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汇报
几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著作权法》、《体育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关于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20xx年、20xx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切实履行文化市场的监管职能,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了文化市场健康发展,遏制了违规经营、非法经营蔓延的势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据统计,目前我市拥有歌舞娱乐场所166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359家,网络和游戏经营单位136家,演出团体40家,出版物零售和印刷企业645家,体育健身休闲经营单位79家,基本形成了发展速度快、档次品位高、场所分布广、门类品种全,集欣赏娱乐、健身休闲为一体的文化娱乐产业。同时,在近两年的文化市场管理中,全市共收缴卡通本13万多册,收缴盗版光盘5万张;关闭违规“地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315家,收缴销毁各类电子游戏机以及游戏主板2287台(块);查处非法“网吧”128家,没收电脑20xx多台;整治录像投影厅73家,取缔无证经营书刊、音像制品店、游商、地摊132家;取缔非法“影吧”68家,没收影吧设备842台;取缔非法娱乐场所18家,没收有关设备46件。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打击整治,规范音像市场。我市音像市场除个别音像店正版制品占有较大份额外,大部分音像店盗版制品仍占有相当比重,一些“游商”和社区内或明或暗的销售点,兜售的全部都是非法音像制品。这种违法经营的势头如果得不到遏制,将严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我市音像市场经营秩序,使一些人群形成不健康的文化消费观念。在近两年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中,我们结合音像制品专项治理整顿,加强对管理人员、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场所负责人以及有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走私、盗版等音像制品违法经营活动。另外,我们还把“影吧”这个新问题作为近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扎扎实实地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取缔非法“影吧”68家,没收相关设备842台。
(二)强化日常监管,整顿印刷业市场。整顿文化市场、净化出版物市场,首先是整顿印刷业。我市印刷业已形成规模产业,据印刷协会统计,20xx年印刷业产值25亿元左右。但印刷手续不全,印刷制度不落实,违法盗印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根据国家、省、泉州市的相关通知要求,在今年的“扫黄打非”工作中,继续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整顿。一方面,按照“压缩总量、优化结构、加强监管、严格规范”的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扶优与治劣相结合的原则,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印刷厂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印刷行为,压缩不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同时帮助印刷企业建立、健全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不断规范印刷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印刷协会的作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制定行约行规,约束经营行为,逐步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我市印刷业依法、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净化出版物市场。我市目前有100多家有证照的图书、报刊零售店,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地摊、游商和非法销售点。有一部分书店由于利益驱动,违法销售非法出版物,时有粗制滥造、格调低下、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出现。我们在清查出版物市场时,首先是强化责任制,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分片包干,明确市镇两级“扫黄办”的工作职责,确实履行各自监管职能,争取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境外文化垃圾、精神毒品不流入我市。其次是强化排查打击,每年对出版物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清查,逐一查清经营单位的经营手续和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有无违规经营,逐个建立经营单位档案,并签订依法经营责任书。对无证无照经营点一律予以取缔,对地下窝点、地摊游商重点打击。第三,强化专项清理,按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要求,继续开展对内部资料性书刊的清理,取缔无准印证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通过聘请审读员,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内部资料性书刊发行不出问题。
(四)强化重点治理,规范网吧经营秩序。近年来,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身。为继续把“扫黄打非”工作推向深入,我们按照上级部署,从2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治理活动,严格“网吧”的日常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网吧”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味迷信 等不良内容的电脑游戏和有害信息,严厉查处容留未年成人进入“网吧”和超时营业等违法经营活动。对无证无照的网吧,予以取缔,并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提请工商部门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全部器材和违法所得。今年我们重点查处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和通宵上网,以及不按规定进行上网登记的网吧共14家,取缔无证网吧128家,没收电脑20xx多台。为防止被取缔的“黑吧”返潮,市文体部门分三批及时地把有关情况通报电信部门,并由电信部门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接入服务。同时,我们还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被取缔“网吧”的名单和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经营“网吧”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管理服务,规模发展娱乐产业。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歌舞娱乐场所迅速增多、渐成规模,形成了以青阳、安海、英林为中心的歌舞娱乐产业。为进一步开放市场,促进市场繁荣,实现监管职能转变,我们按照自主决定优先和市场优先的原则,在审批歌舞娱乐场所时,对总量、布局、结构等不作严格要求,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审批情况每季度发布一次对比信息,引导企业投资流向和规避投资风险。同时加强跟踪管理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逐步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推动娱乐产业依法、健康发展。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还打破了市场分割,排除了隐性规则,给外地投资者进入我市娱乐行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目前已有港、澳、台资金进入我市娱乐市场,每家的投资金额都在500万元左右。全市现有歌舞娱乐场所166家,并且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如市区内阳光广场周边37家不同档次的歌舞厅和ktv,投资都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娱乐消费的需要。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对象较多,造成管理不够及时到位。市“扫黄打非”领导组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领导组办公室承担着全市1425家的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数量庞大,任务繁重。因此,管理也只能是“扑火”式的管理,即哪里有举报有反映就往那里去,日常的跟踪管理相对就少了。另外,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违法经营活动经以往更加隐蔽了,查处工作难度较大。
(二)数量控制与实际需求差距太大,造成无证经营者增多。文化市场,内容是文化,调控是市场。但有的项目如“网吧”上级给晋江的审批总量就限制在60家,而市场的实际需求却很大,致使一部分想从事“网吧”经营的群众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无证经营”的行列。客观上造成增加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诱发了违法经营行为。
(三)消费者认识偏差,造成违规现象屡禁不止。音像制品和印刷品正版与盗版的质量,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分不出明显差别,而价格的差别又相当大,的确给非法出版物提供很大的市场生存空间。
(四)一些突出的违法经营问题仍然存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由于周边环境和市场利益的影响,一些突出的违法经营行为仍然存在,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危害了社会健康。如,网吧整治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学校、家长和群众仍然意见很大,反映情况较多,突出表现在:无证“黑网吧”时闭时开,逃避管理,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屡禁不止,时有发生;超时经营情况突出,零点以后“封闭式”违规经营现象严重;脱网游戏,不健康游戏现象仍较严重。因此,目前最需要的是形成整治合力,建立文体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要充实“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文体市场稽查队,配足配齐管理工作人员。要抓好队伍的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做到清正廉洁,严格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立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同时利用节假日、传统节日,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广场、社区、校园和镇(街道)文化活动。
(三)推行阳光网吧工程。在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文体服务中心和各学校统一设立“阳光网吧”。“阳光网吧”为非营利上网场所,服务对象主要为未成年人。目前,市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已免费开放,龙湖镇烧灰村的文体活动中心,在团市委的指导下,已实行非营利上网。
(四)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和举报奖励制度。以通报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积极认真加以解决。要做好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登记,反馈。对举报有功人员,要按照市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五)继续保持对无证照经营单位的打击高压态势。在日常的管理、打击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无证照经营单位逃避了打击,有的从沿街店面向居民楼房转移,有的从市镇向农村转移,他们都在观望,伺机继续违法经营。因此,我们对无证照文化产业经营单位,特别是黑网吧和地下电子游戏场所要继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一旦发现,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六)建立文化产业经营者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度。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学习活动,使文化产业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意识,真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对守法经营者要给予激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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