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三大任务,狠抓了依法行政、人本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四大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人口责任目标和市里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全区共出生1690人,死亡140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1‰,出生率为6.73‰,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5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100。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摆到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与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二是低生育水平得到有效巩固。近年来,在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低生育水平保持持续稳定;三是依法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深入推进。全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大改善和规范,保障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四是初步建立了人口计生利益引导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的奖励政策。开展了国家、市、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全区261人享受了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345人享受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70人申报报考大学加分,593人享受了区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五是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制度,重点加强了与法院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和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全区共清理出违法生育案件126件,立案查处95件,应征158万元,已征收社会抚养费120万元,当年立案率为100%,征收社会抚养费63%。与同期清理违法生育80余件,立案查处51件,征收社会抚养费39万元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进步和提高。在开展特殊人群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中,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机构,落实了目标责任。强化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政策明白。我区接到群众举报和自报30人,已立案14人,应征收社会抚养费49万元,征收社会抚养费14、5万元。处理9人(镇人大代表1名,党员5名,富人3名),结案3人。六是大力开展优质计划生育服务,免费技术服务,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得到保障。全面落实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长效避孕措施,平均每年有近万名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检查和诊治。七是积极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开辟宣传栏目,印制各种宣传资料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八是广泛开展计生进民企(小区、集贸市场)活动,探索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特色工作。
二、近年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领导对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怕难、怕事、怕惹人等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被动应付,没有真正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去落实。从我们调研中看,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缺乏规范的指导和服务。
(二)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做好此项工作单靠计划生育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诸多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安、工商、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要严格审验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门职能交叉,相互协调不够一致,存在带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生育秩序的工作局面。
(三)政策倒挂,违法生育严重,征收社会抚养费难。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我区征地拆迁任务加重,有部分群众钻政策的空子,在外躲生,到安置补偿的时候,抱回安置补偿,既得一个孩子,还多一份安置费和30平方的房屋。(1个人总合兑现现金约13万元左右,按违法生育征收计算,应对无收入的违法人员双方征收社会抚养费38320元,13万2人=26万-38320=221680元四口之家可得费用,另外,还有养老保险金)。如调研中发现,跳蹬镇—应征地违法生育人员有18人,应征收474443元,已征收159920元,征收率达34%。但实际征地拆迁人员已领到了政府的全部补偿,无力征收到社会抚养费。
(四)尽管我区围绕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但在出台有利于群众方面的利益问题上,应考虑周全。如调研中反映我区出台关于《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首次分娩的农村和城市困难妇女的奖励实施办法》中对区内的男同胞在外省区找对象,确不能享受此类政策,严重错伤群众的享受政策的权力,也是对政策的不严谨。
(五)法院、公安统筹协调不够。这两年与法院、公安的协调配合虽然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工作的 实效不明显。如—受理的征收社会抚养费9件中,只执行了一例。在调研中反映主要原因一是绝大多数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二是不少当事人外出打工;三是行政案件文书送达程序不规范。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大领导和考核的力度。凡人口计生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建议政府:一是对完不成当年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奖励;对没有完成当年任务的倒数第一名的镇、街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进行免职,倒数第二名、第三名进行诫勉,连续两年被诫勉的给予免职,真正把“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大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力度。一是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加强对现行生育政策和人口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中央《决定》,市委、市政府《意见》及我区的贯彻《意见》,优化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舆论环境。二是强化孕前管理和服务,把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作为重点,以杜绝漏洞,防患于未然。三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特别对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要引以重视,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保证。四是狠抓后进转化工作。我区仍有个别街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薄弱,影响了全区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建议政府:将转化这些街镇的后进现状作为工作的重点,使其工作有明显进步,以促进全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平衡发展。督促各街镇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进行一次自查,找准工作中不足的地方,认真分析,增添相应的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程序合法、主体合法、行为合法。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抓出成效,加大对历年拖欠社会抚养费的进行清理征收力度,遏制政策外生育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罚的现象。三是严格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准挪用座支。建议政府:加大行政执法指导培训力度。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导向。拉开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违法生育家庭在征地拆迁补偿上有区别。使广大群众正真看到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越性。以奖代罚开展人口计生工作。
(四)切实加大政策推动和利益导向的力度。一是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的兑现落实。同时,加大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二是完成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清欠工作,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兑现完毕。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的奖励政策时,一定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多层次的奖励。
(五)切实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是认真研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手段缺乏的问题,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二是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通过群众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建议政府:加强相关部门间的配合与信息互通,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落实部门、街道和法定代表人管理服务责任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流入地经常性工作范围。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投入保障。一是加强村级工作力量。要按照“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女性为主”的要求配齐配足村级专干,大村增配计划生育助理员,流动人口多的社区增配协管员,并且落实好报酬;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的责任制管理,强化村(社区)支书和主任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开展好村(社区)民自治活动。二是抓计生队伍稳定。建议政府: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中,政治待遇和选拔、提拔上多关心;生活上多关爱;待遇上多体现。正真让事业留人,让感情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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