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去年以来,我县各级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勉县重要指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实施“开放兴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三大战略,经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20xx年,完成生产总值18.98亿元,同比增长15.7;工业总产值29.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21.2亿元,分别增长47.5和74.5;地方财政收入7561万元,上划中央两税10519万元,分别增长35.6和154.6;农民人均纯收入1481元,增长7.2。在去年、前年全市综合工作考核中,我县连续两年位列第一,被评为全市综合工作先进县。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做强冶金、建材、食品饮料三大支柱,扩张茶、桑、药、畜四大基地,实现城镇化、招商引资、非公经济、旅游开发、劳务输出五个加快”的总体思路,狠抓调整结构、深化改革、项目带动、优化环境等重点环节,积极克服煤、电、油、运紧张等不利因素影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今年上半年,由于宏观调控的影响,加之我县冶金、建材、油脂行业的一些重点企业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进行了改造或检修,影响了生产进度,规模以上工业增速放缓,给全县经济增长带来一定影响。但随着这些重大技改项目在近期竣工投产,特别是汉钢120万吨炼钢生产能力的形成,必将为我县工业经济带来新的增长高峰,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14.99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8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和0.3;地方财政收入2605万元,同比增长6.4;上划税收8260万元,同比增长29.8。下面,我着重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1、强化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抓好《党内监督条例》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强化监督措施,扩大监督渠道,做到超前防范、动态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尤其是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从业,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和参与赌博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进行了广泛学习宣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去年以来,重点对公车迎亲、接送学生问题进行了检查和纠正,查处公车迎亲、接送学生9起;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干部借用公款、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超标准配备小轿车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违规兼任企业领导职务2人,超标准配备小轿车5辆;对党政干部上班打牌和参与赌博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治理,查处党政干部上班打牌赌博问题4人次。
2、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按照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本级办案、抓好县直办案、狠抓大要案件、加强乡镇办案的要求,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纠、纠必彻底。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协查机制,促进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去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0件,办结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注重惩教结合,帮助完善制度,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抓好落实,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3、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坚持“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抓好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报刊散滥发行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治理整顿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解决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一步深化行风评议工作,改进评议办法,强化评议措施,实行行风评议通报制度,形成条块结合和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通过深入 开展纠风工作,去年以来,全县共清退中小学不合理收费11万元。
4、坚持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按照制度反腐、源头防范的要求,从“权、钱、人、事”四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资金的监督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一是扎实开展了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共清理行政审批项目777项,拟保留399项。二是加强了对财政体制改革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对20多个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和专题检查;加强了对部门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制度;对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农村财务代理服务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农村财务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设置固定公开栏50余面,对政务、事务、财务进行了全面公开,增强了政务信息和政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服务效率。四是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去年以来新提拔的23名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行考察预告、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廉政鉴定、试用期等制度,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运作。
二、全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按照市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们坚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紧密联系我县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
1、扎实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的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五个一”的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是每年县委、县政府都要制定下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安排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管理责任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县级领导责任人和牵头、包抓部门。二是修订完善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把此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罚兑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都按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管理,做到了领导、机构、任务、责任、措施五落实。三是在召开的县委全会、县委工作会、县级四大班子联席会、经济形势分析会等重大会议上,都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去年以来,共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专题会议8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18次,其中有12次研究了纪检监察工作。
2、狠抓思想作风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坚持把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和思想作风整顿,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作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规定、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同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去年
6、7月份,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治理乡镇干部“走读”为重点,在全县66个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13个双管单位和25个乡镇,扎实开展了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三是利用南郑县刘贵正挪用巨额公款等典型案例,在全县认真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和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四是结合今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省、市有关落实《实施纲要》的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五是结合狠刹领导干部“四股歪风”、对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的执行情况检查等专项工作,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从政”教育活动。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下发了《勉县实施警示训诫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党员干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训诫纠错和廉政谈话等制度为支撑的警示训诫防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界定对象,规范操作程序,注重警示效果。去年以来共实施警示训诫谈话48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1人次,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9人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纠风工作责任制。在全县推行了首问首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职追究、效能投诉、绩效考评六项制度,设立了举报中心,把纠风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纠风工作透明度。三是坚持述职述廉制度。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今年年初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16名副县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规定县直部门纪检组长每年年底回县纪委进行述职,强化了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规定及标准要求,为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奠定了基础。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要求,通过警示训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重点对职责范围内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的,以及责任制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责任追究,促进责任制工作落实。五是完善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制度,建立健全警示训诫防线联席会议制度,结合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有关事宜。六是修订完善了《县委全委会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制度》、《书记办公会制度》和《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委常委会郑重向全县人民作出了六项廉政承诺,接受广大干群的监督。
三、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执行上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正确处理党的利益同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促进工作落实,为各级干部做出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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