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使命,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和岗位职责上提出的更高要求。笔者对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 (三)素质能力方面的不符合、不适应。
1、队伍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偏大,老化现象日益突出,缺乏活力。二是知识结构不合理。真正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的专业人才缺少,精通多项知识的复合型和资本运作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
2、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组织协调职能是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对组织协调的具体内容、程序、形式缺乏必要的认识,致使出现不会协调、不清楚该如何协调的问题,不善于发挥职能优势,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3、服务大局能力不强。孤立、静止的去做反腐倡廉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时常找不到工作切入点,不知道该怎样通过履行职责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少数地方还出现了不能正确处理好履职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个别地方还出现过影响甚至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为。
4、突破大要案能力不强。查处大要案尤其是疑难案件时,找不到案件的突破口,贻误战机,耽误办案,影响了整个案件办理进程及效果。
5、个别指导一般能力不强。不善于对工作中的新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归纳概括,形成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和经验用于指导实际工作,以致于工作中碰到类似问题后,往往显得束手无措。
二、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原因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既有内在因素的影响,也有外在因素的制约。
(一)内在因素。
1、理论学习不深入。有些同志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学习兴趣淡化,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业务知识上只能靠吃老本。
2、干部思想不稳定。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上进步不快;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3、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些同志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有的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4、工作开展有顾虑。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为: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既担心得不到领导的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管严了、限制多了,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于是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二)外在因素。
1、体制因素的制约。纪委目前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使得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大打折扣,就是对下级党委的监督也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2、制度因素的制约。由于至今尚未制定一部《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对纪检工作的地位、内部机构设置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纪律检查工作的开展还不够系统和规范。
3、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上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理解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牵涉到他们自身利益时,对纪检工作更是不够配合和支持,“一边骂腐败、一边搞腐败”的行为也大有市场;不良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对财富的攀比心理,部分市民“笑贫不笑贪”的价值取向等等因素也会给纪检干部的思想、行为带来不良影响。
4、保障因素的制约。目前,基层纪检机关经费保障不到位,虽然财政会拨付一定的经费,但远远不能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大量的经费需要纪检机关自己去争取,经费的不足致使办公、办案的条件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现就**区纪检机关而言,各个室目前仍然使用的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办公设备,没有专门的谈话室,办案工作至今仍停留在“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的水平上。
三、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切实解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就应坚持两手抓,即立足当前一手抓解决内在因素,着眼长远一手抓解决外在因素。
(一)立足当前抓内因。
2、加大交流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建立干部的良性流动机制,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健全干部选拔机制。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适当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发现选拔渠道。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等方式,补充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来源。县(区)、市(地)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从基层选拔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素质高的干部。二是要完善干部定期轮岗机制。加强系统内的上挂下派、多岗位锻炼等干部轮岗制度建设,通过体内循环增强队伍活力。继续贯彻干部轮岗制度,明确不同级别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岗的期限,并对轮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要畅通干部输出机制。积极地将系统内培养的可以胜任更重要岗位的优秀人才输送出去,将系统内的“小循环”与党政机关干部的“大循环”对接起来。
3、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干部队伍。建立激励机制,是稳定干部队伍,增强干部做好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迫切要求。一是要用事业激励。对单位的发展应有一个整体规划,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根据目标,结合干部的特点,将每位干部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并把干部的工作业绩与荣誉激励、职务晋级挂钩,增强干部职工做好工作的主动性,从而将单位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要用感情激励。一方面通过采取领导找干部谈话谈心的方式,听取干部的意见,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走访慰问的方式,给予干部关怀。三是要用待遇激励。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干部的经济待遇;另一方面要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待遇。
4、强化管理监督,纯洁纪检队伍。强化管理监督,严格纪律要求,对于提高纪检队伍素质,保持纪检队伍纯洁性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如,干部职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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